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业务注意点_银行外汇业务风险点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外汇业务注意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银行外汇业务风险点”。

外汇业务注意点

* 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件的种类:

(一)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其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二)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其身份证明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注意,此处护照不含中国护照。

(三)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二、境外个人的身份信息录入:

1、港澳台通行证号码的录入:港、澳、台通行证号码由持证人终生号和顺序码组成。顺序码表示持证人通行证换领次数据,银行证件号码录入时不需录入。即,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只录入前9位号码(含第1位字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91版、97版)只录入前8位号码,最后两位顺序码不应录入。

2、境外个人身份标识=国别代码+护照号。因此,在护照号一栏不应再输入国别码。其中国别代码采用国标3字母代码大写,填写护照的签发国,护照号码除去空格和分隔点,连续录入。

3、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别”栏应选择“中国”,“护照号”栏输入护照号码,同时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输入永久居留证号码。注意:对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三、个人结汇(含境内、境外)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境外个人购汇不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境外个人经常项目购汇信息应逐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购汇交易”模块下“境外个人经常项目收入购汇”和“境外个人原币兑回”栏,并确保数据录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四、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流程:

1、请书”。

2、经办人员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客户填写“个人结汇/购汇业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看是否超过年度总额。审核“申请书”、客户身份证件及其他材料(如需)后,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结汇/购汇通知书”一式两份。

3、经办人员根据“结汇/购汇通知书”在ACE平台上办理个人结售汇交易。

4、一份“结汇/购汇通知书”、“申请书”原件、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随凭证作传票附件;另一份“结汇/购汇通知书”与“申请书”复印件交指定人员进行日终核对。

5、各机构指定人员在17:00后,通过STL平台中的“BCCPRT”—清单打印—清单明细汇总打印—日常业务—结售套汇平盘清单(代凭证)打印“兴业银行系统内结售套汇平盘清单(代凭证)”,与前台人员提交的“结汇/购汇通知书”及“申请书”逐笔勾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前台人员进行相应的冲账、撤销、修改等交易,确保当日数据的一致性。勾对人员应在“结售套汇平盘清单(代凭证)”上签章确认。结售套汇平盘清单(代凭证)”、“申请书”复印件及“结汇/购汇通知单”一并专夹保管。

五、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境内划转:

1、只限于本人账户间或直系亲属账户间划转。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2、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注意:若将款项从A 账户中取出,转存入B账户中,属于变相划转,遵从境内划转的相关规定(即A、B账户必须为同一人所有或直系亲属所有)。

六、个人结售汇系统补录数据的规定: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录入信息出现错误的,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并对冲正原因及原错误交易业务参号在“备注”栏中予以记录。除以下情况外,各机构应严格按照上述第(一)点所列流程,登陆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后,再进行本行ACE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交易。在发现遗漏时,应上报当地外汇局批准后方可登陆个人结售汇系统补录信息。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自行进行事后补录。

1、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2、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3、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4、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5、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七、需规范备注的情况:

1、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结汇,应在备注栏注明永久居留证号码;

2、冲正业务中的冲零信息,银行应在备注栏注明冲正原因及错误结汇信息的流水号;

3、对于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急期间所发生业务的事后补录,应在备注栏注明“全国系统故障补录数据”

八、冲正功能的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的功能具体包括结售汇交易录入、修改、撤销和查询、冲正,其中结汇业务的修改和撤销只针对当日交易。隔日发现错误的,应使用“冲正”功能,即在录入结售汇信息时可输入负金额,以便对过去的错误业务进行修正。身份证件号、结汇资金属性、金额或币种输入错误,都应先“冲零”(金额项输入原金额的相反值,其他项与原值一样),同时在备注栏写明冲正原因及业务参号,之后,重新输入一笔正确的结汇信息。注意:负数结汇通知单及新结汇通知单须及时打印两份:若该结汇业务属个人结售汇系统多录入实际未发生业务,只需把原结汇通知单、负数冲正通知单打印专夹保管即可;若为实际业务有关金额等有关信息录入错误,则应将原结汇通知单、负数冲正通知单、新结汇通知单一份作结汇当日传票附件、一份专夹保管备查。

九、外币现钞业务:

1、折美元的算法。注意非美元币别的折算。避免因折算率的变动造成存取外币现钞的超限。

2、存款限额为USD5000,超过的需提供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并留存原件或复印件。

3、取款限额为USD10000,超过需提供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 速汇金业务注意点

一、速汇金业务

(一)速汇金汇入汇款解付是我行代速汇金公司办理的国际汇款解付的一项业务,由于是在系统外平台办理,在我行STL平台上产生的汇入汇款登记簿就体现不了速汇金业务汇入汇款情况,因此分行根据业务和统计办理的需要设置了速汇金汇入汇款登记簿(见附件一),各经营单位每天办理速汇金的业务要逐笔填报,次日早晨9:00前上传分行作业中心,每日体现的业务用红色标识给予重点提示。

(二)由于速汇金业务是我分行代垫资金给予解付,因此在速汇金平台上办理汇款解付工作后,一定要到ACE平台上做挂账处理。速汇金业务的收款表格第一联做挂账的凭证,第二联由柜员跟随登记簿作专夹保管,第三联返还客户。

(三)办理速汇金业务时要注意现钞的支取,现钞支取要遵守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并确认客户在收款表格第一联空白处填写“现金已取”并签字确认后,才可将外币现钞交给客户。

(四)分行作业中心收到总行汇入的速汇金清算款时,与速汇金系统打印出来的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根据报表数据信息将速汇金清算款通过STL(清算资金只属一个机构时)或ACE系统(多个机构均有速汇金清算款)分解至相关机构,各机构收到速汇金清算款时,与本机构速汇款挂账科目、速汇金登记簿和专夹保管的速汇金收款表格第二联核对,核对无误在登记簿上注明销账日期,同时将速汇金收款表格第二联抽出作挂账科目销账凭证的附件。各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速汇金挂账科目核对,及时掌握挂账科目资金的动态,加强与分行作业中心沟通,督促本行速汇金垫款资金及时清算。

(五)办理速汇金业务要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因此在客户填写速汇金收款表格时,要求客户一并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单(不论金额大小),当日必须在STL平台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添加,办理申报时银行业务编码即柜员作挂账时的业务流水号。为了防止该项汇款漏申报,各经营单位在办理每一笔速汇金业务时都要与分行作业中心联系,同时也便于更好地跟踪资金到账情况。

(六)机构收到分行下拨的速汇金手续费时,将速汇金业务手续费收入纳入5102320001其他机构代理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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