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高校教师各级岗位任职条件_教师各岗位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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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高校教师各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教授三级岗位条件 1.直接认定三级岗位的条件
受聘为教授职务满三3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认定三级岗位: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一等奖排名前7名,二等奖排名前5名);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第3名);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3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排名前5名,一等奖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获河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排名第1名)。
(2)国家“973”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排名前2名);国家级教学教改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计划项目主持人或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计划项目主持人(排名第1名);河南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持人(排名第1名);河南省重点学科主持人(排名前2名);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原学者;省级以上特聘教授;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排名前2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
(4)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正、副主任;河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正、副主任;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省级以上学会正、副会长(理事长)。
(5)博士生导师(不含副博导);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6)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称号。(不受聘任时间限制)
2.获得教授资格3年以上者须符合业绩条件中的一项 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条件包括:(1)教学及奖励。教学工作量饱满,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优秀教师称号或任现职以来至少三次年终考核优秀。
(2)论文、论著。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或主持编写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8万字)一部。
(3)项目、成果。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或省、部级一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或1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的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教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前3名);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到账的纵向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3万以上、理工类10万以上,项目经省级鉴定(结项);或到账的横向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5万以上、理工类20万以上,项目经企业验收或省级鉴定(结项)。
二、教授四级岗位条件
现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考核合格,在学术声誉、学术业绩、学术影响等方面表现良好,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单位推荐后申请教授四级岗位。
三、副教授岗位条件
副教授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规定的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1.直接认定五级岗条件
受聘为副教授职务3年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前7名);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1项(前7名);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前7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前7名);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前2名);获河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前2名);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第1名)。(2)国家“973”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前7名);教学教改项目(国家级前5名,省级第1名);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2名);河南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前5名);河南省重点学科(前5);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前5名)。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排名前5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副教授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五、六、七各等级岗位的晋升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聘用,但不得超过五级岗位。
五级岗聘用条件:任副教授9年及以上,具备业绩条件之一;任副教授6年及以上,并具备业绩条件中的二项;任副教授满3年以上,并具备业绩条件中的四项。
六级岗聘用条件:任副教授6年及以上,具备业绩条件之一;任副教授满3年以上,具备业绩条件中的二项;任副教授3年以下,具备业绩条件中的四项。
七级岗聘用条件:现任副教授职务且考核合格,在学术声誉、学术业绩、学术影响方面表现良好,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单位推荐后申请聘任七级岗。
自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条件包括如下内容:
(1)教学及奖励。教学工作量饱满,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任现职以来至少两次年终考核优秀或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三次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称号。
(2)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校级教学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3)学院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
(4)教科研论文、论著。发表本专业教科研论文5篇(前两名),其中核心期刊(本专业专家认可或工程检索、收录)论文2篇(前两名);编写省规划教材一部(副主编6万字)(5)教科研项目。主持省部级教科研项目一项;主持厅级教科研项目两项。(6)教科研奖励。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厅级教科研项目一等奖两项(前三名)。
四、讲师岗位条件
讲师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规定的八、九、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直接认定八级岗位条件
受聘讲师职务满三3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1项(前10名);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前10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前10名);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前7名);获河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前5名),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前2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前10名);省级教学教改项目(前2名);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前3名);河南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前5名);河南省重点学科(前7名);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前7名)。
2.讲师各等级任职条件八、九、十各等级岗位的晋升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聘用,但不得超过八级岗。
八级岗的聘用条件为:任讲师9年及以上者,具备业绩条件之一;或任讲师6年及以上,具备业绩条件之二;或任讲师满3年不满6年,具备业绩条件中的四项。
九级岗的聘用条件为:任讲师6年以上,具备业绩条件之一;或任讲师满3年不满6年,具备业绩条件中的二项;或任讲师不满3年,具备业绩条件中的四项。
十级岗的聘用条件为:现任讲师职务且考核合格,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单位推荐后申请聘任七级岗。
业绩条件主要包括:
(1)教学及奖励。教学工作量饱满,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任现职以来至少两次年终考核优秀或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两次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2)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参与者;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参加学校教学技能比赛者。
(3)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参与者
(4)教科研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前两名),其中核心期刊(本专业专家认可或工程检索、收录)论文1篇(前两名);参与编写省规划教材一部(4万字)。
(5)教科研项目。参与省部级教科研项目一项(前七名);或主持厅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参与持厅级教科研项目二项(前三名)。
(6)教科研奖励。获厅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前五名)。
五、助教岗位条件
助教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规定的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1)在助教岗位上工作满3年及以上,教学效果较好,年度考核为合格,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者可聘为十一级。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能任胜教学工作者聘为十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