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大力宣传,积极推动廉政共建_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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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纪检监察信息
(第46期)
广州海关监察室2006年6月8日
【广州海关开展“树新风 促和谐”主题廉政共建活动专刊之九】
广州海关大力宣传、积极推动廉政共建
为把总署开展《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廉政共建活动(下称“共建活动”)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我关及下属基层部门,在我关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本关区实际,以基层部门为重点,利用走访、登报、上网、座谈等各种方式,全方位、多层面掀起高潮,大力宣传“共建活动”、积极推动与有关部门建立廉政共建关系。在“共建活动”的第二阶段,我们重点抓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表态,争取支持。通过《“关企携手 共建和谐”——广州海关致企业公开信》、《广州海关纠风办征求意见信》,表明了我关积极开展“共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纠正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争取有关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及报关员等社会公众的支持,共同维护公正公平、健康有序的进出口环境,共同建设廉洁和谐口岸的态度。我关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等基层部门也制发了致企业公开信,宣传“共建活动”,努力争取 1
社会支持。
二、利用网络资源。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开通《“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廉政共建活动》专栏,登载海关工作方针、队伍建设要求、“共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广州海关“企业为本,物流为源”工作理念、纠风办征求意见信;报关协会致会员企业信等主题,以及海关关(警)务公开、廉政、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等规定,广东广州报关协会行业自律准则、报关员公约等内容,并向外部人员提供在线填答《海关行风状况调查问卷》(B),畅通“廉政举报”栏目及gzhgjcs@customs.gov.cn电子信箱渠道接受社会投诉举报。我关番禺海关等基层部门也积极利用地方政府网站(设立专题网页等形式)等载体,向社会宣传“共建活动”。
三、利用报纸等媒体。5月30日《人民日报》(华南版)、广州《新快报》对我关“共建活动”进行了报道。《南方日报》、《珠江商报》、《西江日报》、《韶关日报》、《云浮日报》、《罗定日报》,清远、肇庆、云浮、罗定电视台及电台等媒体分别报道了我关基层部门开展“共建活动”的情况。
四、印发宣传资料。将海关工作方针、队伍建设要求,广州海关“企业为本,物流为源”工作理念;关(警)务公开、廉政、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等规定,报关协会行业自律准则、报关员公约等内容印成宣传小册子1000份,发送给关区内地方党政部门、纠风机构,司法部门,口岸管理部门、联检单位,铁路、民航、交通、水运等部门,新闻媒体,进出口及报关企业。我关白云机场海关、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等基层部门也印发了宣传资料。
五、召开座谈会。我关驻新风办事处,白云机场、花都、肇庆、韶关、河源海关,番禺海关及其缉私分局等基层部门,召开了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及特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宣传“共建活动”,认真听取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海关政策法规、业务改革等其他内容均与到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六、走访。我关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检组长张东明及关纠风办、办公室、政工办人员,先后联系、走访了广东省纪委、省纠风办,广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广州报关协会。
我关驻内港办事处,番禺、花都、清远、韶关、河源海关,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驻禅城办事处,韶关海关缉私分局、清远海关缉私分局、肇庆海关缉私分局等基层部门,也分别走访了当地党政、司法、公安、边防、检验检疫、国税、工商及口岸、外经贸部门,律师协会,进出口及报关企业等。
我关及下属基层部门通过联系、走访,汇报、通报“共建活动”、执行“6项禁令”、“红包”公布制度廉政规定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大大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我关开展“共建活动”及行风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我关及下属基层部门还注意从两方面推动与有关部门建立廉政共建关系,一是对尚未建立联系配合机制的的部门(如广州检验检疫局),通过此次走访,初步确立合作共建意向,经过充分磋商酝酿后建立廉政共建关系;二是对已建立联系配合机制的部门(如广州市政府口岸办),调整充实原有机制,形成廉政共建新关系。
我关区内地方党政、司法、口岸管理等部门,联检单位,新闻媒体,进出口及报关企业等各有关方面,对海关积极开展“共建活动”,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海关重视加强与有关方面联系沟通、积极开展“共建活动”,将有效推动有关方面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推动海关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配合及廉政共建协作,推动廉政、和谐口岸建设;表示将大力支持、配合海关做好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支持、配合廉政“和谐口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