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民生工程检查通知_110月份民生工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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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省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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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2011〕48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11〕2号)精神,现就2011年安徽省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完善资助制度,建立工作机制;资助资金管理和发放;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效果等。具体指标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表》(皖教助〔2011〕2号文件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4日-19日,省教育厅组织考核工作组逐校进行考核,检查分组情况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平台通知。一至五组检查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11日,六至十组检查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18日;具体到各校时间由检查组确定,请各高校与联络员联系。
三、有关要求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成立由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核工作组,组织学习资助政策,回顾总结2011年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皖教助〔2011〕2号文件,完成自评打分和工作自查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自查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资助工作的组织(组织领导、负责机构及人员、办公条件保障等),各类资助资金的评选评审和发放情况(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学校事业收入4-6%用于学生资助情况等),各类资助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及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政策宣传、贫困生认定情况、档案资料管理等),对做好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自查总结报告和《民生工程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表》请交检查组,电子文档于12月17日之前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ahgxxszz@126.com;联系人:李肇庆,联系电话:0551-2831830。
省 教 育 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