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办公会_主任办公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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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议议事 第三章 会议着急与执行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五章 会议审议、表决和之行 第六章 会议记录与会议档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XX县(市)【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法人治理结构,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建立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机制和工作程序,根据《XX县(市)【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联社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联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一)主任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本联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根据理事会所作出决议的紧要程度、涉及的范围等,分别采取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或直接决策等形式组织实施;
(三)建立理事会对主任的授权制度,明确主任的决策权限,并由理事长向主任签发授权委托书;
(四)实行逐级负责制,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副主任对主任负责;主任可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向副主任授予独立决策权。
第三条
主任办公会是高级管理层高级级别的议事决策形式。高级管理层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决策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完成既定经营目标,维护本联社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主任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对理事会负责原则,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依照本联社《章程》和理事会授权决策:
(二)坚持主任负责制原则,主任主持本联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高级管理层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主任展开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多种渠道与形式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意见,在民主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少数服从多数,有责有权处理各项事务;
(四)坚持高效议事原则,做到会前准备、议题明确、重点突出、意见具体,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做出决策;
(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结合本联社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主任办公会的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
第二章 会议议题
第六条 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包括:
(一)研究提出贯彻上级或理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和方案;
(二)拟定本联社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拟定本联社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四)拟定本联社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五)聘任或者解聘内设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应由理事会决定人事任免除外);
(六)拟定内部部门与分支机构及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
(七)审议、决定年度机构与人员绩效考核结果;
(八)审定本联社职工的薪酬、福利和奖惩方案和主要事项;
(九)拟定本联社基本管理制度;
(十)审定、发布本联社具体规章、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十一)审定、发布高级管理层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十二)审议、批准高级管理层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申报事项;
(十三)其他需要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第七条 主任办公会的议题按下列方式提出和确定:
(一)理事长、主任认为需要主任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直接列为议题内容;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就分管工作认为需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三)高级管理层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须报经主任办公会批准的事项;
(四)各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部门或分支机构工作情况。认为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上述除
(一)款外的事项报主任审定后,列为议题内容。第八条
列入主任办公会审议的议题,有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送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提前送达参加会议人员。
第三章 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九条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副主任召集。
第十条
主任办公会分为办公例会和专题会议。其中办公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层决定召开主任办公会,综合办公室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列席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议题和会议议程;
(三)会议材料;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十二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以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参会及列席人员,非电话通知或专人送达的,还需进行电话确认。
第十三条
主任根据审议事项的需要,可要求本联社有关部门、分支机构或社会专业机构及专家列席会议,参加讨论、接受质询或提供建议。
列席人员不参与审议事项的决策,不得影响主任办公会做出决策。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十四条
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主任办公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出席会议时,可由其事先决定是否会议改期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第十五条
副主任、【主任助理】应亲自出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主任请假并获批准,不得委托其他副主任、【主任助理】代为出席和参与表决事项的表决。第十六条
主任办公会列席人员在收到会议通知而未列席会议的,不影响主任办公会会议的召开。
第十七条
出席和列席主任办公会的人员不得无故中途离会,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或根据会议议程需要回避的除外。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下需要其出具意见时,在本人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经主任同意可提出正式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与表决事项相关的,其意见计入总表决票数。
第五章
会议审议、表决和执行
第十九条
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根据会议日程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对各项议题逐项研究、审议或决策。
第二十条
参加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各项议题研究、审议,发表具体意见。列席人员根据要求介绍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接受质询或提供建议。
第二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适时对有关各方意见或建议总结,形成主任办公会初步意见,提请与会高级管理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表决决策,或根据初步意见部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主任办公会认为审议事项因送审材料不充分或不明确等无法形成初步意见或做出决策的,会议主持人可责成有关部门、分支机构或人员补充材料后重新审议。第二十三条
主任办公会对决策事项,根据情况可采取对头、举手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反对和弃权须阐述理由。第二十四条
对超出职责范围的重大问题,可先由主任办公会议定方案,再提交理事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主任办公会决策事项须经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方可通过。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职权范围内,对政策依据明确,情况事实清楚的事项,可以直接做出决议,无需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决策。
第二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对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时间,时间紧迫,来不及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果断做出决策,以将风险或损失降至最低。但决策过后必须尽快向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沟通。
第二十八条
主任办公会对审议表决通过事项将形成会议决议,对不需要表决的事项应进行工作部署。
第二十九条
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事项,由主任决定是否公布、公开。凡决定不予公布或不宜公布的,高级管理层及其他与会人员应保守秘密,不得宣传、散发、传播或转告。第三十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与相关工作部署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主任签字后,送分管主任或有关部门及分支机构落实。
第三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主任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章 会议记录与会议档案
第三十二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主任办公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真实反应会议情况和与会人员的意见及建议。
第三十三条
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会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会议出席人员与列席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与会议议题
(四)出席人员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五)列席人员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六)每一决策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每一研究、审议事项的后续工作部署;
(八)与会人员认为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决议记录,根据会议记录、决议记录等资料整理成会议纪要,作为落实会议议决事项的依据。第三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做出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档案的建档、保存、借阅登记等。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为10年以上。主任办公室会会议档案应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会议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相关资料;
(三)会议记录与决议记录;
(四)会议纪要;
(五)其他需要保存的会议资料。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由主任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自主任办公会审议通知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