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行政法(专)阶段练习二及答案_行政法练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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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阶段练习
(二)一、名词解释(4*5 = 20分)
1、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以及制定这些规则的行为。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3、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4、执行罚
执行罚,是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
5、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选择题(含单选与多选
2*15 = 30分)
1、关于抽象行政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BC)。
A. 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
B.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反复适用性 C.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准立法性和不可诉性
D.抽象行政行为就是行政立法行为
2、下列选项中(B)属于规制性行政指导。
A.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
B.抑制物价暴涨
C.建议科学种田
D.提倡晚婚晚育
3、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具有特定情形的行政相对人个人、组织以(A)。
A.物质上的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
C.精神上与物质上的权益
B.精神上的权益
D.职务上的权益
4、下列何项属于行政裁决?(C)。
A.行政机关对行政纠纷的裁决
C.行政机关对特定民事纠纷的裁决
B.人民法院对行政纠纷的裁决
D.行政机关对行政区域边界纠纷的裁决
5、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合同纠纷应通过(AB)解决。
A.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
C.民法救济途径
D.经济法救济途径
6、在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拥有下列权力(ABCD)
A对合同相对一方的选择权
B对合同正确履行的监督指挥权
C对合同的单方变更和解除权
D对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方的制裁权
7、某自治区人民政府因实施一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需要占用某市农民的土地。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被用地农民给予各种补偿费用与安置费,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自治区人 1 民政府的此项行为属于(A)。
A.行政征用
B.行政征收
C.行征征购
D.行政没收
8、《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期限应从()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A)起计算。
A.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违法行为终了之日
B.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违法行为最初发生之日
C.违法行为被发现之日;违法行为终了之日
D.违法行为被发现之日;违法行为最初发生之日
9、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处以(B)以下的罚款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 20元
B. 50元
C. 60元
D. 100元
10、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C)。
A市公安局在大桥上立牌“6:00—21:00机动车辆不得上桥”
B某公安局对违反规定行使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
C某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规定其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该局鉴证
D某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规定其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
11、下列费用的征收属于行政征收范围的有(ABC)。
A.资源费
B.排污费
C.建设资金
D.行政诉讼费
12、税务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相对方缴纳滞纳金的行为是
(B)A.行政处罚B.执行罚
C.行政处分
D.行政裁定
13、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是(ABC)。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C.较大数额罚款
D.限制人身自由
14、下列许可形式中属于附文件许可的是(D)。
A入境检疫证
B持枪证
C驾驶执照
D商标许可
15、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制度的适用范围是(AB)。
A.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作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 有困难的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依法给予50元以下罚款的D.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三、简答题(6*5 = 30分)1.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
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3.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 1.实施处罚的动因必须符合行政目的 2.处罚决定要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处罚的轻重程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大小相适应 4.行政处罚行为还必须合乎理性,不能违背公共道德
(四)处罚救济原则
行政主体对相对方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相对方取得救济途径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
对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类处罚。
(六)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
2.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行政不同。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只要相对方放弃或停止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接受法律制裁,履行法定义务,符合停止适用的条件,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行政处罚是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制裁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或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对方实施一定的惩罚,使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强制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科以或增加义务。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4)适用的频率不同。行政强制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其停止对社会的危害或迫使其履行完义务为止。行政处罚则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行政强制是羁束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改变。
3.行政立法的原则
(1)依法立法院原则
(2)民主立法原则(3)法制统一原则
(4)行政效率与保障人权兼顾原则
4.行政处罚法中不予处罚的情节
行政处罚法中不予处罚的情节:(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5.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一)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 1.回避制度 2.合议制度 3.听证制度 4.调查制度
(二)相对方参与的原则的保障制度 1.表明身份程序2.行政相对方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 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
4.行政相对方享有知道为保护的权益如何采取救济途径的权利
(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1.时效限制的规定
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 3.简易程序的适用
四、案例题(20分)
丁某原是某市市级医院的医生,2002年1月辞职,并于2002年3月向卫生局申请取得个体行医许可证,同年八九月间利用给病人看病的有利条件,推销贩卖劣质保健品,非法盈利8000元,同年10月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局据此吊销其行医执照,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元。后丁某因生活无着,于2003年2月5日重新提出个体行医申请,卫生局要求其对以前的错误作深刻检查,丁某按要求在2月26日交上检查,但直至2003年7月卫生局仍未给丁某任何答复。
问:1.本案中公安局有权吊销丁某的行医执照吗? 2.卫生局的行为合法么?
3.丁某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本案中公安局无权吊销相对人的行医执照,该行为超越了公安局的职权范围,属于越权行为(2)卫生局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即没有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履行职责,是违法行为。(3)本案中丁某可以对公安局的吊销执照行为以及卫生局的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以及制定这些规则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3.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4.执行罚,是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选择题
1.ABC
2.B
3.A
4.C
5.AB
6.ABCD
7.A
8.A
9.B
10.AC 11.ABC
12.B
13.ABC
14.D 15.AB
三、简答题
1、行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
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
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3.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 1.实施处罚的动因必须符合行政目的 2.处罚决定要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
3.处罚的轻重程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大小相适应 4.行政处罚行为还必须合乎理性,不能违背公共道德
(四)处罚救济原则
行政主体对相对方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相对方取得救济途径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
对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类处罚。
(六)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
2、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行政不同。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只要相对方放弃或停止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接受法律制裁,履行法定义务,符合停止适用的条件,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行政处罚是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制裁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或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对方实施一定的惩罚,使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强制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 5 对方科以或增加义务。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
(4)适用的频率不同。行政强制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其停止对社会的危害或迫使其履行完义务为止。行政处罚则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行政强制是羁束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改变。
3、(1)依法立法院原则
(2)民主立法原则(3)法制统一原则
(4)行政效率与保障人权兼顾原则
4、行政处罚法中不予处罚的情节:(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
5、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一)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 1.回避制度 2.合议制度 3.听证制度 4.调查制度
(二)相对方参与的原则的保障制度 1.表明身份程序
2.行政相对方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 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
4.行政相对方享有知道为保护的权益如何采取救济途径的权利
(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1.时效限制的规定
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 3.简易程序的适用
四、案例题
(1)本案中公安局无权吊销相对人的行医执照,该行为超越了公安局的职权范围,属于越权行为(2)卫生局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即没有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履行职责,是违法行为。(3)本案中丁某可以对公安局的吊销执照行为以及卫生局的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