河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_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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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研究课题招标和管理办法

为充分开发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普查的社会效益,河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的课题研究工作决定采取招标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目的 2013年进行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大规模国情国力调查。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开发应用,努力提升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层次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河南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稳中向好地发展,决定对经普课题研究工作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招标。

二、课题的确定 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反复研究和广泛征求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院校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50个参考选题(见招标公告附件2)。课题投标单位可依据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确定的参考选题投标,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提出与研究课题所列方向一致的课题申请,其评审办法将与前者相同。— 1 —

三、课题立项

(一)第三次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招标,机关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投标,专家组集体评议、综合打分、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凡有条件进行研究并符合申报条件和规定的单位,均可申请。

(二)课题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认真地填写《河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见招标公告附件3),并于2014年9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一式十份)报送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79号统计大楼普查中心711房间,邮编:450008),通过邮局报送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课题研究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对承担的课题负责。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同一人原则上不参与多个课题申报。

(四)课题设计论证必须紧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党委政府所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应用性和前瞻性,对策思路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力避空泛。课题设计论证主要包括本课题国内外研究概况;拟研究的主要问题、主要观点,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研究方法,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申请单位和参加者完成本课题的条件。课题设计论证的文字应简明扼要。课题研究要体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特色,鼓励运用先进的经济统计、社会统计及数学分析方法。— 2 —

(五)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组织和指导,把握好选题、课题设计和课题组的组织,严格把关,要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

(六)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组织研究课题专家组,对投标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课题、数量并以文件下发。原则上于2014年9月30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课题投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最终结果可查阅河南统计信息网(www.daodoc.com)。

(七)中标课题在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立项后,中标单位要将本课题的研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研究计划中,保证课题如期、优质完成。

四、课题管理

(一)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分派专人进行联络,掌握研究进度,必要时要求课题研究单位上报阶段研究成果。

(二)研究课题要求在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课题成果形式为不超过1.5万字的研究报告,课题中标单位要将最终成果一式10份和电子文档(WORD版)1份,按规定排版格式报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

(三)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研究课题专家组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评定等级(设一、二、三等奖),获奖的论文将结集出版。— 3 —

(四)研究课题的版权为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所有,研究成果未经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发表的课题论文,应注明“属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课题”字样。

(五)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不得以过去的研究成果代替本课题成果。

(六)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工作,遇到评审本单位的研究课题时,要实行回避。对评审过程和未公布的审批结果必须严格保密。对于违反规定和泄密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七)凡因特殊原因,中标单位终止课题研究的,应将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的课题研究经费及全部资料送还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

五、经济普查资料的提供和使用

(一)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向课题承担单位提供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汇总资料光盘。立项课题数据必须60%以上使用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使用数据必须注明出处。

(二)在研究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其他经济普查资料,可书面提出申请,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给予满足。

(三)研究中需要的非经济普查资料,由各中标课题负责人自行收集,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

(四)由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所有经济普查资料只能用— 4 —

于所中标的课题研究中,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

六、课题经费

(一)第三次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全部由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资助经费。

(二)课题中标后,省经济普查办将向每个课题中标单位拨付5000元的启动经费;课题完成后,根据评选结果,再分别进行奖励。

(三)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项课题进行评审,拟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00元,10000元,5000元。

(四)对不能按时完成或不能结项的要追回预拨经费并作相应处理。

七、本办法由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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