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必备常识_出口退税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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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必备常识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2011-5-31 15:29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一、一般贸易出口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审定证书4.出口创汇计划5.出口经营权批文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3.新上生产项目批准文件(仅适用于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内资生产企业

1.进出口经营权批文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4.企业审定证书5.出口创汇计划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2011-5-31 15:54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1.出口货物退税企业应在其出口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后,向其报关的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专用报关单(浅黄色)。出口货物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在内地海关报关后转关至口岸海关出口的,内地海关在收到口岸海关的转关的通知单回执后,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等签发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的时间为: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至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2.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后,因此,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要待货物提取出仓库并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海关才能签发出口货物退税装用报关单。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企业应在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向处境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3.提取出口保税仓库货物销售给国内企业或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结转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予签定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4.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可以补办,补办时间为自该出口货物办结海关出口监管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时,企业应先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机关经核实出口货物确实未办理过退税后,签发《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得到《报告》后,应该到出口货物原签发海关去办理补办报关手续。海关凭《报告》补签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5.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审核签章,税务部门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海关凭有主管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印章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方

能办理出口料件“登记手册”。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进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记手册”或海关证明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www.daodoc.com

6.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货物,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在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章。

7.出口货物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如海关已签发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报关人需将该报关单退交海关;如企业以交国家税务局办理了退税手续,则应向税务局申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在办理退关或退运报关时随报关单等一并递交海关,才予办理退关或退运。

8.对出口企业违法骗取退税的行为,由海关和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分别处理。

OBU与DBU业务之异同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2011-5-31 15:55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一、定义

(一)、所谓OBU

台湾政府为加强国际金融活动,并能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于1972年11月29日经立法院审议通过了《国际金融业务条例》,同年12月12日公布实施。次年4月20日台湾财政部颁布《国际金融业务条例实施细则》以作为金融业在台湾设立国际金融业务分行,经营境外金融(OFF-SHORE BANKING)业务之主要依据,故又称境外金融业务单位(OFF-SHORE BANKING UNIT), 简称OBU。

(二)、所谓DBU

依台湾《中央银行管理指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办法》第二条规定,“凡在台湾境内银行,除其他法令令有规定者外,依银行法及本办法之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为办理外汇业务银行。(以下简称指定银行)”。第三条规定“中央银行于收到申请后,经审查核准者,应发给指定证书。指定证书应注明核准业务范围”。

据此,进出口厂商拟利用银行办理进口业务,首要条件要选择经中央银行外汇局发给指定银行证书之指定银行。关员考试报

依规定外汇指定银行经营“境内”外汇业务,为区别“境外”业务OBU起见称为DO-MESTIC BANKING UNIT,简称DBU。

二、经营业务之区别

(一)OBU

依国际金融业务条例第四条规定,国际金融业务分行经营之业务如下:

1、收受台湾境内外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金融结构之外汇存款。

2、办理台湾境内外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金融机构之外币授信业务。

3、对于台湾境内外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金融机构销售本行发行的外币金融债券及其他债务凭证。

4、办理台湾境内外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金融机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手续及代理业务。

5、办理台湾境内外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金融机构的外币信用证签发、通知、押汇及进出口托收。

6、办理该分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及台湾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金融机构之外币汇兑、外汇交易、资金借贷及外币有价证券的买卖。

7、办理台湾境内外有价证券承销业务。

8、境外外币贷款之债务管理及记帐业务。

9、对台湾境内外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金融机构办理与前列各项业务有关的保管、代理及顾问业务。

10、经主管机关核准办理的其他外汇业务。

fc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2011-5-31 15:56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 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报关员考试网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 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 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项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退税率

税额(1+征收率)

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2011-5-31 16:3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

1.用换来的提货单

(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关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报关员培训

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

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4.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补税的核销手续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2011-5-31 16:6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一)对不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或登记管理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企业可持《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向主管海关申请内销。海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口料件补征税款及税款利息后,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核销手续。

(二)对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或登记管理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按下列规定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核销手续:

1、如加工贸易企业能够在规定的核销期内提交相应的一般贸易进口许可证或登记证明,海关按上述第五条第1点规定,补征税款及税款利息后,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手续。

2、如加工贸易企业不能按期提交相应的一般贸易进口许可证或登记证明,海关按进口料件案值处以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罚款,然后方予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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