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行为的高压态势_村级拉票贿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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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行为的高压态势
近年来,湖北省将治理拉票贿选问题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构建教育、查处、制度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教育在先,筑牢思想防线。治理拉票贿选,必须预防在前,教育先行。为了提高防治拉票贿选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我们突出关键时期和重点群体,及时接种政策“疫苗”,筑牢纪律防线。一是省委一班人高度重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省委常委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用人纪律,坚决抵制拉票贿选行为。二是关键时期宣传教育全覆盖。我们结合2009年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去年上半年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印发文件、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培训、向领导干部发函、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集中开展了防治拉票贿选的政策宣传和纪律教育。近期,根据我省市县乡党委陆续换届的实际,再次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抵制拉票贿选等行为的函件,并要求签订承诺书,做到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承诺。三是重点群体宣传教育面对面。对于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市县委书记,结合组织部门负责人与县委书记谈心谈话活动,明确要求负起责任,带头抵制和有效防治拉票贿选行为。对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将防治拉票贿选行为作为专题培训的重要一课,由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主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组织进行专题讨论。截至目前,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已与县市委书记进行过2次专题谈心谈话,在省委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授课20余次。
二、露头就打,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查处是治理拉票贿选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问题的高压态势,确保三个100%。一是确保查核率100%。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网上举报、电话举报、信访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建立了反映拉票贿选问题举报专办制度。省委组织部明确规定,凡是涉及拉票贿选问题的群众举报,只要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必须进行认真查核。二是确保处理率100%。对于查核属实的拉票贿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到位,不息事宁人、姑息迁就。去年5月,群众反映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在民主推荐中通过给有关领导和同事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形式拉票问题后,经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调查属实,立即取消这名干部的考察对象资格和省教育厅后备干部资格,并明确规定一年内不得提拔。同时,以案示警,责成省教育厅党组结合这一典型案例在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确保通报率100%。规定对查处的拉票贿选案件,一律予以通报。去年以来,先后对经查属实的3起拉票贿选案件予以通报。其中,1起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2起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三、深化改革,着眼于从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解决拉票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以科学有效的机制、制度加以防范。为此,我们一是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制定出台了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两推一述”办法,全面推行经过首次民主推荐、个人自述和第二次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为干部展示自身才华提供相应舞台。二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2008年以来,我省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30人,处级领导干部405人,科级领导干部1993人。省委组织部还先后拿出6个处长职位、3个副处长职位面向基层公开选拔。三是探索建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2008年以来,省委采取全委会差额民主推荐、常委会差额讨论决定的方式选拔任用了12名厅级领导干部,确定了8名正厅级后备干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