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分团委工作章程_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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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章 程
电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西安科技大学电控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作为联系院领导与同学间的纽带,在维护国家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二)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
(三)及时反馈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协助学院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环境,促进学院的学风建设。第二条:成员要求
(一)凡取得西安科技大学学籍,电控学院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均可成为分团委、学生会成员。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三)成员必须支持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自觉履行其义务,行使其权利。
(四)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遵守本章程,执行学生会、分团委的决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完成分配的工作。
(七)通过正当渠道,对学生会、分团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批评和实行监督。
(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章:纪律细则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分团委全体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二)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三)分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学生会、分团委各部门应不定期举行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五)例会注意事项。
1、关于分团委、学生会大小会议,凡经秘书处通知应到人员,须按时到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会议提前五到十分钟签到,严
禁迟到,有事须及时向秘书处请假说明(特殊情况除外),严禁无故旷会或找人替代参会;
2、参会人员须携带笔记本进行相关事项的记录;
3、会议期间严禁喧哗吵闹,交头接耳(讨论事项除外);
4、会议期间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严禁咀嚼口香糖之类的东西;
5、例会时各部必须做好各自工作记录、会议纪录,总会议记录由秘书处完成,并由对应部门部长签字确认。
(六)各部召开本部会议时,具体规则同上,会前通知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安排使用办公室并派相关人员做好会议纪录。
(七)紧急会议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第二条:活动制度
(一)各部举办活动,要预先写企划书和经费预算表,先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确定时间,再由主席团议定后执行。经费预算要详细到每一件物品的价格,虚报经费的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二)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须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秘书处,若由于告知不及时影响活动进行,后果由举办部门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活动;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学生会各部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搪塞、不推卸责任;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配合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五)各部门举办活动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向秘书处报上总结材料,总结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的不足。
(六)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在继承以前好做法的基础上要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七)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活动中把具体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分工,以便在出现问题是追究责任。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档
1、各部门应单独建档,包括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感想,名单及相关资料。
2、大型活动必须单独建档,档案资料必须包括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及经费支出表。
3、学期初各部门应尽快将工作计划递交秘书处,由秘书处进行协调及建档。
4、各部门上交的各种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一份上交秘书处,一份上交分团委或学生会,一份各部留底。
(二)管理与查找
1、档案仅供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禁止带出办公室。
2、如需查阅档案,须经秘书处同意方可,并做相应的查阅找记录。
3、如需查阅他部档案,须先经档案部门副部以上同意方可查阅,并做相应记录。
4、如遇特殊情况,在本部部长及秘书长同意方可将本部档案带出办公室,禁止带别部档案出办公室。
5、如需拷贝档案,只能拷贝电子档案,由秘书处负责拷贝。
6、在查阅档案时应保护档案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应负相关责任。
7、非常规档案禁止其他部门查阅、拷贝,仅供主席团成员查阅、拷贝,并作相应的记录。
8、所有档案在外借、查阅时由相应部门人员负责,在存档时由秘书处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的管理机构为院学生会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内的一切财产归学生会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
(二)学生会办公室的钥匙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配发,不得私自配备,若丢失,需报告学生会办公室,由学生会办公室再次配发并登记。持钥匙人不能随意进入办公室做与学生会事务无关的事情。
(三)分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活动要使用办公室,必须先报经秘书处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要确保办公室干净、整齐,使用后由会议或活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使用办公室时,必须爱惜办公室内的财产,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学生会。
(五)分团委、学生会所有财物(档案资料除外)均由学生会生活部统一管理。
(六)每次活动领取办公室物品时必须有负责人详细填写借出清单,并签名。活动完毕归还物品时必须及时清点物品并由生活部确认,如有损坏须如实报告。
(七)如有非学生会人员借用物品,必须先报生活部,由生活部包主席团同意后,进行登记并要求限期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须照价赔偿。
(八)学生会生活部每两周根据借还记录审查一次,确保物品完整。
(九)办公室不得存放私人用品,不得带人进入办公室做与办公室事物无关的事。
(十)办公室卫生。办公室卫生将由各部门负责每周六或周日下午打扫,具体按值日表执行。秘书处负责检查卫生,时间为周日晚。(打扫范围包括地面、窗户、桌子、椅子、档案柜以及电脑,打扫后需要把室内一切东西按要求摆放整齐)。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请假制度
(一)活动、会议请假须由秘书处审批。迟到、早退、请假三次算一次旷到,旷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
(二)口头请假和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无特殊情况,一律记旷到一次。
(三)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请假目的,直接给予开出职务处分。
第六条:人事聘用制度
(一)主席团及各部部长由民主投票决议。
(二)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
(三)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四)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
(五)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六)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七)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八)每年九月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
(九)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第七条:干部考核制度
(一)各部门建立自己的工作档案,记录成员在任期内的成长、工作成绩及违例记录。此工作档案将作为期末综合评定的依据。
(二)秘书处定期工作例将统计记录全体成员在学期内的会议活动出勤率,此也将作为期末综合评定的依据。
(三)秘书处在期末将结合成员在学期内的表现,各部的工作档案及出勤率拟一份优秀干部名单呈交主席团审批,并对优秀干部予以奖励。
(四)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成绩期末评定优秀部门,并予以奖励。
(五)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主动离职,如有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六)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及违反相关规定按情节处以:
1、口头批评
2、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记过处分
5、撤消职务
注:分团委及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的任何表现,最终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章:部门职责
(一)秘书处:
1、管理分团委、学生会日常的办公文书工作
2、协助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落实工作计划。
3、协助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工作。
4、筹备分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等。
5、组织院报的编辑与出版。
6、负责起草、修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监督、管理章程施行。
(二)生活部:
1、协助有关部门,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2、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3、指导和检查各班级生活委员的工作等。
4、成立家庭经济评定组对我院学生的家庭经济进行准确评定。
(三)学习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学习方面的工作。
2、协调全院经常的开展教学质量检查,组织收集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开展有利于专业课学习的有关学习,学术、科研以及校园文化活动。
4、指导和检查各班级学习委员的工作等。
(四)体育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体育方面的工作。
2、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体育活动。
3、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体育方面的问题。
4、指导和检查各班体育委员的工作等。
(五)文艺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文化娱乐方面的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在大学生中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面的活动。
3、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4、指导和检查各班文艺委员工作等。
(六)信息部:
1、全面负责电控学院网站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每一次活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并修改为通讯稿,将其发至电控学院论坛上。
2、做好全院活动的宣传,摄影等工作。
3、协助各部门开展活动。
(七)女工部:
1、全面负责有关女大学生方面的工作。
2、协调女生内部关系,抓好女性大学生的管理工作。
3、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女大学生成材的各种活动。
4、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女大学生生活学习的问题等。
(八)外联部:
1、联系开展各种活动所须的经费。
2、与兄弟院校及其他单位协商举办各种健康的联谊或参观活动。
3、调查了解兄弟院校学生会及分团委工作情况。
4、分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邀请院内外有关人士给本院学生作报告或开展活动等。
5、联系一些可靠的勤工助学岗位,给我院贫困学生提供一些工作。
(九)组织部:
1、全面负责分团委的团日活动工作。
2、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种活动。
3、指导和检查各班团支书工作及团日活动等。
(十)宣传部:
1、全面负责学院有关宣传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活动宣传。
3、指导和检查各班宣传委员的工作等。
(十一)纪检部:
1、对本院学生的行为操守进行监督即正确引导。
2、对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其内部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3、对活动流程进行监督,确保活动个环节顺利完成。
4、协助秘书处进行各部门工作协调。
(十二)实践部:
1、对本院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指导。
2、对本院学生的实践论文进行评改,根据评改结果给予奖惩。
3、组织本院学生进行各种丰富多彩的,有教育意义及广泛影响力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科技大学电控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
(二)本章程在通过之日生效。
分团委、学生会处分处罚条例
第一条:凡西安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以自身良好的素质维护学院、学校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者,一律开除职务。
第二条:各部举办活动,要预先写企划书和经费预算表,先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确定时间,再由主席团议定后执行。经费预算要详细到每一件物品的价格,虚报经费的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第三条: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须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秘书处,若由于告知不及时影响活动进行,后果由举办部门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五条: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活动中把具体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分工,以便在出现问题是追究责任。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
第六条:活动、会议请假须由秘书处审批。迟到、早退、请假三次算一次旷到,旷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口头请假和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无特殊情况,一律记旷到一次。
第七条: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请假目的,直接给予开出职务处分。
第八条: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九条:各部门举办活动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向秘书处报上总结材料,总结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的不足。
第十条: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主动离职,如有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第十一条: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及违反相关规定按情节处以:
1、口头批评
2、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记过处分
5、撤消职务
第十二条:凡以上条例应当严格执行,如有拒不接受处分、处罚者,将给予更高一层处分,并加强思想教育,无效至开除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