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中有关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_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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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中有关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程序文件》中有关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DZ-CX-01 文件控制程序

3.2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技术性文件和技术记录、安全记录格式的编制和批准;

3.4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指导书的编制;负责指导外来技术文件的正确使用;

4.4.2 作业指导书和技术记录、安全记录表式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4.5.2作业指导书和技术记录、安全记录表式由相关检验责任师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4.7.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使用过程中,有关人员可以向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反映文件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收集汇总有关意见或建议,以便及时申请解释或更改。

4.7.4 文件需要更改时,由更改人提出申请,填写DZ-CXBS-005 “文件更 改申请表”,说明理由和更改内容,经公司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会审同意后,由有关责任部门对文件进行更改。

4.9.1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文件的时效性进行监督;业务科负责对文件的时效性进行控制,及时从使用场所收回过期或作废的文件,防止误用。对特殊需要保留的任何作废文件,应有明显的“作废”或“失效”标记,以示区别。当外来文件停用时,按本程序第4.11条进行控制。

4.11.2 公司业务科应及时跟踪、收集各类法规标准的信息,适时到本行业专业网站及有关标准情报部门检索或从本行业权威出版物上收集法规标准的最新发布、变更情况,如有新信息,应及时报技术负责人确认其有效性。

4.11.3 外来文件在使用前,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后方 能采用。本公司对采用的外来文件控制使用“清单式”管理方式:

(2)当外来文件发布、变更、废止时,公司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公司各部门发布外来文件的启用或停用通知,业务科同时修改、发布DZ-CXBS-060 “受控外来文件清单”。

(3)公司业务科应根据其外来文件的使用情况,及时组织文件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发放范围应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应设置法规标准阅览室,供检验人员使用。

4.11.4公司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和报告的审核批准人员负责监督外来文件的日常使用,如发现有使用失效文件的情况,应立即予以纠正。DZ-CX-01附件1 档案管理规定

3.3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将各自的业务培训记录及反映个人技术水平的见证资料,经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考评、验证后,培训将资料存档并提交一份给办公室归档;

4.1.3在全公司未使用统一管理软件之前办公室可自行制定符合本公司的工作特点的档案编号方法,或沿用以前的编号方法,但报告/证书编号中必须含有代号、项目类别、年代、流水号等信息标识,并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核准后由办公室备案。DZ-CX-05 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程序

3.3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计划购置的特殊设备(通常指大型、高、精、尖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及是否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做出的论证意见进行审核;

4.1.1 对于常规性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可由各使用部门根据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向业务科提出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物资的需求,并填写DZ-CXBS-39 “购置仪器设备(物资、设施)申请表”,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计划购置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及是否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论证(必要时可组织有关部门对拟购仪器设备进行评审、论证,并初步提出审核意见),制定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由业务科负责实施。

4.1.3 未列入政府购置计划的设备,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后选择合格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进行合同评审,由公司业务科组织实施。

4.2.1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业务科组织相关人员一起开箱,按说明书或装箱清单检查有无缺件、损坏,如发现有缺件或损坏,由公司业务科及时向供货商追索,直到符合合同要求。

4.2.3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科对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校准,确保满足其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后,填写DZ-CXBS-044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单”,分别交财务科和业务科存档。

4.4.2 专管专用仪器设备必须有经过培训、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操作,同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专管专用仪器设备原则上统一存放在仪器设备室,公司业务科负责环境控制,如防尘、防潮、温控等。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可存放在公司业务科工作处,但环境必须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管理的要求。

(5)仪器设备用完后返库时应经业务科确认其性能完好,附件齐全后,在DZ-CXBS-049 “仪器设备借用单”上注明“已还”及归还日期并签字确认。少数常用检测仪器(如测厚仪等)和检验检测部门专用仪器设备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可由借用部门长期借用。长期借用的检测仪器仍由业务科负责维修和检定/校准等方面的工作;4.5.2 仪器设备的借出、借入

(1)非本单位(人员)借用本公司仪器设备,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协议,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和返库手续按本程序第4.5.1条执行,并酌情收取费用。若损坏或丢失,由借用单位(人员)负责修理或赔偿,对某些 特殊用途设备可超出原价进行赔偿。公司之间互相调度、借用设备参照此条办理; 4.7.3 仪器设备的维修由公司业务科编制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故障情况,拟送修的单位、预算费用等,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8.4 设备在使用中出现非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使用人员写出书面情况,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业务科对设备损坏状况作出界定;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业务科予以维修或报废,具体执行本程序第4.8条。

4.9.2 业务科及使用人员发现仪器设备过载、误用、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填写DZ-CXBS-051 “仪器设备过载、损坏报告”,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做出“停用”标识。同时,应检查这些设备对先前的检验检测影响,执行DZ-CX-24《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4.9.3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分析其过载、误用及损坏的原因及对检验结果的影响,由公司检验科提出其维修、降级使用建议等,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9.4仪器设备报废、审批

(1)仪器设备性能、精度完好状态达不到要求而又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由业务科填写DZ-CXBS-052 “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报业务科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业务科填写DZ-CXBS-052 “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的附表“淮安东正检测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置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上报时间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

(2)需报废的仪器设备(每批),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业务科实施报废; DZ-CX-05附件1 标准物质管理规定

4.1.2 标准(参考)物质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出有关标准(参考)物质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测量准确度及规格等要求,填写DZ-CXBS-039 “购置设备(物资、设施)申请表”,报公司业务科。

4.1.3 申请经业务科初审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科负责实施。DZ-CX-06检定/校准、自验、自校准程序

3.2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定/校准计划,自验计划,期间核查计划进行审核。

4.2.1本公司业务科应在每年年初将所管理的设备编制DZ-CXBS-047 “设备仪器周期检定(自验、期间核查)计划表”,报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进行实施。

4.2.3 调整或修改后的检定计划需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但应保证设备仪器在检定周期内。4.4 设备仪器的自验

4.4.1对无检定/校准要求的检验设备、仪器,可由公司业务科组织有关人员自行编制自验方法(有公司统一的自验规程时,应执行相应的自验规程),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自验。

4.4.4 自验规程由自验准人员负责编制,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4.4.7 自验应做好记录并出具自验报告,自验报告由自验人和复核人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如果追溯到某种规定的方法和公认标准,则需要指出出处,明确出自于法规、标准,还是同行间有关方的一种约定,或是国内外某领先企业提供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4.5.2 自校准规程由检验科负责编制,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4.5.5 自校准应做好记录并出具自校准报告,自校准报告由检验科负责人和 复核人签字,技术负责人批准。

4.8.2 业务科负责制订期间核查规程报技术负责人批准(有公司统一的核查规程时,应执行相应的核查规程),并按核查计划定期进行核查并记录于DZ-CXBS-048 “设备仪器周期检定(自验、期间核查)记录表”中。DZ-CX-07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3.2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并管理公司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组织领导工作及审核不确定度报告。

4.5.4 公司技术负责人对不确定度报告进行审核。DZ-CX-08 与客户有关的过程管理程序

4.1.4技术负责人负责与检验检测技术有关的咨询工作。4.3 对客户服务

4.3.1对客户要求观察检验提供服务

(1)业务科负责客户接待的具体工作,应明确客户要求。帮助客户或其代表合理办理进入检验现场的有关手续,填写“出入检验现场登记表”,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在确保其它客户机密的前提下,由专人陪同进入检验现场,直接观察为其进行的检验; DZ-CX-09 合同评审程序

4.1 合同评审的方式及适用范围

4.1.1 会议评审:对于本公司新开展的业务、重大的检验业务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检验业务,由有关业务执行部门负责对客户提出的要求进行初步洽谈,业务科负责人组织相应的业务管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科、办公室、财务科和合同执行等部门的相关人员,通过会议讨论的方式进行书面评审。

4.1.2 授权评审:对于本程序第4.1.1条规定以外、需签订协议的小型业务,可采取授权评审的方式,即授权由公司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根据客户提出的要求、价格和本公司的业务能力进行评审,填写DZ-CXBS-012 “合同评审表”,经总经理审批即可;

若有关检验任务以前曾经会议评审、并已签订过此类合同,且客户的要求不变时,可授权由相关检验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直接与客户洽谈并草拟合同,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名即可签订合同,签订后由相关人员在DZ-CXBS-012 “合同评审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即视同经过评审。

DZ-CX-10 检验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3.1 公司技术负责人、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验方法的制定及确认。

3.2 公司检验科负责检验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并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检验方法制定和确认工作。

4.3.2 当检验检测需要变更原先确定的检验检测方法时,该变更应当文件化,经过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且获得客户同意;

4.3.5 例外情况下,需要对规定的检验方法偏离时,应按DZ-CX-18《例外偏离许可管理控制程序》规定的程序申请,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授权,并经过客户同意时,方可进行。

4.4.1 公司技术负责人应对采用的非标准方法、自行制定的方法、超出标准方法预定范围的标准方法以及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评审,以确认其适用。

4.4.4 对方法确认所获得的结果、结论、分析意见,所使用的确认方法和程序等,技术负责人应在DZ-CXBS-040 “检验方法确认记录表” 中作详细记录并保存。DZ-CX-11 开展新检验检测项目程序

3.2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开展新项目申报、方法的确认、有关需求的审查。3.3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新项目的审批。

4.1.2 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DZ-CXBS-042 “新项目申报任务书”进行审查和论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2技术负责人对新项目的评审确认应包括以下方面:(1)人员技能及资格;(2)设施和环境条件;(3)检验检测方法;(4)测量的溯源性;(5)能力验证结果(必要时);(6)相关的作业文件;

(7)新项目试运作情况的检验结果。

4.3 公司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有关部门在开展新项目中做好申办手续的会签和有关资料的归档。

DZ-CX-12附件1 检验作业指导书编制及选用规定职责

3.1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检验作业指导书(包括:检验细则、检验工艺、操作规程等)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作业指导书的审核;总经理负责对检验作业指导书的批准;公司检验科负责检验作业指导书的使用。

3.2 公司检验科负责检验方案(大纲)的编制及使用;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方案(大纲)的审核;公司总经理负责检验方案(大纲)的批准。

4.1.1.1检验作业指导书依据标准、规程,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制定,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公司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变化,及时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对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4.1.1.4作业指导书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3 检验方案(大纲)评定

(1)对于采用新方法和公司重点检验项目进行的检验,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其检验方案(大纲)进行评定;

(2)对于客户指定的检验方法,也应填写DZ-CXBS-041 “检验方案(大纲)审批表”,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其正确性、可操作性进行审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4.2.4 检验方案(大纲)的审核、审批、备案

(1)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检验方案(大纲)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核;(2)公司总经理对检验方案(大纲)进行审批;

(3)重要的检验方案(大纲)在必要时应报监察机构备案; DZ-CX-13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与管理程序

4.1.2.2为确保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协助公司业务科、办公室向供应方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供应方达不到要求或需改变某些要求时应经质量负责人同意。DZ-CX-15 抽样程序

3.2 技术负责人或检验责任师负责抽样方案的审核。3.3 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抽样方案。

4.2.3 如相关标准、规范中对抽样的要求不明确时,应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DZ-CX-16 安全管理程序

3.2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职责

(1)组织有关检验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度、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并定期组织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配合培训科对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3)组织对固定检验(工作)场所及检验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所发现的各项事故隐患监督整改;

(4)检验检测、设施设备等事故的调查、分析;(5)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DZ-CX-16附件2 电器和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4.2 公司配备(借用)给个人的电器设备应自觉维护,不得自行拆装。需要维修的应通知检验科或技术负责人派员处理。每天下班应将各自电器电源开关断开;最后离开工作场所的人员还必须关掉有关楼层、场所的总电源。

DZ-CX-16附件6 事故应急管理预案

(2)调查组: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相关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长一般由质量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代表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等。DZ-CX-18 例外偏离许可管理控制程序

3.2 检验责任师负责审核检验人员提出的技术程序、检验作业指导书的例外偏离许可申请;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例外偏离许可申请。

3.3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评价和批准技术程序、检验作业指导书的例外偏离许可申请。

4.3.1 检验人员认为需进行4.2.2条(4)~(8)款所述的例外偏离时,应当填写DZ-CXBS-058”例外许可申请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由经办人留存,一份交公司办公室存档)。说明偏离的内容、原因和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交检验责任师审核,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可以组织人员对偏离申请进行评价,视评价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偏离。

4.3.3 发生重大偏离,应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DZ-CX-19 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程序

3.1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批准比对或能力验证方案,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4.2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的制订4.2.1技术负责人根据国家认可委、行业、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安排制定本中心的计划。

4.2.3内部质量控制,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依据DZ-CX-06《检定/校准、自验、自校准程序》的规定确定运行检查的对象,两次检定或自校之间至少应进行一次;人员能力比对检验和方法比对检验,技术负责人在每年能力验证工作计划中并根据日常检验工作的需要进行安排。

4.4.1由其他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本公司与外部实验室进行的比对,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方案并下达计划,按照相应的能力验证规定进行。

4.4.2.3检验科汇总检测结果并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出判定。最后编制“内部质量控制的比对或能力验证报告”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4.2.4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报告应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4.5.2.1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交技术负责人,对比对的检测结果做出评价,提出意见,编写全公司比对或能力验证总结报告。

DZ-CX-20 检验工作的分包控制程序 3.2 检验科提出分包要求,经技术负责人和委托方同意后与分包方签订具体分包合同。DZ-CX-21 检验报告/证书控制程序职责

3.1 公司检验科负责报告/证书格式的管理,业务科负责报告/证书盖章、发放及归档,检验科负责人、检验责任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报告/证书的监督、抽查和考评。

4.3.2 报告/证书格式由公司检验科组织有关人员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制定,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如要修改,执行DZ-CX-01《文件控制程序》。

4.9 报告/证书的更改

4.9.1 报告/证书发出后,一般情况不能更改;如确需更改,需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原报告/证书签发人员)批准。

4.9.3报告/证书更改时应填写DZ-CXBS-066“检验报告/证书更改审批表”,更改实施情况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验证。

4.10.1对已发出的报告/证书中的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发生疑问时,例如,由于检验设备的缺陷(失准),而对报告给出的结果准确性产生怀疑时,公司技术负责人/检验科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或有关部门,详细说明设备缺陷(失准)情况,并提供可靠数据,提醒客户或有关部门注意可能导致错误的各种情况,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4.10.2公司技术负责人/检验科同时立即组织有关检验人员对该设备进行复检,出具复检报告。

DZ-CX-22 设施与环境控制程序3.2 公司办公室、技术负责人及业务科和人员负责对设施与环境的配置要求进行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3.4 公司技术负责人、业务科和办公室负责对所配置的设施与环境的符合性及日常维护状态实施监督。程序

4.1 设施的配置

检验科根据工作需要,填写DZ-CXBS-039 “购置设备(物资、设施)申请表”,交公司办公室、技术负责人及业务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受理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3.5 当发现设施和环境条件危及到检验结果或人身设备的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检验,待处理至符合规定要求以后,再进行检验。对已形成的结果,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以确定检验结果的符合性。对不符合的结果,应予以追回,重新进行检验,具体执行DZ-CX-24《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4.8 公司办公室、技术负责人及业务科应对检验现场设施和环境条件的适应情况以及检验人员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DZ-CX-24 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4.3 不符合的判定与评价在平时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的判定、评价需报公司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定。

DZ-CX-25 申诉、投诉与抱怨处理程序

4.4.5 对申诉、投诉与抱怨要求进行复检的处理:

(1)客户或其它相关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时,应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复检工作应安排与此次申诉、投诉与抱怨无关的有资质人员前往复检,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复检过程进行跟踪;

DZ-CX-32 接受安全监察程序

3.3 公司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科负责本机构接受上级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核准、年度抽查、工作考核等的组织、准备工作,各部门协助做好各相关工作。DZ-CX-33 检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3.2 公司质量监督员、技术负责人、检验科负责人负责事故的调查、报告。3.3 公司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事故的处理。

4.3.3 对于重大检验质量事故;由公司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会同上级领导、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原始资料,以供事故分析使用。

4.3.4 重大检验质量事故分析会,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公司技术负责人、质量负

责人、检验科负责人、质量监督员、检验责任师和有关专业检验人员,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派参加该分析会议的人员。

4.3.5 检验质量事故原因查清后,由部门负责人对事故作出书面的“事故分析总结”,对于轻微和一般检验质量事故分析总结,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签阅后交公司技术负责人存档,对于重大检验质量事故的分析总结,由总经理、公司质量负责人签阅后交公司技术负责人存档。均上报一份到办公室留档备案。

4.5.2 检验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由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讨论确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由总经理、各部门签发处理决定。DZ-CX-34 责任保险程序

3.2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资金赔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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