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内部各部门量化考核条例_校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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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内部各部门量化考核条例
一、考核目的为促进我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在学生会内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考核条例。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合理
三、考核形式
(一)考核依据:上交材料、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日常交流、日常观察、其它相关信息。
(二)考核对象:女生部、学术科技部、纪检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心理部、外联部。
(三)结果组成:
总分(100')=主席团(15')+自评分(5')+互评分(10')+学院评分
(15')+基准分(55')
注:基准分包括会议情况、上交材料和内部建设;学院评分取各学院对相应部门评分的平均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四、考核内容
(一)主席团评分(15')
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日志,工作完成效果等进行评分,最终取平均分计入月度校会各部门考核表。
(二)自、互评分(15')
①各部门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定(5')
②各部门根据当月工作联系和配合情况以及该部门工作日志对其他部门进行评分(10')
自、互评分内容包括:工作日志、工作完成情况、工作配合。
(三)会议评分(5')
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内部例会(5'),应有秘书处人员参加。秘书处人员根据会议氛围、会议内容、有无缺席人员等即时评分。未通知秘书处人员参加会议的部门,酌情扣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召开例会的部门应提前向分管副主席和主席申请,当月本项得分等同部门例会最低分。否则一律记为0'。
(四)会议记录(5')部门例会记录(电子版)需在每月28日之前交至秘书处指定人员,并传至秘书处邮箱(hnctsmile@163.com)。
(五)工作总结(15')
工作总结应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工作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措施,工作计划以及对各部门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每月28日之前将电子版工作总结交至秘书处指定人员,并上传至秘书处邮箱(hnctsmile@163.com)。
(六)内部建设(30')
为更为具体和系统地了解与把握校会各部门每月的工作内容与工作量,同时为外界提供每月各部门工作状况的资料,本年度校会各部门各部门需编排部门工作日志,以书面形式记录部门日常工作的运转与流程(可以日记或周记形式进行记录,具体内容与形式由各部门自由把握),部门工作日志(纸质版)需在每月28日之前交至秘书处指定人员。
1、工作要点(15')(1)女生部:
①不定期(一个月一至两次)对各院寝室卫生情况进行抽查(8'); ②监督并配合各学院女生部的各项活动的展开(7')。(2)学术科技部:
①不定期抽查个学院到课情况(5');
②引导各学院搞好学风建设,进行学风学纪的宣传教育(4');
③协助教务处日常教学工作,做好教务处与同学间的沟通联系工作(4'); ④监督管理各学院学术科技部工作情况(2')。(3)纪检生活部:
①不定期(一个月一至两次)对各院寝室卫生情况进行抽查(7'); ②食堂执勤,监督引导学生们自己动手清理餐具(6'); ③监督并配合各学院纪检生活部的各项活动的展开(2')。(4)文艺部:
①积极的开展文艺活动,加强与各级艺术团和社团间的联系(5'); ②监督并配合各学院文艺部的文艺活动的展开(4'); ③抓好文艺人才的发掘与培养(3'); ④抓好文艺部系统的内部建设和管理(3')。(5)体育部:
①组织相应的体育活动(5');
②参与指导各院组织的体育活动(4'); ③不定期对各学院早操情况进行抽查(4');
④监督并配合各学院体育部的体育活动的展开(2')。(6)心理部:
①开展素质拓展活动(5');
②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4');
③了解广大同学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4'); ④监督并配合各个学院心理部各种活动的展开(2')。(7)外联部:
①为校会各个部门活动谋求商业赞助(5'); ②对内对外开展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活动(4'); ③对外宣传我校形象及校学生会各类活动(4'); ④与兄弟院校进行交流与合作(2')。
2、特色工作(10')(1)活动的申报与创新
活动开展前半个月先将活动策划方案电子版上交至秘书处,如果未申请而擅自开展活动且毫无效果或产生负面影响,扣2分/次。(2)开展有意义、有生气的活动
①善于紧扣形势、抓住时机开展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的活动,且宣传到位,有较好的效果(8-10');
②能够根据形势、抓住时机开展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的活动,且 进行了宣传,有一定的效果(6-8');
③未能根据形势、时机开展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的活动,且效果 差(4-6');
④若本月暂未开展特色活动,记为3'。
3、配合工作(3')
(1)主席团及秘书处要求上交或下发的所有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或下发扣除(1')每次,未完成者扣除1.5'每次。(2)出勤情况(1.5')
各部门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做到有事提前请假,过后请假一律无效(1.5'),迟到者0.3'/次,旷到者0.5'/次。
4、部门管理(2')
对本部成员及对各院相应部门的管理是否到位(2'),包括:部门成员是
否团结(1');是否能充分发挥各个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0.5');是否能及时的对下属部门或下属成员传达信息或通知(0.5');
(七)奖惩分(±5')
1、对符合以下情况的部门给予适当加分,绝对分值不超过5'。(1)向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2)部门工作日志体裁新颖、内容充实;
(3)部门开展的活动成效显著、影响广泛,或在某次活动表现十分出色。
2、对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给予适当扣分,绝对分值不超过5'。(1)对校学生会颁布的各种考核条例、规章制度拒不遵守者;(2)在工作中带有强烈个人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3)其他情况。
注:校学生会秘书处须在备注中注明部门得分/扣分的情况说明。
(八)学院评分(15')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校会相应部门工作安排布置、工作过程态度、工作完成效果、工作创新情况进行评定。
五、附 则
(一)每月考核结果将于下月初公布,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到秘书处和主席团反映;
(二)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本条例未曾规定的其它问题,由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并报主席团审批;
(三)对于月考核成绩靠后的部门,在部门部长例会上部长要分析实际情况,找出缺点,以便改正;
(四)《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学生会内部各部门量化考核条例》由校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并实施及处理其它相关事宜;
(五)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学生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