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中单据_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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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本章内容提示
n本章重点掌握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单据(如商业发票、海运提单、保单、多式运输单)的内容、作用及主要项目的审核要点,掌握海上保险的损失类型和险别,并熟悉其他单据的种类和内容。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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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据的含义和作用
n1.单据的含义:交易过程中的一系列证明文件 n ①单据是出口方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证明 n ②单据是交易货物的代表 n ③单据是贸易结算的凭证 n ④单据可以作为融资的手段
n ⑤货物单据化是银行参与国际结算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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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据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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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单据的性质分类: n 资金单据,商业单据,公务证书 n
(二)按单据的作用分类:
n 基本单据(出口商必须提供的发票、提单、保险单);附属单据 n
(三)按单据的签发人分类:
n 出口商自制单据,协作单位签发的单据,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 n 签发的单据,由国外有关单位签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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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据的制作要求 n
(一)制作方法:传统的制作方法是打字,UCP600 规定除了允许复写外,还允许影印、自动处理或电脑处理。n
(二)制作顺序
n 先制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
n 根据发票上的数量、单价和金额要求贸促会或商检局签发产地证,要求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证。
n 根据发票和装箱单上的金额和件数托运,运输公司签发海运提单、空运单等。n 根据发票金额制作汇票。
n 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制作其他单据。第一节 商业单据 nTips:
n 商业单据的含义:描述商品品质或证明其状况的单据。
如发票、重量单、装箱单、尺码单、质量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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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n
(一)定义:商业发票简称发票,是卖方(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开立的,凭以向买方(进口商)索取货款的价目清单和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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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发票的作用
n1.商业发票是说明卖方履约的中心单据 n2.商业发票是交易双方记账的凭证 n3.商业发票是报关纳税的依据
n4.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商业发票可以代替汇票作为支付货款的凭证 n5.商业发票是买方核对卖方所出售的货物是否符合交易合同规定的依据之一 n6.商业发票是索赔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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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发票的主要内容 n1.首文部分(Heading)n2.本文部分(Body)
n3.结文部分(Complementary Clause)
n1.首文部分 n发票名称(Invoice)n发票开立人的名称和地址(Name and Addre of Iuer)n发票号码、开立日期及地点(Invoice No.,Place and Date of Iuing)n合同号码(Contract No.)n发票抬头人名称(买方/进口商名称及地址)importer’s addre
n装运货物的船名、装运港和卸货港名称veel;Port Of Loading(POL)/Port of dispatch发货口岸;Port of discharge/指运港Port of Destination(POD)
n信用证号码(L/C No.)
n2.本文部分 nShipping Mark nDescription of Goods nQuantity, Amount n3.结文部分 n 特别说明
n 开立人的签字与盖章 发票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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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属商业发票的发票P104 n1.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n2.证实发票(certified invoice)n3.联合发票(combined invoice)n4.样品发票(sample invoice)n5.收讫发票(receipt invoice)n6.银行发票(banker in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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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箱单(Packing List)、重量单(Weight List)和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n
(一)装箱单:
n1.含义
是商业发票的补充,列明货物的花色搭配、规格、毛净重、皮重、体积等。
n2.内容
发票号码、合约号码、箱单出单日期、商品描述、包装单位数量、数量/重量、毛重、净重、体积等。n3.注意事项
n1)包装单据的名称应与信用证内规定的名称一致 n2)毛、净重,一般要求显示货物的总的毛重,净重。n3)装箱单据一般不显示货物的单、总价,因进口商在转移这些单据给实际买方时不愿泄露其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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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量单(Weight List):强调货物的毛、净重。n
(三)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强调货物的尺码。
第二节 运输单据
n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n铁路运单(Rail Consignment Note-RCN,Railway Bill-RWB)n航空运单(Air Consignment Note or Air Way Bill-AWB)n邮包收据和快邮收据(Postal Parcel Receipt-PPR, and Courier Receipt)n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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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n
(一)含义
n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托运的货物已收到或已装载船上,约定将该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于持有人的物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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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用
n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已装船的货物收据 n2.海运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合约的证据 n3.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 n4.海运提单是索赔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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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n1.承运人(Carrier)n2.托运人(Consignor)n3.收货人(Consignee)n4.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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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运提单的内容
n1、托运人(shipper),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应以受益人为托运人。
n2、收货人(consignee),与托运单中“收货人”的填写完全一致,并符合信用证的观定。实务中最常见的是这种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提单。n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应按信用证要求填写。
n4、正本提单的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全套可以是一式一份。n5、唛头(mark),应与发票等其他单据以及实际货物保持一致,否则会给提货和结算带来困难。
n6、商品名称,可用统称
n7、毛重(公斤),毛重应与发票或包装单相符
n8、运费条款,CIF、CFR 项下应注运费已付或运费预付;FOB、FAS 下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待收。
n9、提单签发日期,不得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这对出口商能否安全收汇很重要。
n10、已装船批注,备运提单可以转化为已装船提单
n11、提单签发人签字,有权签发提单的是承运人或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或代表;或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或代表。
n12、舱面提单不能接受,但当海运或包括海运的两种以上运输时,对于有可能放于舱面的货物如原木,只要提单上未注明货已装于/将装于舱面,银行是接受的。另外,集装箱不论其装于舱面或装于舱内均视为装在舱内。n13、根据提单上对收货人栏不同的规定,进行背书,具体有:
n(1)出口商以shipper 身份做成空白背书。收货人抬头:To order ; n(2)出口商以shipper 身份做成记名背书,则被背书人为收货人;
n(3)信用证上规定:B/L收货人为议付行。则寄单前,由议付行背书给开证行。n(4)B/L抬头人/被背书人是开证行,则付款赎单时,由开证行背书给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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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运提单的种类 n 按照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n---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r On Board B/L),是轮船公司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签发的提单。
n---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指轮船公司收到货物,暂代存入码头仓库或拨船,等待承运船舶抵港时再行装运所签发的提单。
n按照承运方式不同
n---直达提单(Direct B/L),指定由同一船舶将货物直接从启运港运达目的港的提单。
n---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从启运港载货的船舶不直接驶往货物目的港,需在其他港口换船转运的提单。
n---联运提单(Through B/L),货物运输的全程需由不同的运输工具联运到目的地,但其中有一程须为海运。
n按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划分
n---记名提单(Named Consignee B/L),在抬头人栏载明特定的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的收货人提货,不得转让流通。
n---不记名提单(Order B/L),在抬头人栏载 有 “ 指定人 ” 字样,经抬头人背书后可以转让,由受让人持提单向轮船公司提货。
n按提单有无承运人批注划分
n---清洁提单(Clean B/L),不带有明白宣称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款或批注的提单。
n---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带有承运人附加关于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包装不当的批注的提单,又称瑕资提单(Foul B/L)。
n按轮船公司经营方式划分
n---班轮提单(Liner B/L or Regular Line B/L),货物由班轮承运而签发的提单。
n---租船合约提单(Charter Party B/L)
n按照提单签发日期与交单日期之间时间的长短划分 n---过期提单(Stale B/L): 货先到,提单后到
n---正常提单(Unstale B/L,Fresh B/L or Current B/L)
n---倒签提单(Anti-dated B/L):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最后期限。
n按提单的形式是否完整划分 n---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n---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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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辖提单的国际公约 n1.《 海牙规则》1924 n2.《 海牙—— 维斯比规则》1977 n3.《 汉堡规则》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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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空运单(Air Consignment Note or Air Way Bill-AWB)n1.定义和特点:
n 空运时使用的运输单据,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重要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n 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及邮政收据也都是非物权凭证)。n 航空运单的特点:速度快、运量小费用高。
n2.航空运单的作用:
n(1)航空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承运人间的运输合同 n(2)航空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 n(3)航空运单是运费账单和发票 n(4)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
n(5)航空运单同时可作为保险证书
n(6)航空运单是验收货物的依据
n3.航空运单的种类
n(1)航空主运单(MAWB,Master Air Waybill)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2)航空分运单(HAWB,House Air Waybill)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作航空分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n4.航空运单的内容及及说明 n(1)内容:12联
n(2)注意事项:表明货物收妥待运;转运条款 n5.航空运单的国际公约 n(1)华沙公约:1929 n(2)海牙议定书: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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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铁路运单(Rail Consignment Note-RCN,Railway Bill-RWB)n
四、公路运单(Roadway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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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邮寄收据和快邮收据(Postal Parcel Receipt-PPR, and Courier Receipt)n
六、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n在多式联运方式下,出口方只要办理一次托运手续,订立一份合同、一次支付运费、一次货物保险,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从发货人仓库门直接到收货人仓库门,极大地方便了国际贸易。第三节 保险单据 n
一、保险单的概念
n它是保险人已接受保险的正式凭证,也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契约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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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单的作用
n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签保险合同的证明 n2.被保险人索赔的依据,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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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单的有关当事人 n1.保险人insurer n(1)保险公司
(2)保险商underwriter n2.投保人applicant→ 被保险人insured n3.受益人beneficiary n4.保险代理人insurance agent n 保险人授权代表其承接保险业务。如海外机构代理 n5.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 n 替保险公司招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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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人的责任:用险别名称来表示的 n
(一)海上运输货物损失的原因
n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原因、特殊外来原因 n
(二)海上运输货物损失的种类 n1.海损: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
n2.分类:根据损失程度不同,可分为
n(1)全部损失total lo 全损:被保险物全部灭失或等同于全部灭失。n ①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 n②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 n③ 部分全损partial total lo :可分割的某部分全部损失,如拼装货中的一部分全部损失
n(2)部分损失:按照损失的性质,可分为 n①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n②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n二者之间的区别
n3.险别: n(1)基本险
n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Average FPA n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Average WPA/PA n 一切险all risks n(2)附加险 n ①一般附加险 n ②特殊附加险
n(3)保险人除外责任的条件 n4.保险人的责任期限
n 责任起讫时间(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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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险单的内容
n1.保险单据的名称:保险单据是保险单还是保险凭证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n2.投保人名称、抬头人:投保人名称必须与信用证受益人一致,其抬头人应符合信用证规定。
n3.唛头标记应与发票、信用证规定一致,可注明“As per invoice No.„”。n4.货物的名称、包装数量、必须与发票、提单一致,可用统称。
n5.运输工具、日期、起讫地、应与提单一致。n6.承保险别应与合同、信用证一致。
n7.保险金额,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如无此规定,则按CIF发票金额。小数点后一律进为整数,标明币种及赔偿地点。
n8.保费及费率,一般只打“按照约定”(As arranged),除非信用证要求标明。
n9.保险公司在目的地或附近地区代理人,应有详细地址,以便收货人在出险后提出索赔。
n10.保单日期不得晚于运输单据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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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单的缮制要点
n1、被保险人,也称保单的抬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n2、标记,应与提单、发票上的唛头一致。n3、包装及数量,与提单、发票一致。n4、保险货物项目,货名繁多,允许填统称。
n5、保险金额,所填写的货币要和信用证的货币一致。一般按发票金额加一成(即110%发票金额)填写,保险金额不计小数,大小写金额完全一致。n6、开航日期,填提单上所载明的实际装运日期。允许填大约日期。n7、起运地,起迄地点必须和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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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险单据的转让
n1.被保险人变化:卖方背书给买方(如CIF 下,卖方办理保险,但运输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须将保险单在货物装船后转让给买方)n2.分类: n(1)空白背书:只注明被保险人公司的名称+ 背书人签字(可自由转让)n(2)记名背书
:背书人名称、签字外+ 被背书人名称 ndelivery to ××× bank,不便转让 n(3)指示背书:
n3.保险单的转让可以不经保险人同意而转让,一般在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或同时进行,如果所有权已经转移,事后在办理保险单转让是无效的,受让人与原被保险人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n4.保险单的转让与提单转让是独立的,但经常伴随运输单据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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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类
n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据的基本内容+背面附有保险条款的全文(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完整的承保形式,俗称大保单。
n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有保险的基本内容,无背面的保险条款,俗称小保单。
n3.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
又称承保证明(Risk Note),比保险凭证更简化,保险公司仅将承保险别和保险金额以及保险编号加注在我国进出口公司开具的出口货物发票上,并正式签章即作为已经保险的证据,用于港澳地区。
n4.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发运的,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或以FOB价格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的保险单。上面载明保险货物的范围、险别、保险费率、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的结付方法等。货物一经起运,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列条件承保。
n5.保险单批单(Endorsement)
专用于修改保险单据的一种修改书,是保险条款的一个组成部分。n时间: 签发保险单据后——保险期限结束前 n作用:补充、变更原保单内容。第四节 官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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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口许可证(import license)n1.含义
n 进口许可证是国家有关当局批准商品可以进口的证明文件。国家对某些商品限制进口或控制进口时,常规定没有进口许可证不得进口。n2.内容
n 包括进口许可证号、进口商品的国别、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有效期限等。
n3.作用
n(1)限制某种商品的进口,以保护民族经济。n(2)海关入境的凭证。
n(3)进口国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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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n 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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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关发票(Custom Invoice)
n 进口国海关当局规定的商品进口报关时必须提交的特定格式的发票叫做海关发票,要求国外出口商填写。在银行结算业务中已不多见,加拿大、美国有时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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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 n 很少国家用,我国不用,拉美等用。n 出口方根据进口国家的规定,按固定格式填制或经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签证的发票。n 作用:
n1.根据现行市价来审核销售价以保证不发生倾销。n2.课税的依据。n3.增加领事馆的收入。n4.统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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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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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产地证明书是证明货物原产地和制造地的文件,也是进口国海关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和关税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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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用
n1.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
n普通税率;协定税率;最惠国税率;普惠制税率FormA n2.进行贸易统计。
n3.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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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 n1.普通产地证
n(1)出口商的产地证
n(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产地证(贸促会产地证):行业性商会或类似的民间组织
n(3)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的产地证 n(4)生产厂商的产地证明书
n2.普惠制产地证 FormA n(1)普惠制的含义(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documents)
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输入商品, 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的一种制度.n(2)普惠制的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n(3)实施普惠制的国家:给惠国是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一般都是发达国家。如法国、联合王国等。除美国、匈牙利、保加利亚外,其余的国家都给中国以普惠制待遇。
n(4)格式:格式A(范围最广),格式59A(新西兰),格式APR,n(5)Form A 的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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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品检验证明 n1.含义
n 是检验检疫局对商品实施检验或鉴定后,根据受检货物的实际检验结果,结合合同、信用证的要求,对外签发的证件。
n2.作用
n(1)证明出口货物已达到某种标准。n(2)计价的依据。n(3)报关验收的有效证明。
n(4)办理索赔、作为仲裁或诉讼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