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与海关通关改革_海关通关作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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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与海关通关改革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4-13 17:21:06访问次数: 350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与海关通关改革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倪 治 安
一、海关工作对现代物流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物流,顾名思义就是物的流通。2001年4月国家颁布的《物流术语标准》对物流下了这样的定义: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需要,将运输、储运、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有了物流的定义,我们就不难理解现代物流的含义。现代物流产业是在传统物流产业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货物存贮、交易、卸运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机制,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交通、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从而使物流速度加快,准确率提高,库存减少,成本降低,以此延伸和放大传统物流的功能,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综观近年来我国物流发展的趋势和海关管理的实际。我们认为:
首先,海关在物流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海关的管理行为与国际物流过程产生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海关通过口岸物流和保税物流两方面,对国际物流产生直接影响。口岸物流是国际物流链中的必经环节,口岸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和投资环境。经过海关多年来的通关作业改革,我国口岸通关环境大为改善,企业的通关成本不断降低,口岸物流速度大幅提高。与此同时,伴随着即时生产、零库存、网上订货、小批量、多批次、集装箱门到门运输等新型生产、货物运输、经营方式的涌现,保税物流对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引起各方重视。近两年来,随着多元化保税仓储物流监管体系改革方案的出台,全国范围内的保税物流网络正在逐步建立。
其次,现代物流的迅猛发展对海关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物流产业的发展走过了20多年的历史,特别是最近几年,呈加速发展态势。据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预计约48万亿元,同比增长25.4%。有关专家预测,物流业将是未来10年内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全球化的21世纪,随着我国物流市场的对外开放,作为现代经济一大支柱产业群的物流产业,其巨大的发展潜力无疑将得到逐步显现。这一发展态势对我国物流业以及海关物流监管机制和管理模式带来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一点,在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相关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据统计,2001年广东海关监管进出口商品总值为1881.5亿美元,2003年突破了3000亿美元,2005年达4595亿美元,而在业务量翻了近一番的同时,广东海关的人员数量仅增长约10%。在泛珠三角9省区,近年来进出口商品的持续快速增长,使海关通关管理的压力逐步加大。2005年,经泛珠三角海关进口的货运量为2.22亿吨,增长10.7%,占全国海关27.1%;监管进出境人员2.7亿人次,增长9.8%,占全国海关85.5%;监管进出境快递物品4953万件,增长29.1%,占全国海关57.3%;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3261亿美元,增长19.9%,占全国47.2%。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的矛盾,物流迅猛发展、业务量日益增大与海关管理资源相对有限的矛盾,使海关面临着新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实践证明,海关可以通过整合创新促进物流发展,一个有效执法的海关和一个能够充分提供贸易便利的海关并不矛盾。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是国际物流不可或缺的环节,是贯彻国家外贸政策、保障国家税收和实现海关职能的重要手段,这个环节在国际物流中占有
一定时限是不可避免的。海关管理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依靠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改革不适应国际物流、资金流、人员流和信息流高速度、大容量流通的监管模式,改革与现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将海关监管这个必然的时限占用降至必要的最低限度,以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海关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积极面对新形势,把握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物流运行的规律和特点,整合创新,努力构筑海关新型的严密、高效、便利的口岸通关和保税监管模式,提高对进出口物流的监管效率,有力地促进了进出境物流的快速通关。
二、泛珠三角区域物流现状与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的大珠三角地区,已经发展成为很有规模的经济体系。2004年,广东省珠三角地区GDP近1.36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近1/10,人均GDP超过5200美元。但是粗放的发展也带来了后遗症,珠三角面临发展空间狭小、经济资源有限、产业结构升级亟待突破等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需要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整合资源,进一步增强其辐射力。而广东周边及珠江上游各省区资源丰富、市场容量广阔。据统计,泛珠三角9省区面积占全国的20.9%,2004年GDP达4.64万亿元,占全国的34%,进、出口商品总额分别占全国的35.06%和39.88%,实际利用外资209.44亿美元,占全国的34.5%,在全国的经济地位十分突出。
2003年7月,根据中央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广东省率先提出了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战略构想,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持和内地八省(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积极呼应、主动参与。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6月,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2004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再次视察广东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指出:“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对各方都有利,要搭建并利用好这个平台,注意搞好战略规划,务求实实在在的成效。”2005年9月11日,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时讲话指出,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努力探索粤港澳地区同中西部地区联动发展的新路子。无论从国内外形势还是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需求看,可以说,泛珠三角是率先发展区域经济的理想选择。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可以通过9省2区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来提升整个区域的竞争力。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所说,这是“规律使然,趋势使然”。
两年多来,泛珠三角经济合作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2005年,内地9省区海关多数业务指标保持增长,部分业务指标增幅高于全国水平。其中,进出口商品总值5298亿美元,增长19.4%,占全国海关的37.3%;进出口报关单数为1755万份,增长4.7%,占全国44.9%;进出口货运量为121615万吨,占全国57.3%。可以预见,未来三五年内,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效益将在中国乃至亚洲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显现。
三、海关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动现代物流发展的主要做法
在贸易便利化和现代物流加速发展的今天,通关效率的高低也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企业、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经济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由于近年来海关持续进行通关作业改革,海关作业效率有了大幅提高。根据分署在广东开展的通关效率专题调研分析显示:在海运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中,海关作业时间分别占12%、4%;在陆运进出口货物口岸通关时间中,海关作业时间占1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通关过程中海关作业占用时间已大为缩短,不仅进一步压缩的空间已经有限,而且单纯压缩海关作业时间对于提高整体通关效率的意义不大。因此,对于海关来说,要适应高速发展的现代物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只能另寻出路。
从理论上说,海关的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但目前海关设置基本上以省级行政区为依据,在具体的业务管理上表现出极强的地域性特征,使海关本来可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此,近几年我们对如何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促进区域通关合作进行了认真思考,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2001年分署牵头进行的深加工改革,缓解了因关区多所导致的加工贸易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等因素的影响;2002年推行的“价格联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统一广东省内海关审价执法尺度,提高整体征税水平的作用;2005年6月,区域内的16个直属海关全部被纳入泛珠三角区域海关价格协调监控机制的范围,为各关在价格、归类等方面的交流和沟通提供了载体和平台。上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在简化手续、提高通关效率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在整合、创新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2004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对海关两次提出“建议海关广东分署认真研究海关系统在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如何发挥积极作用”和“从具体项目做起”的要求。为此,广东分署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专题调研,在吸收包括泛珠三角区域16个直属海关在内的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最终形成了《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10项措施》)。2004年9月27日,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同志在广东分署汇报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情况的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泛珠三角是发展区域经济的大战略、大决策,海关应全力支持、热情服务。总署授权广东分署负责全权协调、处置围绕泛珠三角的所有海关工作……,重大事项报告总署党组决策。2004年底,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十项措施》,并于2005年2月25日在广州召开首次“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关长联席例会”向社会正式公布,翻开了泛珠三角区域海关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加强把关、服务能力建设的新篇章。
四、《十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及目前成效
《十项措施》的出台,体现了海关两个核心理念:一是协调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二是整合创新通关模式,营造守法便利的通关环境。
《十项措施》归纳起来有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加速泛珠三角区域大物流的形成和发展,打造海、陆、空便捷通关通道,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货畅其流;二是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提高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效能,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是认真落实“CEPA”协议,促进9省区与港澳之间的经贸合作,拓展合作领域,推进贸易便利化;四是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形成综合治理大格局,维护泛珠三角区域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秩序。《十项措施》主要项目及成效:
一是“多点报关、机场验放”模式在区域内各关顺利启动,促进进出口货物的跨省区快速流转。2005年4月,“多点报关、机场验放”项目研讨会在广州召开,区域内各关代表结合本关区的实际情况,围绕该模式的运用和推广进行了研讨和交流;6月15日,“多点报关、机场验放”模式在广州、黄埔海关跨关区成功启动,使企业进出口贸易更方便、更快捷、节约了成本。为此,张德江同志批示:海关广东分署创造的“多点报关,机场验放”的通关监管新模式很好。希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7月13日,分署组织广州、深圳和成都海关在成都召开泛珠三角项目联合推介会,该模式于7月14日在广州、成都海关跨省区试点运行成功。目前,这种新型通关模式已在泛珠三角区域内的其他8省(区)省会城市以及厦门顺利启动,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和物流成本,促进进出口货物的快速流转。
二是积极建立推行粤港澳海关快速通关模式,以快速通关系统为核心推进9省(区)与港澳间的贸易便利化。2005年1月1日,粤港海关正式在两地间启用统一的《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同时,积极探索整合三地监管设备,借助电子关锁等高科技手段加快三地物流运转速度并取得明显成效:5月18日,应澳门业界要求,粤澳“过境货物”监管业务正式启动;8月16日,深圳海关启动了香港机场至深圳机场的“空港物流快线”项目;9月22日,粤澳“空陆联运”(卡车航班)通关新模式境内段在广州、拱北之间试点运
行成功。在整合电子关锁和GPS系统基础上,我们提出的粤港快速通关模式受到总署重视并加以补充完善,形成粤港澳跨境快速通关模式,并被列为区域通关改革的“3+1”模式之一。三是积极推广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促进区内水系航运的提速与发展。2005年6月底,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在广东省内正式全面启用。在此基础上,区域内相关海关单位加强合作,将改革后的新模式逐步推广。目前共有约1359艘小型船舶安装了船载GPS收发信装置,占港澳航线船舶总数的70%以上,占实际运营船舶总数的90%以上,试点单位覆盖了广东60余个码头。南宁、海口海关分别于9月15日、12月15日试点运作,实现了小船快通模式的跨省区运行,在加速粤港、粤澳物流,减轻陆路口岸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积极促进区域内铁路转关提速,为内陆省区打造便捷的出海通道。在泛珠三角经济区域海关合作框架下,分署积极协调区域内相关海关,努力促进铁路运输货物在泛珠三角区域海关之间的快速转关:2005年上半年,以长沙海关为代表的内陆海关分别与广州、深圳、黄埔、湛江等口岸海关签订了“转关货物监管联系配合办法”,并促成多家重点进出口企业以转关形式就近报关,有效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7月,成都海关与深圳海关正式运行“海铁联运”监管新模式,之后又开通了南昌至深圳、长沙至深圳等3条路线;深圳、广州(黄埔)、湛江、防城、北海、福州、厦门“疏运通道”的建设工作正在大力推进,内陆省区的外贸出口货物便捷出海通道已初步建立,其铁路运输与港澳水运物流通道顺畅衔接。此外,分署还积极协调泛珠三角区域内海关,通过加强统计分析和实现区域数据共享、扩大实施价格协调监控机制、大力推进保税物流园监管和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公共管理平台联网监管、全力支持珠澳跨境工业区建设、实施企业异地备案手续简化方案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区域内各海关的平等协作和联系沟通,在促进区域通关便利化,构建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也得到了地方政府各级领导的多次肯定。在去年8月的全国海关监管工作会议上,龚正副署长在讲话中指出:“区域通关改革就是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打破目前行政区划和海关关区设置所造成的限制,以企业守法管理为导向,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虚拟大关区,简化海关手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确保进出境物流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实现快速柔性的流动。”改革是创新,整合也是创新。要提高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就应对业务改革项目、相关业务数据及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海关工作的整体合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是一个时代命题,她正在向世人展示着日益广阔的前景。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经济的发展,大胆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对区域内进出口物流的监管效率,更好的促进区域内物流发展,是海关的职责所在,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历史的重任,也是海关建设朝着科学、文明、高效、廉洁的方向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现代化海关和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