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_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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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及使用说明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情况的记录汇总,是存入毕业生档案中一份不可缺的重要的终身的档案材料,因此要求毕业生严肃认真地对待,保证填写的质量,现对表格填写说明如下:
一、《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从毕业生“就业资料袋”中抽出来,统一保管,在2011年5月发给毕业生填写。
二、毕业生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登记表》扉页的“说明”,按要求填写。
三、封面各栏内容填写:学校┅┅肇庆学院,院系┅┅所在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全称,姓名┅┅填写高考时所使用的姓名,填表日期┅┅2011年6月11日。
三、“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的填写必须与户口、身份证及高考时的资料相—致,不得有异。
四、“自我鉴定”的内容为本人整个大学学习生活中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特长爱好、组织管理以及身体状况等方面。
五、“班级意见”由班级班委会讨论作出符合学生本人情况的恰当评价,最后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签名确认。日期统一填写2011年6月13日。
六、“院系意见”由毕业班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表现做出鉴定,鉴定评语应中肯、全面、客观,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的公章,日期统一填写2011年6月16日。
七、“学校意见”由学生就业指导处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
八、各二级学院须于6月21-25日到学生就业指导处填写盖章,并及时将鉴定完毕的《登记表》归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指导工作,并做好填写前后的保管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全部毕业生的《登记表》不漏不缺。
就业指导处
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