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举措全力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_检察院系统建设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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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举措全力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

今年以来,鄂州检察机关围绕“四个适应”和“八个新”总要求,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建设新型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鄂州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快全面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的步伐。

一、坚持理念先行,明确建设新型检察院的新目标。通过党组会、院务会、检察工作形势评估会等多层次专题讨论,确立新型检察院建设的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改革意识,重点解决了“小院难有大作为”、“基础薄弱难度大”等畏难情绪,梳理发掘建设新型检察院的优势条件,增强了全市检察干警参与新型检察院的决心和信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在新型检察院建设中思想、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出台《关于推进全面建设新型检察院工作的意见》、《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近期工作日程安排表》,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将中央司法改革四项任务、高检院四项改革任务、省院三项机制创新和“三个文件”明确的140个具体项目,全部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二、立足鄂州实际,探索建设新型检察院的新路径。对重点检察工作和新型检察院建设重点项目,采取组建市、区院联合专班的方法,统一部署和推进实施,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推进建设新型检察院的工作合力。确立“以局部工作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发展”的思路,结合每个院资源禀赋、人才状况、发展优势和不足等特点,明确突破重点,开展“一部门一亮点、一院一特色”争优创优活动。坚持“以质取胜”,走检察工作法治化建设之路,集中十天时间,开展了检察工作法治化全员培训,组织法治素养的全员测试,对过去检察工作执法办案中存在执法理念偏差、规范化不够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强化办案的法治化水平,提高工作质量。

三、强化检察管理,培养建设新型检察院的新作风。开展“治庸兴尚能、治懒转作风、治散严纪律、治混创实绩、治捂敢担当、治奢保清廉”活动,增强了干警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强化责任追究,市院通过《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落实问责规定》,把强化领导责任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明确分管领导为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对重点工作事项落实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内设机构,根据督查事项重要程度和完成进度,采取“蓝黄红”三色督办单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出现抓不紧、抓不准、抓不全的现象。经督办后仍不落实的,按照《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落实问责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突出人才强检,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鄂州市院高度重视人才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实际的管理模式,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一、突出班子领导能力建设。今年以来,3次召开区院检察长参加市院党组会研究重点工作,并要求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到市院报告工作。通过派员参加区院党组会、专项考核,开展区院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素能调研,组织开展市、区院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素能培训,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组班子“六项能力”建设问题与对策座谈会等形式,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掌握全局、引领队伍、把握关口、担当责任、落实工作的能力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检察队伍“六项工程”要求,以主动检察官为重点对象,以检察业务素能和职业操守为重点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统一组织了全市主办检察官业绩考评,把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的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在全市开展“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工作标兵”评选活动,争取在三年内培养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和工作标兵。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干警参加市级以上培训达327人次,同比上升25.7%。

三、突出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开展青年干警“业务学习群”活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业余学习群”的建设通知》,今年5月至7月分别组织了“业务学习群”信息写作培训会、理论调研研讨会、政工笔会、案例剖析会和演讲比赛等5个专场活动,以及“精品案例、特色文稿”评选活动。根据市院党组要求,推行全市两级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带徒弟”活动,举行了拜师仪式,每人认领一名青年徒弟,共结成57对帮带对子。按照一专多能的标准,建立培养考核机制,通过学习引导、实践指导、调研辅导、定期讲评等,着力培养一批有敬业精神、有过硬特长、有发展潜力的高素质新生力量。;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

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转变侦查模式,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学发展。

一、积极推行“贪渎并查”办案方式。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涉及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案件,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侵权犯罪相互交织的特点比较突出。鉴于此,鄂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推行“贪渎并查”的办案模式,解决反贪部门在初查、立案、侦查、审讯上的一些局限,保障案件线索的统筹利用,有效整合侦查力量、侦查装备,实现“各自为阵,单兵作战”向“资源整合,协同作战”的转型。通过加强反贪、反渎等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掌握可以贪渎并查的线索,专门设立“贪渎并查”线索评估小组,及时评估、论证需要贪渎并查的线索,及时对初查时机成熟的线索展开初查。在侦查中,不搞泛泛的联合侦查,主要针对编造虚假申报资料、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案件,明查渎职,暗查贿赂犯罪,形成查办职务犯罪合力。

二、加大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力度。针对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力度不大的问题,市院党组研究决定,由检察长总负责,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具体负责,组成领导专班,制定《领导工作落实问责制》,按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重新制定了职务犯罪侦查年度工作目标,研究了查办职务犯罪要案的具体工作方案,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增配办案力量,并组建了侦查要案专班。市院分管领导、反贪局长、反渎局长亲自上一线指挥,亲自查办案件,突出重点查办要案,在反贪、反渎专项工作深挖要案,在各办案组深挖细查、纵向拓展排查要案,对涉及市城管、水务、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要案线索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估,除市纪委移送要案之外,已立案办理一件要案,正在初查一件要案。今年元至九月,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立案49件49人,同比上升40%,大案数44件,大案比例89.8%(全省比例82%),人均立案数在全省位居前列。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12件12人,同比上升50%,重特大案件6件6人,同比上升300%,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效果方面取得新成效,受到省院充分肯定。

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四化”建设

今年以来,鄂州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积极创新举措,着力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体系化建设,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和完善诉讼监督各项制度。以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为抓手,对包括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在内的主办检察官职责、责任追究、履职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诉讼监督内部工作制度。为拓展立案监督案源渠道,经与公安机关联系协调,就落实好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一致意见。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调阅案卷、依职权审查案卷和共享案件信息等达成共识,提出了建立诉讼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构想。积极探索诉讼监督模式,不断完善诉讼监督内外部制度,形成一条行之有效的“阅卷—调查—监督”的诉讼监督模式。

二、明确诉讼监督的范围和方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各项诉讼监督职能范围。一方面,强调诉讼监督的整体性,保证诉讼监督职能内容不分散,实现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与刑事诉讼职能的相对分离,摆脱诉讼监督对诉讼活动的依赖,防止出现“分而不离”、“新瓶装旧酒”等不适当做法。另一方面,防止擅自扩大诉讼监督职能范围,如以监督为名行侦查之实,对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自行展开调查,而不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等。明确诉讼监督的方式,以依法阅卷为基本方式,以法律监督监督为重要补充,坚持严格依法适用法律文书,不滥用监督手段,不自创监督办法,保证了诉讼监督工作严格符合法律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开展。

三、强化诉讼监督的程序规范。一是坚持诉讼监督案件必须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按照省院规定实现了网上登记、办理、审批和送达,有力促进了诉讼监督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诉讼监督案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对监督案件的线索来源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对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和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等,严格按照承办人提出意见、主办检察官审查、分管检察长审批程序办理。三是坚持诉讼监督案件必须形成专门案卷,在确保诉讼监督案件严格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特别注重诉讼监督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严格按上级规定对案件材料整理成册,做到件件有线索来源、有审批手续、有调查材料、有处理意见、有监督结果,坚决杜绝“一个案件一张纸”或卷宗材料缺失等情形,确保案件经得起检查,同时也便于查找使用。

四、突出重点提高诉讼监督质量。一是以监督立案为重点,全面规范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规模。二是以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为重点,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三是以对违法执行、调解监督为重点,全面履行民事行政监督职责。四是以监外执行监督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负责制“五个一”工作法

根据省院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安排,鄂州市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五个一”工作法》,结合我省实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际情况,对“五个一”工作法中的“一单、一图、一表、一档、一证”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一单”:主办检察官权限清单

行政诉讼监督岗位主办检察官权限的设定,参照了民事诉讼监督岗位主办检察官权限的规定,对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之外的案件赋予主办检察官提请抗诉的权力。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职能大多具有监督性质、相关行为和决定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权力,因此主要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主办检察官权限主要是审查、开展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对轻微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控告申诉检察职能较多,我们只对具有执法办案性质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三类业务进行了规定。职务犯罪侦查、批捕、公诉、民事诉讼监督等4个业务岗位主办检察官权限省院实施方案已作出规定,我们未作改动。

二、“一图”:办案流程图

办案流程图共11张,主要分为“一纵”、“一横”和“主办检察官办案流程图”三类。第一、二类是实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通用的流程图,第三类是针对不同岗位主办检察官具体权限的流程图,较为完整地体现出实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各项工作的运行流程。

三、“一表”:案件质量评查表

质量评查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主办检察官及案件信息、评查指标设置、部门评查。评查表为一案一填写,所要评查的内容,既联系业务工作实际,也考虑主办检察官的职责权限,既把握好关键环节,也考虑实际操作,注意前后环节对比,防止流于形式。严格评查程序,先由主办检察官自查,再交部门负责人评查,接着是案管部门评查,最后是分管检察长评查。

四、“一档”:业绩档案

主办检察官业绩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年填报一次,办案数据为上年度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整个业绩档案除主办检察官个人信息外,共设置12项业绩考核指标。检察官选任与考评委员会在对业绩档案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召开检察官选任与考评委员会会议,讨论主办检察官年度考评结果。

五、“一证”:主办检察官证书

按照省院《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的主办检察官证书由省院统一印制。同时,对主办检察官实行年审制,年审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连任。年审考核由检察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提出年审考核意见,报检察官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年审考核以主办检察官业绩档案和全面考核为基础,突出对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效果、执法规范和执法纪律等检察业务实绩的考核。主办检察官年审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身体状况难以继续担任主办检察官的吗,不得连任。

检察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

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经市编委同意先后在我市“五大新区”设立基层检察服务站点,并确定固定办公地点,安排专门的干警负责服务站点的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结合基层检察服务站点,积极开展机制创新,坚持立足职能,从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着手,不断拓展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新领域新途径,取得新的成效。

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平台的建设为拓展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新途径,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了“三见面”(检察官与基层干部、企业管理者、人民群众见面)活动和“政法干警进万村建万格”活动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014年上半年,葛店开发区检察处通过进村入户、进企业、进校园,下访、巡回、回访等方式,共走访企业20余家、进村入户500余户,把接待群众诉求的窗口前移,共接待信访群众128人次。共带案回访18件,群众提出改进建议5件,提升了检察干警规范执法意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公众开放日活动要求,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共举办法制讲座39次、解答法律咨询41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份。先后选派优秀检察官到市一中、市中专等29所学校上法制课,与学校联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收到学生、老师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同时,加大在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等本地媒体宣传力度,加强“双微”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业务职能,检务动态等,消除检察工作的神秘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协助建立五种人员(即判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和假释人员)档案,掌握他们的人数、基本情况,制定监管、帮扶具体措施,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映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依法纠正脱管、漏管对象,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结合走访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规律,针对重点领域制度确实和监管执法盲点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和企业堵漏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各基层检察服务站点英明确基层检察工作的职责定位,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力下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把握基层检察工作的核心,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协助办案,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行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的规范管理是检察触角向基层延伸的关键,加大对基层检察站点人、财、物的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派驻人员的自身素质,增强群众工作能力,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基层检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强化自身监督 坚持从严治检

在省院纪检组、监察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坚持从严治检。

为加强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队伍建设,以公正廉洁的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平稳发展,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链条。同时,在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区院和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格局。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积极开展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建设工作,探索对执法办案活动监督的新途径、好办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充分运用检务督察这个抓手,积极开展执法办案和检风检纪督察,促进执法规范化。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很傻四风,加强检风检纪的监督检查,使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不断改进。

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并发挥服务与保障作用,需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大局和执法办案的中心任务,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和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严明的纪律是检察权合法合理行使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的政治纪律教育,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的态度,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职责,经常听取下级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下级院要增强服从意识,主动请示报告工作,自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守组织纪律。各级院进一步加强自身工作纪律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防止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纪检监察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敢于正风肃纪,敢于追责问责,铁面执纪,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市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敢于用监督比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的严肃性。“打铁还需自身硬”,全体检察干警要勇于担当,忠臣履职,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延伸检察服务的触角,探索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新方式、新方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战略决策和高检院、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强化自身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以严明的纪律、昂扬的斗志和优良的作风,努力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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