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与死亡——论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_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生命权与死亡——论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

生命权与死亡

——论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内容提要:在日益法制化的今天,安乐死该不该立法成为人们争论的一个焦点。人到底有没有死亡的权利?这个权利应不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这是本文思考的基础。本文认为,人完全享有生命的权利,有选择终止自己生命的权利。安乐死合法化具有其积极作用,但是必须严格立法、谨慎执行。本文将分析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关键字:安乐死、立法、生命权、可能性与必然性、条件与原则

安乐死现状

2007年,央视《新闻调查》报道了一个真实的故事,28岁的女孩李燕希望通过全国两会代表帮她提交《安乐死申请》议案。她从1岁起就得了一种医学界称之为“超级癌症”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直到6岁才确诊,现在的她全身的肌肉萎缩,一半以上的骨骼变形,丧失全部吃、喝、拉、撒、睡的自理能力。她说:“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而三年后,在李燕的发动下,网上成立了一个“呼吁安乐死立法联盟”。他们一起发出呼声,以此希望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

放弃生命、选择死亡,人们困惑了,安乐死到底该不该立法?

安乐死亦称安死术,最早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 一词,本意为“快乐死亡”或“尊严死亡”;在牛津词典中的解释为“患痛苦的不治之症者之无痛苦的死亡;无痛苦致死之术”。(1)

安乐死“根据被实施安乐死的病人是否明确表达其愿望”,又可分为自愿和非自愿两种,即积极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前者系由病人本人通过遗嘱或口头表态方式决定,后者则是因本人无法表达意愿而由亲属或监护人做出决定。”(2)

多数反对安乐死的人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再大的痛苦也是可以承受的,只要人还活着就行了。他们注重从人的共性上来看待生命的意义,再大的肉体痛苦、精神折磨甚至是丧失了意识,都并不能降低其作为人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正如密尔说的那样,即使是痛苦的苏格拉底 也比最快乐的猪幸福。

可是,人不是神,肉体所能承受的痛苦也有一个极限。如果病人觉得生不如死而所谓科学的奇迹又不能在他有生之年发生的话,他剩下的生命无异于等死,而且还是在极大的痛苦中度过。医护工作者的宗旨“延长病人的生命”,难道就是让一个只能活一天的人痛苦地再活过一天吗?如果是,那么着这才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不仅让这个生命饱受折磨,而且现实一点考虑,病人家庭也承受了经济、精神等各方面的巨大压力。此时,死亡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那么按照病人自己的意愿而为其施行安乐死未尝不是一个应该合法的选择。只要是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抉择。

而痛苦的活和有尊严的死到底如何选择呢?旁观者没有资格去评论,更没有权利为他们做生死的抉择。只有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才能做决定。

安乐死立法的困境

然而除了几个国家外,目前安乐死在国际上都是违法的。

1、安乐死违背了伦理道德。

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宪法和法律保障人们的生命权不受侵犯。对生命的崇敬,使得古往今来人们总是对死亡抱着一定意义上的否定态度。所以就有了“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价值观,2、不可逆的诊断未必准确。

医学上也时有奇迹发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治之症也许会找到治疗方法。例如,植物人数年后苏醒。如果安乐死立法,可能导致原本可以避免的死亡发生。使安乐死的对象失去了继续生存的机会。

3、安乐死与自杀界限不明。

如果安乐死立法,可能会对自杀产生激励作用。有些人陷入生活的低谷或受到人格侮辱,只是暂时对生活失去希望,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念。如果安乐死立法,势必会导致一部人对死亡并没有深刻了解的人放弃生命。这就可能造成社会秩序的极大混乱。

4、安乐死立法,可能被人利用。

法律允许安乐死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犯罪。例如历史上纳粹借安乐死来进行屠杀的教训。例如不想履行赡养义务而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企图借对父母实行安乐死达到不良动机。

三 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1、历史的必然趋势。

安乐死的历史由来已久。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安乐死合法化的趋势是不容置疑的,它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和法制的完善。

2、生命权自由。

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一条的第一句话就宣告:“所有人民都有自主决定权。”

所以,对自己人身、生命的自由支配的权利,对自己人生尊严、价值和信仰的自由判断的权利以及对涉及到自己的生命、尊严、价值、信仰是不渝的坚守还是变更或放弃的自主决定的权利的承认和保障,应该成为文明时代的一项基本人权和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特征。

3、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侵犯了人的生命权,而安乐死却是根据绝症患者意愿使其没有痛苦地死亡而实行的,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前者非法剥夺了他人生命,而后者则是患者在清醒意识下自己的意愿,他人出于怜悯和尊重帮助实行,在动机上不构成犯罪。

4、安乐死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卫生部和国家计生委的有关统计表明,我国每年死亡人数近1000万,其中有100多万人是在极度痛苦中离开人世的。这些疼痛是常人无法感受的,如癌症晚期的剧痛。他们中有相当多的人曾要求过安乐死,却无法律根据和保护而被拒绝,因此只能继续在巨大的痛苦中等待自然死亡。这类的例子举不胜举。中国安乐死立法的呼声在民间也是越来越强烈。

新浪一个关于安乐死的调查中,71.9%的网友表示,如果患绝症,会选择安乐死。可见,安乐死的合法化有其必然性。安乐死支持死亡并不是对生命的亵渎,而是对生命的尊重,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5、安乐死正悄然进行。生命伦理学家张琚说:“安乐死每天或者说几乎每时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着,目前这种事可以做,但不可以说。”他所指的这种情况在医疗实践中有很多。上海某大医院调查统计了3年中危重病人的死亡情况发现在内、外、妇科563位死亡病人中,有28%是因为不愿意遭受更多的痛苦而由其本人或家属主动要求放弃治疗而死亡的。在一些大城市进行的有关调查显示,采取消极安乐死手段死亡的人数约占死亡总人数的20%左右。这种形式的安乐死已是医界的常规手段,并没遭到反对。我国首例“安乐死”案代理人张赞宁先生也说:“国内司法界对于主动安乐死多采取了一种‘不告不理’和‘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

安乐死立法,可以对这些徘徊在法律边缘的行为进行规范。正如有的人所担心的那样,安乐死可能会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而这正“需要法律的出台,通过严格的程序来规范。如果无法可依,反而会造成滥用。”(3)

6、外国安乐死立法的启示。

目前,积极安乐死只在荷兰和比利时合法。瑞士和美国俄勒冈州的法律则允许间接或消极安乐死。美国俄勒冈州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安乐死合法的地方。1994年,该州通过一项法令,允许医生为只有半年存活期的绝症病人提供他们要求的致死药物。自这项法令1997年生效以来,已有200名绝症病人在该州实行了安乐死。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目前正在仿效俄勒冈州制定类似的法令。世界上第一个将积极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是荷兰,比利时则紧随其后。2002年9月23日,荷兰取消了对有条件安乐死实施者的刑罚。目前,比利时和荷兰都准备就婴儿和痴呆患者安乐死问题立法。瑞士允许消极安乐死,并成立了一个帮助他人死亡的专门协会。英国上院正在审理一项允许自愿安乐死的法案。在日本,有条件的安乐死于1995年得到最高法院许可。哥伦比亚则于1997年立法确认安乐死是临终病人的一项权利。法国青年樊尚·安贝尔的母亲曾帮助儿子安乐死,这促使法国议会于2005年通过一项法令,给予没有希望治愈或处于垂死阶段的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澳大利亚北部地区曾短期承认安乐死合法。有关法令于1996年7月生效,但于1997年3月被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废止。(以上资料来自互联网)

而在中国,安乐死立法问题也讨论的轰轰烈烈,多次上报人大、政协。借鉴国外安乐死案例,我国也可考虑为安乐死立法。

安乐死的条件和原则

安乐死毕竟涉及到人生与死的重大问题,所以立法时必须谨慎考虑。我国学者对“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这就表明,安乐死必须同时符合至少四个条件。一是具有即将死亡的原因;二是受到了不堪忍受的痛苦的折磨,死亡是唯一解决的方式;三必须是本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四是必须有医学的证明和监督。

安乐死立法的设想

安乐死合法化是法制进步的必然趋势。

对于一些还在绝症的痛苦中挣扎的人们来说,死亡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尊严。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厌恶和亵渎,而是选择了一种较为舒适的死亡方式。前提是当事人即将死亡并且有无法忍受的痛苦。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可以这部分安乐死行为有条件的立法。

对于那些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人,安乐死的实施显然更需要法律的帮助,需要准确的医学鉴定和严格的实施。

安乐死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不能因为其过于复杂而否定其立法的可行性。

安乐死立法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我们对生命更深刻地思考,需要谨慎而严格地执行。这些都是对生命的尊重。

参考文献:(1)《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牛津大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395页。

(2)陈霆宇:《安乐死几个相关问题探析》,《政法论丛》1998年第2期。(3)河南商报 郑筱倩

《生命权与死亡——论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生命权与死亡——论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 必然性 安乐死 可能性 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 必然性 安乐死 可能性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