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第一季1_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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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0年
1-5月份工作小结
2010年1-5月,和田地区动物卫生监督行业职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以及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扶持、引导、规范、提升”为原则,围绕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动物产地检疫,进一步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加大流通领域动物、动物产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使1-5月份工作取得了实效。现就工作小结如下:
一、定目标、定任务,力促工作上新台阶
为做好2010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关于做好2010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10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达到目标采取的措施,为各县(市)开展好2010年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春节前夕和两会期间借助食品安全监管的机会,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各县(市)落实好2010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下发了2010年第一份通报,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要求各县(市)认真对照检查、改进。二是经过认真调研,在参考2009年各县(市)开展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数量和各县(市)2009年出栏商品畜数量的基础上,确定了2010年检疫工作目标,即:家畜产地检疫达到2009年商品畜的25%、家禽产地检疫数量达到2009年家禽出栏数量的25%、家畜屠宰检疫数量达到2009年商品畜数量的15%、家禽屠宰检疫数量达到2009
年出栏数量的21%。经过核算,制定和下发了《2010年各县(市)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任务》,列入到2010年畜牧业生产年底考核项目,首次对和田地区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实现了量化,改变了以往检疫工作开展和不开展都一样的现象,促使各县(市)自加压力,加快检疫执法工作的进步。三是认真研究和总结流通领域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立与疆内动物输出地州和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实现流通环节流动动物从输出地到输入地的无缝隙监管。全力保障和田地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地位动物产品市场供应的安全。
二、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以新观念、新理念带动行业新发展
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2月份和3月份,我们派2名执法干部分别参加了农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动物防疫法》培训班和山东举办的《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5月25日-28日地区举办了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就动物防疫法律制度、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办案技巧和流通领域动物卫生监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共有35人参加培训。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我所2月份从北京订购了31本《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案例汇编》一书,分别发给地区和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干部进行认真学习。其次,为适应当前检疫工作的要求,地区所应和田县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派执法干部在和田县举办了检疫执法培训班,受训人员55人;应墨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要求派执法干部在墨玉县举办了耳标识读器培训班,受训人数44人。墨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提高检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于2010年3月24日举办检疫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数共计46人。
三、大力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顺利进行奠定群众基础。
今年宣传工作中,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针对当前广大农牧民对产地检疫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的现状,组织人员将动物防疫法中关于产地检疫的条款和农业部《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翻译成维吾尔文下发到各县(市),有效地解决了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宣传工作缺资料的现状。同时各县(市)利用地、县开展的科技三下乡和巴扎天人群集中的时机,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农村广播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农牧民宣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自治区制定的规章、条例等法律法规。其中:墨玉县出动宣传车13车次,散发传单8000余份,张贴标语360份;和田市成立了2个专门宣传小组,在巴扎天人群密集场所播放广播100多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到2万多人;和田县结合巴扎天开展产地检疫的时机向农牧民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共发放传单1605份;洛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深入县城、乡镇农贸市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散发传单、广播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策勒县在3月份的《动物防疫法》宣传月在县广播电台开设宣传专栏,每期5分钟,连续宣传30天。同时在巴扎天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农牧民的疑问,发放宣传单8000份。于田县在3月份的《动物防疫法》宣传月出动150人次,派出宣传车30多台次,发放宣传单25000多份,广播宣传60余小时,听众达6万人次。民丰县在宣传活动中组织25人的宣传组,在各乡镇巴扎天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解答农牧民疑问160人次,散发传单700多份。通过各县(市)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农牧民对畜牧业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为进一步推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
四、以动物检疫为重点,推进动物防疫监督和市场监管,为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行为,今年我们统一在自治区指定单位刻制了9枚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100枚牛羊屠宰检疫验讫专用章和10枚生猪屠宰检疫验讫专用章。1-4月各县市共领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8669本,完成家畜产地检疫27.45万只,占全年总任务的34.4%,完成家禽产地检疫25.67万羽,占全年总任务的24.05%。2010年1-4月全地区共领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4153本,完成家畜屠宰检疫10.67万头只,占全年总任务的24.01%;完成家禽屠宰检疫24.84万羽,占全年总任务的22.11%。
1-4月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75个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市场、3个动物产品仓储场所,1个加工场所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共监督检查动物5.73万头只,监督检查家禽8.45万羽、监督检查动物产品97.52吨,补检家畜0.45万头只,家禽0.41万羽,补检动物产品5.4吨。无害化处理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805头只,动物产品1.09吨,五、以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为抓手,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各县(市)加大违反《动物防疫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的规范了辖区内管理相对人的从业行为。1-4月份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94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4起,共计罚没款95546元,超过去年全年的罚款额。其中力度较大的为皮山县,立案54起,罚款37210元;和田市立案5起,罚款19785元;墨玉县,立案174起,罚款18234元。
六、加大流通环节、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力度,提升经营户、养殖户依法经营和养殖水平
1-4月,皮山县沙安公路检查站、和田县阿和公路检查站、民丰县沙漠公路检查站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自治区《公路动物卫生消毒检查站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认真检查登记,验放输入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959车,验放输入家畜8.47万头/只,验放输入家禽54.80万羽,验放输入马、驼、驴2.78万头(峰),验放输入生猪842头,验放输入鸡肉146.11吨,验放输入毛150吨,验放输入骨3吨。第一季度全地区经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验放输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679车,验放输出家畜6747头/只,验放输出家禽78226羽,验放输出马、驼、驴6109头(峰),验放输出生猪106头,验放输出鸡肉69.8吨,验放输出毛70.22吨,验放输出骨1.6吨,验放输出羊头93吨。其次,各县(市)通过举办养殖大户、贩运大户培训班和在开展调畜备案工作的同时,进行《和田地区牲畜调运备案管理制度》和自治区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基本做到了自治区和地区牲畜调运管理制度在贩运户中家喻户晓,使和田地区牲畜调运管理基本走上常态化管理。同时,各县(市)严格落实《和田地区调入牲畜备案管理制度》,做到调运前备案,调入后及时报告,并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指定的场所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尤其是自4月5日,地区动监所指挥皮山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和动监所检疫执法人员成功堵截一起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的输入,并检出了0型口蹄疫阳性牛,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加大外调牲畜的监管力度,有效的阻止了0型口蹄疫输入我区。皮山县因此获得自治区表彰,并获15万元奖励。
在去年对养殖大户(小区)建立养殖档案的基础上,我们我们进一步对养殖大户(小区)建立《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制度,力求通过对养殖大户在养殖环境、养殖设施、养殖管理方面的动
物防疫条件的扶持引导规范,提升养殖户养殖水平。1-4月,全地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共发放239个。
七、畜禽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自治区互联网开启后,尤其是自治区畜牧厅牧医字【1020】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我们积极与地区畜牧兽医局建议,按规定从新划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责,并通知各县市加快推进挂标工作,截止5月30日,全地区统计挂标81183枚,网上查询挂标53323枚。
八、兽药监管工作
第一季度,地区所根据自治区反馈的兽药抽检结果,对7种不合格的兽药立案查处,现已结案5起,罚没款共计1245.8元。同时,各县(市)高度重视兽药的监管工作,通过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有效的规范了辖区内的兽药经营活动。其中:和田县对辖区内的4家兽药经营户第一季度共进行了两次抽查,未发现假劣过期兽药;洛浦县对辖区内的2个兽药经营店、6个兽药经营摊点及5个诊疗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2个摊点予以责令改正;和田市对辖区内的17家兽药经营户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查处假劣过期药品48种,货值1634元。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行政部门对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县市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关于《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农业部和自治区畜牧厅安排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及自治区畜牧厅牧医字【1020】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地区畜牧兽医局都未进行安排和部署。关于《和田地区一季度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评估分析报告》上报后,也未
见畜牧兽医局采取任何措施。
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数量虽然较往年同期有所增加,但三分之一时间过去了,没有达到全年任务的25%。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还没有开展的和田市和刚刚起步的和田县仍然存在力度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
三、外地区调入牲畜的监管工作仍然是动物疫病防控的薄弱环节。调畜户调入动物后改变动物用途,再次分销的现象比较普遍。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协调配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个别县(市)全部工作精力都放在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上,而对年初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春节前下发的第一份督查通报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对养殖大户(养殖小区)的动态监管和报检机制尚未落实。
五、乡镇畜牧兽医站检疫执法人员没有依法落实,个别县(市)由于防疫任务重,而把平常开展检疫工作的人员派去打防疫针,使检疫工作一度出现空白,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行政领导对检疫工作不重视,说明检疫工作缺乏常效机制,这也是导致检疫工作滞后的因素。
六、公路检查站的业务管理上存在体制不顺的现象,按照年初规定,各公路检查站业务上归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但没有一个检查站向我所上报信息工作。希望畜牧局就这项工作理顺体制,便于工作开展。
和田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