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规程_调度规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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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违反调度纪律的。
11、当发电厂或电网发生异常情况时,发电厂值长、变电所值班长、地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以便在系统上及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12、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应由专业技术素质较强、有较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能力较强和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员担任。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须经现场实习、调度室跟班实习和监护值班三个阶段,并经考试合格,由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各地调及省调直接调管的厂、站应定期向省调上报有权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名单。
13、省调编制系统和各发电厂预计负荷曲线的原则是:在满足以下要求的条件下,使整个系统在最经济方式下运行。
⑴满足系统计划供电和供热;
⑵充分发挥系统水电优势,丰水期,积极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多发水电,减少弃水;枯水期,合理控制水位,按水库调度图运行,努力降低水耗率。
⑶合理安排火电厂的出力。
14、为使整个系统在保证安全可靠和电能质量的前提下以最经济方式运行,在不违背有关调度协议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按成本、上网电价进行火电厂间的有功分配,并进行线损修正。
15、各直调发电厂必须按照省调下达的日负荷曲线和规定的无功电压曲线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当发电厂无法使其负荷和电压与相应的日负荷曲线和无功电压曲线相符合时,应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16、发电厂必须遵照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将全厂负荷增加到最大可能出力或降低到最小技术出力。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的机组起动时间、增减负荷的速度、以及最大可能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应由发电厂报省公司批准,报省调备案,并在现场规程中加以规定。17、26、设备停止运行或备用待检修,虽在前一日申请并获得批准,但在改变状态前,仍需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检修工作也应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检修完毕后,应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否则不能认为检修工作已经完毕。
27、发供电设备检修时间计算:
⑴机炉检修:从现场值长接到调度员命令解列(或脱离备用)开始至现场值长报告机炉并入系统(或转入备用归调)为止。
⑵电气设备检修时间,现场值班人员接到值班调度允许开工的命令时开始,至现场值班人员汇报值班调度员设备完工,可以加入运行或备用为止。
⑶电力线路检修时间:线路开关、刀闸断开并接地时开始,到值班调度员得到有关线路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拆除接地线的报告为止。
28、已批准停电检修的设备:无论由于什么原因造成延期开工,其完工时间仍应不变。如需延迟完工时间需经管辖该设备的调度部门批准。
29、已经批准的停电检修工作,检修单位不能开工时,应于停电前两小时通知省调值班调度员并得到认可。应系统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省调应提前通知检修单位。
30、检修工作因故不能按期完工,检修单位应申请延期并经省调批准,如检修延期涉及对外延迟供电,则值班调度员应向申请人说明对外影响情况。
31、省调管辖的发电厂的设备检修申请,由发电厂值长向省调值班调度提出。省调管辖的变电所和线路的检修申请,由设备所在地区供电电力局调度所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批复后由省调值班调度员通知相应的申请人。批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以通知为准。
32、检修设备在恢复送电时有核相冲击合闸、带负荷检验或做与系统有关的试验等要求的在申请检修的同时需报出试验方案和要求,且必须在试验前7天提出。
33、在省调管辖的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均需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并说明工作要求,在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工,完工后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34、严禁未经申请、未获批准、未经允许而私自在停电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35、设备试运完毕后,设备主管单位应向省调提出正式加入系统调度管理的申请,经同意后即按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对待,否则不得加入系统运行。
36、需要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变电站应当在并网前按国家有关法规,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只有签订了并网协议才能并网运行,并网运行的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协商一致必须以服从统一调度为前提,以《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的,并符合国家有关电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电网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规范等。
37、省调值班调度员是甘肃电力系统运行操作的指挥人。凡属省调直接管辖设备的倒闸操作、机炉启停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远动设备等的投退,均须按照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进行;省调间接管辖以及对省调管辖设备有影响的操作,需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省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系统有影响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调度。
38、调度指令可分为下列三种形式:
⑴综合指令:只涉及一个单位完成的操作,省调可以根据操作任务和要求,下达综合操作指令; ⑵逐项指令: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操作,省调值班调度员应逐项下达操作指令,受令单位应严格按照调令的顺序逐项执行;
⑶口头指令: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无须填写操作命令票调度指令。涉及开停机炉、检修批复、加减负荷、限电、送电、事故处理、继电保护远动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等单一操作,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口头指令。
39、省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必须正确使用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并对其调令的正确性负责。
⑴发布综合操作令和逐项操作令时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填写操作命令票前,省调值班调度员必须与现场值班人员仔细核对有关设备的实际状态(包括继电保护、远动设备、自动装置等);
⑵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操作指令时,应与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核对时间,下令全过程必须严肃,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录音和记录制度。
⑶现场值班人员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报,并报告执行项目内容,省调值班调度员复核与调度指令一致,方可认为该项操作完毕。
40、应尽可能避免在系统高峰负荷期间、系统发生事故、恶劣气候和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必须进行操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雷电禁止进行户外的倒闸操作。
41、省调管辖的线路停电检修时,线路两侧的安全措施按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执行;检修工作班在线路上所做的安全措施由地调负责;发电厂和变电站内部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安全措施由设备所在 单位自理。
42、电气设备操作时间,规定从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完毕允许执行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操作完毕为止。
43、发电机炉启动时间从省调下令完毕算起,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并入系统且带至规定的负荷为止,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按调度员要求执行。
44、发电机或电网的并列条件: ⑴相序一致,相位相同;
⑵电压相等,如调整困难,允许电压差不大于20%; ⑶频率相等,如调整困难,允许频率差不大于0.5Hz。
45、允许用刀闸进行的操作(无接地故障时)⑴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⑵拉合母线和直接联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 ⑶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及消弧线圈刀闸; ⑷拉合经旁路开关闭合的旁路电流;
⑸用户外三联刀闸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
⑹凡经过现场实验的情况:在角形结线,闭环运行的情况下;一个半开关结线,两串及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允许用刀闸断开因不能分闸的开关。操作前还应注意刀闸闭锁装置要退出及调整通过该开关的电流至最小值。
46、变压器操作规定
⑴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相位相同,结线组别相同;电压比相等;短路电压差不超过10%;容量比不超过3:1。如果不能满足上述电压比、短路电压差、容量比的条件时,在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也可以并列运行。⑵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电源侧开关;停电时,先断负荷侧开关。对于有多侧电源的变压器,则应根据差动保护的灵敏度和后备保护情况等,正确选择操作步骤。⑶变压器停送电时,若其高压侧开关属网调管辖,必须经网调值班调度员同意或借用该开关后,省调才能下令操作;若其低压侧开关操作涉及地调管辖设备或负荷时,则该开关由地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⑷在切换和停用变压器时,应检查投入的变压器确已带负荷,再退出要停用的变压器。⑸在切换和停用变压器时,应考虑中性点接地方式及35KV、6KV系统消弧线圈能否满足运行方式和继电保护的要求。⑹变压器停送电前,必须先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⑺大电流接地系统内的变压器拉合高压或中压侧开关时,中性点必须接地。⑻运行中的变压器滤油、加油、以及打开各种阀门放气、放油、清理呼吸器孔等,重瓦斯保护应改投信号位置。本条同样适用于电抗器。
47、并联高压电抗器的刀闸必须在线路停电状态下才能操作。
48、部分或全部元件由一条母线倒至另一条母线时,应确保母联开关及其刀闸在合闸状态,切除母联开关的操作电源后,方可进行操作。
49、双母线在进行倒母线操作前,应将母线差动保护由固定联结方式改为非固定联结方式,或由比相方式改为大差动方式运行。倒母线操作后的母差保护投入方式,应根据一次结线情况确定。
50、对旁路母线充电时,应使用有瞬动保护的开关。对双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母线之一充电时,可用线路开关或母联开关充电。
51、线路停电时,必须按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52、单电源线路停电时,由负荷侧逐步向电源侧操作,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53、必须在拉开线路两端开关及刀闸后,才能允许合线路接地刀闸。
54、正常情况下的线路停送电操作,线路末端不允许带变压器。
55、对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内的线路操作,应遵守消弧线圈运行规程的规定,及时改变消弧线圈的补偿方式。
56、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多侧电源设备停电,各电源侧必须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方可在设备上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57、用旁路开关代线路开关的操作原则:
核对旁路开关保护并按规定投入。考虑旁路开关所代出线两侧重合闸及高频保护投退方式。
58、恢复本线路开关运行操作的原则:
⑴投入被代线路保护;⑵考虑线路两侧重合闸及高频保护投退方式,并交换高频信号。
59、在用户侧合环倒负荷操作必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按有关规定执行,合环运行不超过3分钟。60、调整抽头或在消弧线圈上进行工作,必须将其从网络中断开。
61、禁止在接地故障情况下断开消弧线圈,只有在网络无接地故障时方准进行消弧线圈的投入,退出和调整抽头的操作。
62、改变消弧线圈的抽头,其顺序如下:
⑴先将线路退出运行再调整抽头。⑵先调整好抽头再将线路投入运行。
63、若网络中性点位移电压超过相电压的50%时,不允许用刀闸断开消弧线圈,此时应改变网络运行方式,使位移度降至50%以下后方可操作。
关遮断次数已达规定值,虽开关外部检查无异常,但仍须经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同意后,方能强送;强送开关应至少有一套完善的保护,强送开关背后的母线上必须有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凡线路带电作业,无论是否需要停用重合闸,跳闸后均不得立即强送,应联系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后,再决定是否强送。线路工作负责人在线路不论任何原因停电后,应迅速与值班调度员联系,说明能否强送电;强送前应控制送端电压,使强送后末端电压不超过允许值。⑻在线路故障事故处理后,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查线,并将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开关跳闸情况,故障录波器对故障点的测距范围通知查线单位以供参考。查线人员未经调度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除非线路已经做好安全措施,并经省调值班调度员通知线路已停电可以进行检修工作外,线路维修人员都应认为线路带电。
74、当本厂站母线失压时,应按下原则处理:
⑴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值班人员应不待调令,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全部开关,并将故障情况和保护动作情况简明扼要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听候处理。同时应尽快恢复受影响的厂(所)用电和保证运行系统的安全供电。
⑵若系母差保护动作,且有明显的短路象征,应详细检查,排除故障后,始可对母线充电或由发电机递加压,正常后,尽快同期并列,恢复母线正常运行。如确系母差保护误动,应退出该保护,尽快向母线充电(投入母联保护),同期并列恢复双母线运行,再对母差保护进行检查。
⑶若由于出线开关拒动,使开关失灵保护动作或其它后备保护动作,使母线电压消失,在拉开拒动开关两侧刀闸隔离故障点后,可不经检查,尽快向母线充电,同期并列恢复母线运行。
⑷双母线之一故障停电,在未查清原因并排除故障前,严禁用母联开关强送故障母线。
⑸多侧电源的联络变电站全站停电时,无论本站设备有无故障,均应迅速断开所有电源侧开关后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若系本站设备故障,则应设法尽快消除之。在恢复送电的操作中,必须与省调值班调度员联系,按其命令执行,严防发生非同期。
75、系统或发电厂解列的事故处理
⑴系统事故解列后,首先应恢复各系统频率至正常值,必要时可拉闸限电以恢复系统频率,然后尽快恢复系统并列。
⑵系统联络开关跳闸或发电厂几个电源间的联络开关跳闸造成解列时,若开关两侧仍有电压值班人员应不待调令立即检同期恢复并列,事后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⑶当系统瓦解时,值班人员一般应按下述步骤紧急处理: ①对失去厂用电源的发电厂尽快恢复其厂用电; ②向重要用户送出保安电源; ③尽快恢复系统并列运行; ④向限电用户恢复供电。
76、变压器和电抗器的事故处理
⑴变压器事故处理原则,按现场规程规定执行。变压器主保护(重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未查明故障原因并消除故障前不允许强送电。
⑵变压器主保护(重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严格检查变压器外部无明显故障、检查瓦斯气体和故障录波器动作情况,证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后,可以试送一次,有条件时应进行零起升压。
⑶变压器后备过流保护动作跳闸,在找到故障点并有效隔离后,可试送一次。轻瓦斯动作发出信号后应注意检查并适当降低输送功率。
⑷双电源供电的联络变压器故障跳闸,可能造成系统解列,重新投入变压器之前,应注意防止发生非同期合闸。
⑸在无主保护的情况下,严禁将变压器投入运行。⑹正常情况,变压器不能缺重瓦斯或差动保护运行。
⑺电抗器因保护动作跳闸,未查明故障原因并消除前不允许强送电。77、系统频率异常的处理
⑴系统频率标准是50HZ,3000MW及以上系统频率超出50±0.2HZ时为不合格,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或超过50±0.5HZ,延续时间超过15分钟,为事故。3000MW以下系统频率超出50±0.5HZ为不合格,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或超过50±1HZ,延续时间超过15分钟,为事故。
⑵系统频率低于49.80Hz时的处理方法:
①当系统频率低于49.80Hz时,省调应视情况按网调意见增加本省出力,各地调应主动检查本地区用电情况。超计划的地区应根据谁超谁限的原则,自行压减用电负荷。若15分钟后频率仍未恢复正常,省调根据谁超限谁和确保电网安全的原则,按“紧急事故限电序位表”对超计划地调进行限电,必要时也可对其它地调下令拉闸限电,直到频率恢复到49.80Hz以上。
②系统频率低至49.80HZ以下时,调频厂应不待调令立即调整出力,使频率恢复正常;系统频率低至
49.50HZ以下时,各水电厂应不待调令立即增加出力,使频率恢复至49.80HZ以上。
③当系统频率降至49.00 HZ以下时,系统内所有发电厂应不待调令增加发电机出力,短时发挥机组过负荷能力。各变电站及有关发电厂值班人员应检查所装的低频减载装置的动作情况,切断相应频率未动作的线路。
⑶采取上述措施后,系统频率仍低于49.8 HZ,如系本省超用电力,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令在低频率运行时间内按事故拉闸序位拉闸限电,以免造成事故。
⑷当系统频率高于50.20 HZ时,调频厂应不待调令立即降低出力,使频率恢复正常。当系统频率高于50.50 HZ时,系统内所有发电厂应不待调令降低发电机出力,使频率恢复至50.20 HZ以内。
⑸低频减载装置动作切除的负荷,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不得擅自送出,当系统频率恢复至49.80 HZ以上时,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方可开放部分或全部负荷。
78、系统电压异常的处理
⑴系统监视控制点电压不得超过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数值的±5%,并且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或超过规定数值的±10%,并且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均应算为事故。
⑵为保证系统的静态稳定和保证电能质量,系统内各发电厂发电机的最低运行电压不得低于额定值的90%。
⑶甘肃电力系统内有关厂站330KV运行电压及异常处理原则以“西北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和总调有关规定为准。
⑷220KV、110KV中枢点事故最低运行电压规定为额定电压的90%,即分别为198KV和99KV。
⑸当电压降至事故最低运行电压值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为防止系统崩溃,应利用发电机、调相机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和系统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启动水电备用机组,频率正常时,将发电机改调相机运行等),增加无功出力,使电压回升。发电机静子、转子电流允许过负荷运行的数值和极限应在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报省调备案。
⑹采取上述措施后,系统电压仍不能恢复到事故最低运行电压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按事故限电序位限制部分负荷,限电原则上应在电压最低地区先执行。
79、过电压事故处理
⑴过电压事故指的是危害设备安全运行的工频电压升高,它一般是由于超高压输电线路电容效应,不对称短 路及甩负荷引起,因此对超高压电网的操作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防止发生过电压。
⑵凡有330KV高压母线的发电厂,如发现母线电压突升到400KV及以上,且某一联络线负荷降至零时,可不待调令立即拉开该线路,并调整发电机励磁,降低电压。凡有330KV母线的变电站,如发现母线电压突升380KV以上,且某一联络线负荷降至零时,可不待调令立即拉开该线路,并汇报省调。
⑶为了防止谐振过电压,当发现开关发生非全相运行,应不待调令立即拉开或合上该开关,迅速消除非全相运行状态。
80、调度电话中断时的事故处理
⑴系统发生事故时,如果地调、发电厂和变电站因调度电话中断,而不能与省调直接联系时,应尽量设法委托其他单位传话,或利用电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电话联系。
⑵调度电话中断发生事故,如操作处理仅涉及一个电源,不存在非同期并列的可能性时,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
⑶在调度电话中断时,当涉及两个电源的事故处理时,除本规程中规定的不待调令自行操作处理的项目外,其他操作处理必须在征得对侧电源单位值班人员同意后才能进行。严防设备过电压和非同期合闸。
⑷在调度电话中断时进行的事故处理,各单位应在事后尽快设法报告省调。
81、凡属省调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包括涉及这些装置所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任何人不将其投入、退出、检验或改变其定值。
82、保护及自动装置定期检验,一般配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同时进行,并与一次设备一样办理申请手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检查工作,亦应向省调办理申请手续。严禁带电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83、各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应严格监督所属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正确运行,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若运行中发现缺陷,需退出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检修时,必须经调度批准。如危及一次设备安全运行时,可先将装置退出,事后应立即汇报调度。
84、凡属省调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应以省调下达的整定通知单为准。当保护及自动装置按上述通知单改变定值后,现场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省调值班调度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85、值班调度员对系统继电保护的一般职责:
⑴批准和监督所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正确使用和运行,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⑵根据保护整定值的最大允许负荷电流(或有功、无功功率)监视电网中的潮流。⑶根据定值通知单,切实掌握保护装置整定值并监督按期执行。⑷发现保护装置存在缺陷或不正常情况(如继电器缺陷、定值配合问题等)时,除作好预防措施外,并应及时通知省调继电保护科,同时监督尽快消除。⑸当改变系统运
行方式时,应考虑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相应变更。遇有重大的非标准运行方式,应取得继电保护科的同意。⑹指挥系统操作时,应包括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有关操作。⑺在系统发生事故以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当值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并做好纪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⑻根据系统稳定、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提出对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要求和改进意见。⑼遇有下列情况,应将有关保护及自动装置停用:
①认定保护装置发生了误动作时。②一次设备不停电,有关保护装置经批准必须退出时。③其它专用规程有明确规定时。
86、接有交流电压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当交流电压失去时,有可能误动或拒动,因此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不允许使装置失去交流电压。正常运行情况下,若出现电压回路断线信号,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处理。
87、母线保护
⑴当母线上增加新的馈线时,带电前,应先退出母差保护,再进行充电,然后立即检验母差保护极性,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⑵在母差保护校验期间,应解除其对重合闸、双回衡差及平衡保护的闭锁,并解除母差对高频保护停信。⑶固定联结式双母线保护 ①本保护作为母线故障时的主保护,当双母线按固定联结方式运行时,任意一组母线故障均能有选择地切除故障母线;当双母线按非固定联结方式运行时,任一组母线故障则无选择地切除两组母线。②母线破坏固定联结时,母差保护的使用:a)所有电源元件均按固定联结运行,而非电源元件有破坏固定联结情况时,母差保护仍应按固定联结方式投入。此时应断开违反固定联结的非电源元件母差保护跳闸压板。当一组母线故障时,保护能有选择的切除故障母线。b)当电源元件破坏固定联结时,母差保护应按破坏固定联结方式投入。若一组母线故障,将切除两组母线。对于双回线或对侧有大型同步电动机的线路(包括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均应视为电源元件。③进行母线的倒闸操作时,母差保护应先改为破坏固定联结方式投入,操作完毕后,再根据一次结线情况,决定母差保护投入方式。④用母联开关向另一组停电母线充电时,除投入母联开关瞬动保护外,母差保护允许照常投入,但必须断开与母联合闸继电器常闭接点并接的压板。也可以单独投入母联开关保护进行充电。⑤当用旁路开关向旁路母线充电时,旁母不包括在母差保护范围之内,必须投入旁路开关保护进行充电。⑥当母线保护差回路不平衡电流突然增大,或二次回路发出断线信号时,应将母差保护停用,及时联系处理。⑦当出线开关停用,而用旁路开关代替时,旁路开关及其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应按所代元件固定联接时的接法接入母差保护回路中(包括母差保护作用于旁路开关的跳闸压板),而母差保护仍按固定联结方式投入。⑷母联电流相位比较式双母线保护 ①比相式母线保护,是由启动元件、比相元件和出口跳闸元件组成。双母线并列运行,在正常联结方式下,任一组母线故障,比相元件能准确判别,有选择地切除故障母线。当比相元件退出工作,母线保护按大差动方式投入时,任一组母线故障,则无选择地切除所有元件。②为保证母线保护动作的选择性,要求一次接线方式与出口跳闸回路相对应,且每组母线必须具有电源元件。因此,在改变一次结线方式时,要求相应地切换出口跳闸回路、重合闸闭锁回路和高频停信回路。③母线倒闸操作期间,应先退出比相元件,按大差动方式投入。操作完后,根据一次结线方式,确定母线保护投入方式。④在单母线运行期间,本保护按大差动方式投入。⑤用母联开关向另一组母线充电时,除投入母联开关瞬动保护外,母线保护应改为正常比相方式运行,以保证选择性。⑥用母联开关代替线路开关运行时,母联开关CT应改接至差动回路,必要时尚需断开被带馈线的母差保护二次回路(根据现场实际运行状况而定),母线保护按大差动方式投入。⑸单母线分段带旁路母线保护 ①当母线按单母线分段正常方式运行时,任一组母线故障,只切除故障母线。当分段开关停用或用分段开关代出线开关运行时,母线改为单母线方式运行,保护改为大差动方式,此时任一段母线故障,则切除两组母线。②当用分段开关向停电母线充电时,除投入分段开关的瞬动保护外,母差保护可照常投入运行。
⑹中阻抗型及微机型母差保护用于双母线①中阻抗型和微机型母差保护能满足双母线运行灵活的要求,能自动适应双母线各种运行方式,在双母线并列运行,解列运行,固定连接破坏及倒闸操作过程中保护均能正确动作.因此,出现上述方式时无需将母差保护改投大差动或退出。②在双母线改为单母线运行或倒闸操作过程中出现刀闸跨接两条母线时,发生母线故障母差保护动作切除两条母线上所接全部开关。
88、母联开关保护
⑴各厂站各级电压母联保护的使用,根据不同运行方式,按具体定值通知单执行。(2)用母联开关向停电母线充电时,母联开关瞬动保护应作用于跳闸,并不带方向。⑶用母联开关代替出线开关时,母联开关保护整定值按临时通知单整定。
⑷母联开关检修停用期间应解除其对双回线横差、平衡保护、开关失灵保护及母差的闭锁。89、旁路开关代出线开关保护有关问题
⑴旁路开关保护仅在代出线开关时投入,正常备用期间不投。⑵旁路开关代替出线开关时,保护使用注意事项: ①保护的整定值应按所代线路临时整定通知单改好。②旁路开关接母差保护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和跳闸回路按所代元件固定联结时的接法接入母差保护回路中。③按照所代元件所接母线的情况投入旁路开关保护启动开关失灵保护的相应压板。④旁路开关所代线路,若具有检查无电压或检
查同期的重合闸装置,则线路抽压装置也应作相应切换。
90、开关失灵保护
⑴保护装置的作用:当发生故障,若保护动作开关拒动时,失灵保护能以较短时间切除邻近的开关,缩小故障影响范围。⑵若母线故障、母联开关拒动,开关失灵保护将切除两组母线上所有开关。⑶双母线改为单母线运行时,开关失灵保护按非固定联结方式投入,并解除母联开关对开关失灵保护的闭锁。⑷保护装置检验时,必须断开其启动开关失灵保护的压板。⑸开关失灵保护发出故障信号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将开关失灵保护立即停用,然后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使用。
91、失灵远跳
⑴失灵远跳由通道设备(复用载波机等)和就地判别装置构成。失灵远跳的启动回路是3/2开关接线的中开关失灵回路或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保护动作回路。
⑵失灵远跳的作用:a)线路、变压器故障,3/2开关接线的中开关拒动时,远跳共用中开关线路的对侧开关。B)高压并联电抗器故障,远跳本线路对侧开关。
⑶失灵远跳装置故障时根据现场要求可将一侧退出或两侧均退出。一般在一侧就地判别装置或启动回路故障时可将故障侧就地判别装置或启动回路退出,其它不变,对侧照常投运;在复用载波机等通道设备故障时,应将两侧失灵远跳装置均退出运行。
92、短引线保护
⑴短引线保护用于角型、3/2开关,双开关等多开关接线,其作用是在线路或主变停电、保护退出,而需将其开关合环运行时,对合环开关和引线起保护作用。
⑵短引线保护正常运行时不投,仅在线路或主变停电、保护退出,而开关运行时投入。93、高频保护
⑴保护的作用和维护:高频相差、高频闭锁方向及高频闭锁距离、零序保护,对于线路上的各种短路故障均能瞬时切除,要求经常投入运行。未经值班调度员许可,不得随意投入或退出装置的跳闸压板和直流电源。为避免区外故障造成本保护误动作,保护装置的投退,由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两端同时操作。
⑵保护投入顺序:
①检查结合滤波器接地刀闸在断开位置。②检查装置跳闸压板在断开(或信号)位置。③投入装置直流电源。
④检查收、发讯机及装置处于正常状态。⑤检查高频通道处于正常状态。⑥按调度命令投入跳闸压板。⑶保护退出顺序:
①断开保护跳闸压板。②确认两侧跳闸压板已断开后再断开收、发讯机直流电源。
⑷保护装置异常及处理办法: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并按调度命令,两侧同时停用高频保护。如系装置异常,同时应通知装置调试部门进行处理:
①线路一侧高频保护因故需要退出。
②在装置回路上或高频通道上进行工作时。③收发讯机及高频保护直流电源中断时。
④收发讯机及通道检查中发现所测数据超出规定时。
⑤正常运行或区内、外故障情况下,装置信号指示不正常时。94、距离保护
⑴保护装置的作用:电网内设有相间距离和接地距离两类。前者主要用作保护相间短路,后者主要用作保护接地故障,正常投退方式以通知单为准。
⑵距离保护装置失去电压时,有可能误动作,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①进行一次倒闸操作、停用母线、切断二次自动开关(或保险)等操作时,值班人员应先采取措施,不使交流电压回路中断,如果预料在操作过程中势必引起电压中断,可将距离保护申请暂时退出后,方可进行操作。
②保护装置设有断线闭锁,当二次断线时自动将保护各段闭锁,但为了安全起见,值班人员可将距离保护停用,待保护回路电压恢复后,方可投入。
③正常情况下当振荡闭锁装置由于负序电流启动而不能复归时,可将距离保护暂时退出运行,先检查一次负荷电流是否平衡,再检查二次方面的原因,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及时处理。
95、自动重合闸装置
⑴电网内自动重合闸的类型:
①220KV及330KV线路均设有综合重合闸。
②110KV双侧电源线路均装有检查线路无电压及检查同期的自动重合闸。③110KV单侧电源线路
一般装有三相一次自动重合闸。⑵线路重合闸投入与否以及投入方式,按通知单的规定执行。⑶线路上电压抽取装置(包括结合滤波器的接地刀闸)的投退应经值班调度员批准。⑷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重合闸应退出运行:
①重合闸装置不良。②线路充电试验。③开关遮断容量不够。
④线路上有人带电工作时。⑤用户要求不投。
⑥电网运行方式要求不投。
⑦开关跳闸达到规定跳闸次数而未及时检修。96、变压器瓦斯保护
⑴瓦斯保护是变压器内部故障的主要保护。轻瓦斯反映变压器内部的轻微故障或不正常现象,重瓦斯反映变压器内部有严重短路故障。轻瓦斯作用于信号,重瓦斯作用于跳闸。
⑵运行中的变压器,在进行滤油、加油或打开各种阀门放气、放油以及清理呼吸器孔等工作之前;应先将重瓦斯保护改投信号位置,只有当工作进行完毕,变压器完全停止排出气体时,才可将重瓦斯保护恢复至跳闸位置。
⑶当轻瓦斯发出信号时,重瓦斯应继续保持运行。重瓦斯动作跳闸后,变压器未经检查试验不得投入运行。
97、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⑴为使接地保护可靠运行,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的数量、容量和地点应符合保护整定方案的要求。⑵电网内的自耦变压器,要求中性点保持死接地。
⑶对于双线圈或三线圈变压器,当一侧(330KV、220KV或110KV)开关断开运行时,其断开一侧的中性点接地与否,并不影响系统另序阻抗,因此不论台数和容量大小,必须合上变压器断开一侧的中性点接地刀闸。
⑷采用部分接地的发电厂,如果有两台主变压器中性点经常接地,应分别接于两组母线上运行。⑸220KV和110KV电网,正常运行中不允许出现中性点不接地的孤立 98、调度管理术语
⑴调度管理范围:指电网设备运行管理和操作指挥的权限范围。①直接调管范围:由本级调度全权负责运行管理和操作指挥的范围。
②间接调管范围:由下级调度机构负责运行管理和操作指挥,但在操作前需征得本级调度同意的范围。⑵调度关系转移
①指派调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或受到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侵害时,上级调度机构可以指定下级调度机构暂时代行上级调度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职能,直到上级调度机构收回调管权为止。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接受指派,并按调度规程规定履行职责。
②越级调度:紧急情况下,上级值班调度员不通过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而直接下达调度指令给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运行值班单位的运行值班员的方式。
⑶委托调度:经两调度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一方调管的某些设备的调度职权,暂由另一方代替行使,直至委托关系结束。
99、调度指令发布
⑴发布指令:值班调度员正式向本级调度机构调管范围内的下级调度或厂站值班员发布的调度指令。⑵接受指令:运行值班员正式接受值班调度员所发布的调度指令。⑶复诵指令:运行值班员接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时,为确保指令内容准确无误,将指令内容重复一遍并得到发令人确认的过程。⑷回复指令:运行值班员在执行完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后,向值班调度员报告执行命令的结果和时间等。如因故无法执行或执行中断,也要及时报告。
100、调度业务联系 ⑴调度同意:值班调度员对下级调度或厂站值班员提出的工作申请及要求予以同意。⑵调度许可:设备由下级调度机构管辖,但在进行该设备有关操作前,该级值班调度员必须报告上级值班调度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⑶许可操作:在改变设备的状态或方式前,由运行值班人员提出操作项目,值班调度员同意其操作(值班调度员不下操作令)。
101、设备状态
⑴运行:指设备的刀闸及开关都在合上位置,继电保护及二次设备按规定投入,设备带有规定电压的状态。
⑵热备用:指设备的开关断开,而刀闸仍在合上位置。此状态下如无特殊要求,设备保护均应在运行状态。
线路高抗、电压互感器(PT)等无单独开关的设备均无热备用状态。
⑶冷备用:指设备没有故障,无安全措施,刀闸及开关都在断开位置,可以随时投入运行的状态。①开关冷备用:指开关及其两侧(或三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②线路冷备用:指线路两侧线刀闸拉开,两侧接地刀闸在断开位置。对无线刀闸的线路,指出线开关及两侧刀闸处于断开状态。
③主变或联变冷备用:对有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对无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④母线冷备用:指母线侧所有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⑤高压电抗器冷备用:指高压电抗器各侧开关及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⑥电压互感器(PT)冷备用:指电压互感器(PT)高低压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102、发电机组的备用状态
⑴旋转备用:特指运行正常的发电机组维持额定转速,随时可以并网,或已并网运行仅带一部分负荷,随时可以加出力至额定容量的发电机组。
⑵停机备用:指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并停止运行,机组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以启动并网,投入运行。⑶提门备用:指水力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并停止运行,机组处于完好状态,机组进水口工作闸门在开启状态。
⑷落门备用:指水力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并停止运行,机组处于完好状态,机组进水口工作闸门在关闭状态。
103、检修
指设备的所有开关、刀闸均断开,并挂好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的状态。
⑴开关检修:开关及其两侧(或三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开关失灵保护停运,在开关两侧或(三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
⑵线路检修:线路两侧线刀闸拉开,两侧接地刀闸合上位置(或挂接地线)。⑶主变或联变检修
对有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在变压器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断开变压器冷却器电源。
对无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在变压器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断开变压器冷却器电源。
⑷母线检修
母线侧所有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母线PT或低压侧断开,合上母线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⑸高压电抗器检修
高压电抗器各侧开关及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合上电抗器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断开冷却器电源。104、检修管理
⑴计划检修:经上级批准,由调度统一安排的检修。⑵临时检修:计划外临时批准的检修。⑶事故检修:因设备故障进行的检修。
⑷节日检修:结合假日负荷变化安排电网设备检修。⑸带电作业:对有电或停电未做安全措施的设备进行 105、通用操作术语
⑴充电:设备带标称电压但不接带负荷。
⑵送电:设备充电并带负荷(指设备投入环状运行或带负荷)。⑶停电:断开开关及刀闸使设备不带电。⑷X次冲击合闸
合断开关X次,以额定电压对设备接连进行X次充电。⑸零起升压
给设备由零起逐步升高电压至预定值或直到额定电压,以确定设备无故障。⑹合环:合上网络内某开关将网络改为环路运行。⑺同期合环:检测同期后合环。
⑻解环:将环状运行的电网解为非环状运行。⑼并列:两个单独电网使其合并为一个电网运行。⑽解列一个电网分成两个电气相互独立的部分运行。
⑾运行转检修:拉开设备各侧开关及刀闸,并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⑿检修转运行: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合上各侧能够运行的刀闸和开关。⒀运行转热备用:拉开设备各侧开关。
⒁热备用转运行: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明确不合的开关以外的设备各侧开关。⒂运行转冷备用:拉开设备各侧开关及刀闸。
⒃冷备用转运行: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明确不合的开关以外的设备各侧刀闸和开关。⒄热备用转检修:拉开设备各侧刀闸,并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闸。
⒅检修转热备用: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 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明确不合的刀闸外的设备各侧刀闸。
⒆冷备用转检修: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 ⒇检修转冷备用: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热备用转冷备用:拉开设备各侧刀闸。冷备用转热备用:合上设备各侧刀闸。106、开关和刀闸操作术语
⑴合上开关:使开关由分闸位置转为合闸位置。⑵断开开关:使开关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⑶合上刀闸:使刀闸由断开位置转为接通位置。⑷拉开刀闸:使刀闸由接通位置转为断开位置。107、线路操作术语 ⑴线路强送电
线路开关跳闸后,经检查变电站内一、二次设备正常,而线路故障未经处理,即行送电的情况。⑵线路试送电
线路开关跳闸后,对线路故障处理后首次送电。108、母线操作术语 倒母线
指线路、主变等设备从联结在某一条母线运行改为联结在另一条母线上运行。109、继电保护操作术语 ⑴保护投入运行
将X设备X保护(X部分)投入运行。⑵保护退出运行
将X设备X保护(X部分)退出运行。⑶将保护改投跳闸
将保护由停运或信号位置改为跳闸位置。⑷将保护改投信号
将保护由停运或跳闸位置改为信号位置。⑸压板投入
投入XX装置跳XX(线路或设备)的压板。⑹压板退出
退出XX装置跳XX(线路或设备)的压板。⑺母差保护方式改变
将XX千伏母线母差保护由单母运行方式改为双母固定方式。将XX千伏母线母差保护由双母固定方式改为单母运行方式。⑻重合闸按XX方式投入
综合重合闸有四种投入方式,即综重、单重、三重和直跳方式,按规定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投入。
110、接地刀闸操作术语 ⑴⑻合上接地刀闸
用接地刀闸将设备与大地接通。⑵拉开接地刀闸
用接地刀闸将设备与大地断开。111、发电机组(调相机)操作术语 ⑴并网
发电机达到额定转速,具备运行条件,通过合上出口开关与电网接通。⑵解列
发电机通过断开出口开关与电网断开。⑶增加有功出力
在发电机原有功出力基础上增加有功出力。⑺提高电压
在原电压基础上,提高电压至某一数值。⑼提高频率
指调频厂在手动调频时,将频率提高至某一数值。⑾空载
发电机处于并网状态,但未接带负荷。⒀进相运行
发电机或调相机定子电流相位超前电压相位,发电机从系统中吸收无功。⒁发电改调相
发电机由发电状态改为调相运行。⒃发电机跳闸
运行中的发电机主开关跳闸。⒄发电机维持全速
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后,维持额定转速,等待并网。⒅可调出力
机组实际可能达到的发电能力。112、变压器分接头操作术语 ⑴XX变分接头从X档调到X档 XX变压器分接头从X档调到X档。
⑵XX变分接头从XX千伏档调到XX千伏档 XX变压器分接头从XX千伏档调到XX千伏档。113、用电负荷操作术语
⑴将XX kV XX变电站以不停电方式倒至XX kV XX变电站用电
以先合环后解环方式,将XX变电站由原供电变电站倒至另一变电站用电。⑵将XX kV XX变电站以停电方式倒至XX kV XX变电站用电 先将XX变电站停电,然后再将其倒至另一变电站用电。⑶用户限电
通知用户按调度指令自行限制用电负荷。⑷拉闸限电
拉开线路开关强行限制用户用电。⑸X分钟内限去超用负荷
通知用户按指定时间自行减去比用电指标高的那部分用电负荷。114、新建(或改建)设备启动操作术语
⑴定相: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检测两电源的相序、相位是否相同。
⑵核相: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检测设备的一次回路与二次回路相序、相位是否相同。⑶CT极性测量
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检测设备的CT二次回路极性是否正确。115、《范本》是对电厂并入电网时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约定,适用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并网调度协议。116、《范本》主要针对电厂并入电网调度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设定了双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行为规范。
117、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交易合同的实施。
118、并网电厂的义务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甘肃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甘肃电网发电企业调度运行管理办法》及甘肃电网有关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服从省调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电厂生产。
⑵按照省调调度指令组织电厂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⑶按照省调要求提供电厂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执行已批准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⑷根据需要及时对一、二次设备进行更新、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备案涉及电网安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保证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和适应技术进步。
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电厂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信息,包括燃料、水情等。
⑹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一致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备案。
⑺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省调有明确的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的,乙方
应按要求实施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文件送省调备案;参加省调组织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⑻如果电厂主要设备出现缺陷或隐患,应如实告知甲方调度机构,并按电力行业标准、《甘肃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和电厂运行规程进行处理。乙方处理完毕后应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调度机构;
⑼如果电厂主要设备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的调度值班员报告甲方调度机构直接调管的设备动作情况,并立即向甲方调度机构提供有关数据及故障录波图,在24小时内向甲方调度机构提交事故报告。
⑽如果因电网安全稳定需要在电厂内新增加安全稳定装置以及采取相应的技术改进措施,乙方应按甲方调度机构提出的要求,负责实施和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⑾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⑿按照甲方调度机构及电网经营企业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日、月、季、年等有关报表。119、并网条件
⑴乙方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并入甲方电网运行条件、接受省调统一调度。
⑵电厂的电气主接线方式以及并网方式的设计和运行,须满足甲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确保电厂安全并入电网运行。
⑶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励磁系统、调速系统)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甘肃电网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 水电、燃气机组调峰幅度为100%。
⑼调频。
经双方商定,电厂(机组)应按照《甘肃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频。
电厂AGC安装与投运应依据国家现行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厂机组应安装AGC,其整定参数及机组出力响应速度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由省调根据机组特性、试验结果和相关要求统一设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机组AGC的投入与退出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⑽调压
乙方并网机组应具备一定的调峰、调压能力(乙方机组应具有进相能力,并在发电机组归调前进行进相试验)。
电厂应按照省调下达的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运行,当并网母线电压超出规定范围,电厂应自动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保证电厂母线电压运行在省调下达的电压曲线以内。电厂通过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无法保证母线电压运行在规定电压曲线以内时,将调整情况及时向省调报告,省调可以采取其他调压手段,如部分机组进相运行、降低有功出力、空载运行等,以保证母线电压满足要求。
⑾备用。
乙方并网机组应按照省调要求留有一定比例的旋转备用容量。当旋转备用容量不能满足省调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⑿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15日通知省调,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⒀省调商并网电厂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电厂的运行情况及有关电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⒁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停运一次。
130、水电厂机组开停机时间超规定的时间(100MW及以下热备用水电机组正常开机时间10分钟,正常停机时间5分钟;100MW以上热备用水电机组正常开机时间15分钟,正常停机时间10分钟),违约电量按该机组额定有功出力1小时的发电量计算。开机时间:指值班调度员下令结束到机组开启并网且带至规定负荷并汇报调度的时间。停机时间:指值班调度员下令结束到机组解列并汇报调度的时间。
131、火电机组开停机时间超过电力行业标准规定的开停机时间按96点计划曲线考核。开机时间:指调度下令锅炉点火到机组带至规定负荷的时间;停机时间:调度下令到机组解列的时间。
132、火电机组在执行调度调峰指令时,必须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调峰负荷值,未按调度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将出力调整到位者即为违约,违约电量按曲线违约计算。
133、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超出规定的次数(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1次/台·年)即为违约,违约电量为:
⑴正常时期(除以下三种时期以外):违约电量为该非计划停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额定出力;
⑵在用电紧张时期、黄河防凌期(每年11月到次年3月)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政治、社会活动保电期间发生非计划停运或继电保护误动,违约电量为正常时期违约电量的两倍;
⑶用电紧张时期及重大政治、社会活动保电期以调度机构通知为准。
134、发电厂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确保按规定的工期时间完成检修工作,机组检修超过计划工期按非计划停运处理,其它调管一、二次设备检修超过计划工期违约电量为最大一台单机额定有功出力1小时的发电量。若申请延期后仍超过工期时间没有完成工作,违约电量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