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市_黄冈市房价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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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冈市“限塑令”执行情况的社会调查报告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被群众称为“限塑令”。该文件自2008年6月1日实施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推进节能减排,减少“白色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0901班同学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对黄冈市“限塑令”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这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共发出调查问卷3000份,收回2748份,其中有效问卷2708份,有效回收率达到了90.27%;形成调查笔录5份,图片资料若干幅。调查结束后,我们采取单变量统计分析法对有效回收问卷进行了数据分析,查找“限塑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对重点对象进行深度访谈,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限塑令”在黄冈市的执行情况分析

(一)超薄塑料袋生产量明显减少

我们对黄冈市华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几家涉及塑料袋生产的厂家进行了走访,发现年产量在6000万条塑料袋以上、规模较大的厂家已经开始有步骤的转产,但仍有部分小规模的厂家为满足农贸市场的需要,仍然在生产不符合“限塑令”要求的超薄塑料袋。这部分厂家年产规模往往在2000万条以下。这种现象直接导致黄冈市场上超薄塑料袋的生产量明显减少。根据市工商部门统计,从2008年6月1日实施“限塑令”两年来,黄冈市超薄塑料袋的生产量年均下降了34.7%。

(二)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实行有偿使用,塑料袋使用量锐减

大型商场、超市表示坚决配合“限塑令”地推行,认为从长远看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也能够积极贯彻执行“限塑令”,做到了厚度达到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例如黄商购物中心,它是黄冈市大型购物场所,该公司司凯经理介绍自2008年6月1日至2010年3月2日,这21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共接待顾客约为61770905人,使用塑料袋共计1976669条,约占总人数的32% ;在剩余的人群当中大约有1/3是塑料袋的二次使用者,而剩余的消费者则几乎全部使用环保袋,该商场在“限塑令”颁布前,每个塑料袋的成本大约是0.1元,因为是免费为顾客提供塑料袋,每年大约要为此支出10万余元,现在因为使用较厚的塑料袋,每个塑料袋的成本大约是0.2元,超市售出时也按0.2元的单价进行收费,这样等于公司每年可节约资金10余万元。其他商场情况基本相同。据统计全市各大型卖场,仅因“塑料袋有偿使用”政策的推行,年均可节约人民币近百万元。

(三)乡镇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集市)冷热不均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位于乡镇或者城乡结合部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集市)对于“限塑令”的执行出现了冷热不均的情况。某些知名企业的连锁经销网点,依然能贯彻“限塑令”。比如黄商便民超市在团风、浠水等地的网点,虽然老百姓不是很理解,但是商场依然贯彻了加厚塑料袋的有偿使用。而另外一些不知名的乡镇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集市)执行“限塑令”情况不容乐观。在“限塑令”施行两年来,不合要求的塑料购物袋仍然“漫天飞”。在农贸市场(集市)上,卖菜的小商贩很难摆脱对以前那种方便轻巧的塑料袋的依赖。如果在卖菜的同时,必须附加上塑料袋的钱,很可能生意就会被同行拉走。由于附加成本的比率较高,所以依然不能完全实施国家的“限塑令”。但目前小商贩抱怨塑料袋越来越难买到了。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局限在乡镇的农贸市场(集市)上,而在黄冈市区的中心菜场、壕沟路菜场、八一社区菜场等等菜市场上,不合要求塑料袋的使用量仍十分大。

(四)居民购物袋的使用习惯在逐步改变

针对消费者我们做了个调查:在超市购物之后还要花几毛钱再买一个塑料袋(而原来都是免费的),有3.5%消费者心理上“有些不舒服”;但有74.5%消费者认识到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也表示“能理解”;“境界”更高的是占22%消费者,购物时已经将塑料袋换成了无纺布袋,支持环保事业。“限塑令”实施已近两年,大部分消费者已经适应了新的规则。我们对黄冈市在校大学生(黄冈市有四所高校,相对经济独立的高校大学生也已经成为黄冈市消费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调查,在“限塑令”推行前,60%的学生平均每天使用1—3个塑料袋,31%的学生每天使用4—6个,推行后,70%的大学生表示“能不用塑料袋,则不用”; 60%的大学生表示已经开始重视塑料袋的重复利用。

二、“限塑令”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环保意识差别大

根据调查问卷的反馈:有8.6%的城市居民不知道环保的好坏与塑料袋的厚薄究竟有什么关系,对“限塑令”的推行持怀疑态度。而这种意识在乡镇居民中,应该还要高的多。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南湖街(为城乡结合部),对本地居民随机发放了100份问卷,有高达37.6%的居民抱有此种意识。城乡居民环保意识差别较大,直接导致“限塑令”的推行在乡镇或者城乡结合部更为困难。

(二)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环节存在监管不力

超薄塑料购物袋在生产环节仍然存在漏洞,缺乏有力、可行的监管,势必为市场的某个环节对“限塑令”的不配合推波助澜。如前所述的年产规模在2000万条塑料袋以下的小厂,已经成为城市、乡镇各类菜(集)市场超薄塑料购物袋免费使用的主要供给源。

(三)“限塑令”规范范围小

“限塑令”规定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有偿使用塑料袋”,但是塑料袋的使用在人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任何范围的经营都会涉及到塑料袋。禁止使用不符合规格的塑料袋不应局限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这少部分范围,而应在整个商品经营流通中。不然会给人们造成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使用塑料袋受“限塑令”规范,而其它行业或其它地点使用塑料袋可以不受“限塑令”制约的误解;,给得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执行带来困难。

(四)“限塑令”罚则不明确

一是对“个体经营者为了招揽顾客,免费提供合格塑料袋”是否也应进行法律处罚?如处罚,是否与“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相悖?二是对“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处罚主体,不易操作。如:农贸集市中某个经营户违反规定,是处理经营者,还是农贸集市开办者,或是两者都可作为处罚主体进行处罚?三是对生产不标准塑料袋的厂家的处罚依据不明确。

(五)替代品开发滞后

塑料袋的使用涉及生活的各个层面,“绝对禁止”不现实,有94.3%的被调查者认为市场缺乏价格低廉、利于环保的塑料购物袋的替代品供消费者使用。

(六)行政主管机关的分工不够明确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的商场、超市在“限塑令”执行过程中,主要依靠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往往只发生在制度推行的初期,或者“限塑令”颁布周年纪念日等特殊时期,而在执行过程中,脱离了有效监管,会让“限塑令”的执行缺乏更有力的行政支持,会让我们的初期行政监管工作做了“无用功”。更为重要的是,多家行政机关不知谁应该是“限塑令”的主管机关。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局、物价局似乎都有管理的职责,也似乎都无法全权监管。

而从我们对工商部门的访谈得到的信息来看,工商部门也是“有苦难言”,其监管十分困难。一是由于需要监管的面大量广,且商品流通领域每时每刻都在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商部门难以监管到位;二是目前政策没有赋予工商部门监管的强制手段,监管缺乏力度,难以有效实施监管职责;三是限于人手,无法对城乡菜(集)市场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管。

四、对进一步推进“限塑令”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参与,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为载体,利用新闻电视、网络信息、报刊媒体广泛宣传塑料购物袋对环境的危害,开辟“限塑令”宣传专栏或固定版面,持续半年或一段时间,加强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为该政策的顺利实施做好舆论导向,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电视上发布公益广告,在各大超市、集贸市场显眼处张贴政府布告。通过社会组织招募环保志愿者、限塑劝导者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市民对该政策的知晓度,增强该项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的强制性。

(二)加强对重点塑料袋生产厂家的监控

塑料购物袋的生产是其销售、使用的源头,要做到、做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就必须堵住源头。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刚性”措施,加强对塑料袋生产厂家的监控,特别是小型生产厂家监督与管理。

(三)健全立法,为“限塑令”的执行提供确实、可行的政策支持

通过制定诸如“《实施办法》”等立法形式,提高“限塑令”可操作性。用立法来补充、完善“限塑令”的不足,明确工商、质检、城管、环卫、环保、价格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及执法主体,必要情况下可增加监管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场所、塑料购物袋的概念和范围。制定详细的监督办法和违规处罚规定,为监管部门监督提供依据。同时出台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通过国家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塑料购物袋的重复使用和有益使用。

(四)加快替代品开发

督促有关科研部门加快研发步伐,尽快推出既环保又经济的塑料购物袋的替代品,以满足人们的生活消费需要。

(五)采取激励措施,发挥引导作用

有些聪明的商家主动地将环保购物袋的使用结合到市场营销和品牌传播中,使环保购物袋成为一种流动的广告和商业名片,在一定程序上取悦了消费者的心理,提高了销售量,同时随着无纺布袋走入千家万户,企业的知名度也在提高,同时也能体现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一举好几得。

我们建议可以采取很多办法:比如在商场售出的厚度达到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贴上专用的信息条形码,如果顾客在本商场一次重复使用,则购物时享受约3分钱的优惠,如果两次重复使用,则优惠5分„„等等,通过打折的方式,刺激、鼓励消费者重复使用塑料袋;又比如针对实施“限塑令”,大卖场的收银程序更为复杂而带来的收银速度减缓问题,可以开辟“无塑料袋快速通道”,凡是自带购物袋的顾客可以在此通道快速结账,而需要购买塑料袋的顾客则在其它收银台结账,让顾客自觉或不自觉产生心理差异,推进顾客不使用塑料购物袋消费心理的形成;又比如推出“出租购物篮”服务,对于没有携带无纺购物袋又不愿意购买塑料购物袋的顾客,可以要求提供一定的押金,给出一定的缓冲时间无偿提供购物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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