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_浙江职业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浙江职业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浙江警察学院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
学院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和侦查、刑事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等10个专科专业。建有警务实战教学训练基地、模拟犯罪现场、车辆驾驶训练场、射击训练馆等7个校内实训场所和DNA检测、扫描电镜、痕迹检验等34个基础、专业实验室,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建有5个校局合作基地、39个理论研究基地、50个教学实习基地(点)。成立了警察管理研究所、道路交通管理研究所、应用心理研究所、公共安全研究所等12个科研机构。学院图书馆藏书71.84万余册,并与滨江高教园区六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开展共建共享,实现了馆际互借,可共享图书达230万余册。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本、专科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同时还聘请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华人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中国工程院刘耀院士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
学院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筹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08年开始面向全省在职公安民警招生。
二、招生简介
(一)法律专业(本科函授,与浙江省委党校合作办学)
1.招生对象:本省在职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的职工。
2.报考条件:报名者须有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党校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本单位同意。招生方式为专科学历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取。
3.学制:学制2年半,学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省委党校函授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4.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每学期集中到浙江警察学院面授半个月左右。学费750元/学期,教材费80元/学期,资料费40元/学期。
5.报名方式:填写招生报名登记表(见公安厅网站3月4日通知通告栏),经本单位同意后再通过公安网信箱作为附件发送。报名截止5月31日。6月份进行新生注册,届时根据通知携带有关材料到我院现场报名、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缴费、拍照等。需携带的材料为:招生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二)治安学、侦查学专业(本科函授,专升本)
1.招生对象:本省在职公安民警。
2.报考条件:报考者须有大专毕业证书(已取得教育部审定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并经本单位同意。
3.招生计划:治安学专业100人,侦查学专业100人。(暂定,最后以省教育厅批准为准)
4.学制:学制三年。
5.报名和考试: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1)报名时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部分。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8月中下旬,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站(http//),按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上旬,考生持本人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报考专升本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到各市招生机构设立的报名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2)考试时间:2008年10月。(3)考试科目: 法学类为政治、英语、民法(治安学、侦查学专业均属法学类。考试大纲和教材各书店有售)。
6.学习形式:以业余自学为主,辅之以必要的面授,面授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面授每学期集中一次,每次2周左右。
7.学历和待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高招委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院发给相应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8.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980元。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与浙江工商大学合作办学)
1.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公安民警(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2.入学时间:2009年春季。
3.招生计划:50人。
4.学费:每学年1.1万元,共计3.3万元(暂定,不含书费、住宿费用)。
5.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到时在公安网上发布信息)。(2)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7月。考生凭打印的“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报名信息和居民身份证到省招生机构设立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需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并进行缴费、照相,完成报名。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需带齐下列资料:
(1)考生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页下载)一式二份,需各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7.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一般为2008年10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课
目为两门: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
复试由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有志于报考以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考生,请提前做好复习迎考准备,并请关注省公安厅网站通知通告栏和浙江警察学院招生网。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浙江警察学院成教部
邮政编码:310053
咨询电话:0571-87787150 87787179
浙江警察学院成教部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