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鹿奶粉事件看新闻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关系_新闻舆论监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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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鹿奶粉事件看新闻舆论引导和新闻舆
论监督的关系
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是新闻作用中两个不同的概念,辨清它们之间的共性和个性能更有利于我们正确掌握和运用舆论监督的职能。
舆论引导是指媒体运用发表的新闻事实及言论,影响改变公众的思想行为,从而达到促使他们朝媒体所期望的方向进行自我调整的目的。舆论引导是我国媒体的基本任务之一。
舆论监督,一般是指公众通过媒体,对某一错误事件(行为)进行批评,以达到公正的处理和得到改正的目的。
两者在新闻真实性方面有着颇为严格的相同之处;对舆情的调查、分析是舆论引导的起点,也是舆论监督的起点;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必须善待作为引导对象的媒体受众(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的身份,尊重其知情权等民主权利,实施舆论监督,则必须善待作为监督行为的主体的受众(人民群众);两者在体现党的意志方面有着一致性。这一点在2009年中沸沸扬扬的大事——三鹿奶粉中有着充分的体现: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
随后各地相继出现相应症状的患婴,这件事在引起卫生部高度重视的同时也使得许多主流媒体开始进行披露和报道。
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9月13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发布会上指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
9月14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带领有关司局领导及专家飞抵兰州,针对我省有关三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展开专题调研。
9月15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甘谷、临洮两名婴幼儿死亡,确认与三鹿奶粉有关。
在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合理发挥下,广大人民群众也对三鹿奶粉事件有了全面正确的认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极大程度上尊重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使具有监督权利的人民群众在此事件中的权利得到合理发挥,随着三鹿奶粉事件的发展,人民群众也在不断的了解到更进一步的信息,媒体正确的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职责。
在三鹿事件的尾声阶段,新闻媒体一方面在继续履行着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新闻媒体更发挥了舆论引导作用,在事件过程中,新闻媒体至始至终都把人民群众放在一个国家主人的位置,在事件处理中,不仅仅对于那些违反犯罪的生产销售商予以法律上的制裁,对于那些受害家属,新闻舆论发挥了其引导的作用。
在新闻舆论引导的作用下,社会方方面面在帮助受害者家属拿回其应有的补偿,2008年12月25日,记者收到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师声明:“我们呼吁,应当立即接受我们已经提起的受害者损害赔偿诉讼程序,并最终在政府的统筹主导下,建立全国性的奶粉受害者赔偿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决本次奶粉受害者赔偿及善后事宜。”
据该律师团律师介绍,24日,在媒体报道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正在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后,该律师团再次呼吁维护广大奶粉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律师说:“考虑到广大婴幼儿受害者的长久善后及复杂漫长的赔偿程序,结合三鹿集团强大的产能和市场渠道优势等重组再造潜力,我们反对以破产清算消灭赔偿义务主体的方式对三鹿集团进行重组,而应保留赔偿义务主体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对三鹿集团进行重组。”
在媒体倡议引导下,国家对《食品安全法》也进行了重新的修订,将三聚氰胺纳入了严禁向食品里添加的化学工业品。
一系列的行动是新闻媒体履行监督作业在曝光抨击三鹿奶粉的同时,也利用其舆论引导的作用将奶粉事件合理处理,不仅仅惩治了违法犯罪的行为,更重要的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将人民群众始终放在国家主人的位置,规范了奶粉市场的行为,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
从三鹿奶粉事件中可见,新闻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是离不开的两把利刃,在披露社会问题的同时又提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法,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是相辅相成的,相互统一,缺一不可,两者联系在一起,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新闻舆论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