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复习资料)_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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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复习题集)

一、根据《立法法》,我国法律适用有哪些规则? 答: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新法优于旧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有权机关裁决

二、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三、行政许可申请人有哪些权利?

答:

1、免费得到申请书格式文本;

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3、除法律、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4、要求许可机关说明、解释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内容。

四、我国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如何配置的?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只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设定行政处罚,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并且随着立法层级的降低,设定处罚的权限也相应缩小。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5、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规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不受国务院规定的限制。

五。、在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答: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2、提高农业立法质量。

3、推进职能转变,深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5、积极化解农业和

农村经济纠纷。

6、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7、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8、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六、什么是农业自然资源?我国农业自然资源保护主要包括哪些法律制度?

答:农业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存在的,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农业生产提供原材料的物质、能量以及环境条件的总称。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大气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以及动植物生物资源。

七、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

1、土地用途管制度;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4、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5、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6、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

7、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

8、土地税费制度;

9、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

八、水资源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

1、水资源权属制度;

2、水资源规划制度;

3、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制度;

4、水资源开发利用制度;5水资源节约制度;

6、水资源保护制度。

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特征及其法律性质是什么?

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是承包方通过农村土地承包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给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土地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并自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权利。

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

2、客体具有限定性;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流转具有法定性;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具有特殊性;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限制性。

其具有以下法律性质: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物权性质),因此,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的重大意义: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有助于保护承包方合法权益、有助于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有助于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以健康流转。

十、如何理解“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与“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不变”? 答:前者是指: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以确保现

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方面的内容;后者是指:为了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长期稳定和坚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方面的内容。

十一、以家庭承包方式进行土地承包时,应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十二、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殊性?

答: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

4、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具有限制性;

5、宅基地使用权的存续没有明确的期限性。

十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包括哪些方式?如何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答: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应注意:

1、土地流转必须在落实土地延包政策的基础上进行;

2、尊重和确保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

3、不得假借土地使用权流转之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4、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机构职能,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监督;

6、创新观念,依法保障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十四、为什么要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答: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许可制度,1、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对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促进农业发展;

2、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生产资料;

3、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利益。

十五、农药的使用者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答:

1、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

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2、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

3、使用农药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

4、不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

5、不使用假农药、劣质农药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

十六、兽药行政监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1、监督检查;

2、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3、兽药检验;4行政强制措施;

5、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许可证管理。

十七、哪些情况下经营种子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答:

1、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种子经营许可证;

2、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是仍需办理营业执照;

3、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十八、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 答: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十九、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有哪几种情形?

答:

1、职务育种品种权的归属;

2、非职务育种品种权的归属;

3、委托育种、合作育种品种权的归属。

二十、地理标志的含义是什么?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何重要意义?

答:A、含义——是指:表明商品来源于成员国、成员国内的一个区域或地方的标记,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

B、加强农品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形成农产品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推动农民增收;

2、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经营形式;

3、有利于形成以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发展的氛围。

二十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等。农业部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吕食品安全的监管;工商部门——包括农产品在内的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二十二、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中应注意哪些主要问题?有哪些主要对策? 答:

1、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主要参照外国发达国家标准,对此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食品安全科技研究队伍,更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2、关于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各级农业部门应当与环保、林业、海洋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净化农产品的产地环境);

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让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等理解、熟悉法律的规定,自觉依法经营,加大地方执法的投入和支持);

4、关于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地方政府的关系(注意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和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二十三、如何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基础?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小规模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现实的经济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为主体),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基础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合作社是在此基础之上,推动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愿、民主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以成员自我服务为目的,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这种互助性特点,决定了它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决定了“对成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十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

1、成员以农民为主万事通;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二十五、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

1、有5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二

十六、合作社的治理有什么特点?

答:合作社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成员自我治理,其特点表现如下:

1、保护农民主体地位的成员结构;

2、一人一票为主的民主决策机制;

3、法人机关设置灵活;

二十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是如何分配的?

答:

1、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主要应根据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的规定,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2、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部分利润。

二十八、目前我国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有哪些?

答:有4种,即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

二十九、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当地人民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答: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调查疫源;

3、下达封锁令;

4、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

十、植物检疫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确保国外引进和国内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不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局部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封锁控制。

十一、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与发布;疫情的封锁和扑灭(1是划定疫区和保护区;2是采取封锁、消灭措施;

3、开展植物检疫检查)

十二、国外引进种苗有什么检疫规定?

答:

1、种苗的引进单位或者代理进口单位应当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协议三十日前向种苗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国外检疫审批手续;

2、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单位或者代理单位必须在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中订明中国法定的检疫要求,并订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关出具检疫证书,证明符合中国的检疫要求;

3、引进单位在申请引种前,应当安排好试种计划。三

十三、发现新的植物病虫该如何报告?

答:市(地)、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经核实后,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上述有害生物的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时,农业部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务院。

十四、当前涉农纠纷有哪些突出问题?突出特点是什么?

答:A、涉农纠纷突出问题:

1、征占地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3、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纠纷;

4、假劣农资坑农纠纷;

5、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纠纷;

6、农民就业纠纷;

7、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纠纷。

B、涉农纠纷突出特点:

1、多样性;

2、群体性;

3、复杂性;

4、专业性;

5、激烈性;

6、艰巨性。

十五、当前涉农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哪些?在涉农纠纷的解决上有什么特点和优势?

答:当事人自己解决和第三方介入解决(主要包括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和国家赔偿等)

十六、当前涉农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应如何加以完善?

答:A、存在问题:

1、纠纷解决机制整体结构不够合理,涉农纠纷的解决过分依赖诉讼方式,轻视非诉讼方式的作用;

2、纠纷解决机制内部组成不够协调,一些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缺乏应有的配合和有效的衔接;

3、各种纠纷解决方式本身也在发展之中,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B、要进一步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缉拿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七、如何发挥农业部门在解决涉农纠纷中的作用和优势?

答:农业部门具有了解农业政策、熟悉农村民情、掌握农业专业知识的优势,也具有根据相关立法解决涉农纠纷的职权和职责,农业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处理涉农纠纷重要性的认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妥善处理好涉农纠纷。

1、坚持正确的涉农纠纷处理原则;

2、妥善运用职权范围内的涉农纠纷的处理方式;

3、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业干部解决涉农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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