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艺术团话剧社章程(推荐)_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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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话剧社
章
程
(试行)烟台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话剧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烟台职业学院大学学生团体活动指导手册》等有关规章制度,为明确话剧社的相关制度,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名称是:烟台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话剧社(简称话剧社)。
第三条 社团性质:本社以话剧表演为主。是由校党委领导,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烟台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领导组织的社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党的路线,贯彻党的方针,实行党的政策。
第四条 社团的宗旨是:面向学校,面向未来,演出自我,演出未来。
第五条 社团的目的是:组织和团结学校话剧表演爱好者,广泛开展各种校园话剧表演活动,全力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素质修养,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 社团的理念是: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第七条 社团会员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在校生。第八条 社团的入团宣誓词:我志愿加入烟台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话剧社,坚决拥护校团委和学生团体联合会的领导,遵守社团的章程,牢记自己的职责,以“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为理念,以“诚信、博学、知行、统一”为指导思想经营社团,努力做好事,做成事,积极主动,为建设和谐、繁荣的话剧大家庭而共同努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社长、副社长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下设编辑部、办公室、宣传部、策划部、表演部五个职能部门。
第十条 社团设理事会,成员由正副社长及各部门部长共七人组成。
第十一条 社团每届工作人员任期一年,在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下一届工作人员,并报经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为所有在册的会员。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
三、选举产生社团委员会及工作人员;
四、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分管社团中不同的职能: 编辑部:主要对剧本的修改、杜撰以及编辑。如我社成员有原创剧本,优先考虑我社成员。
办公室:负责管理整个社团各成员的日常、成员报名表、成员考核、以及社团章程,同时 负责管理本社团财务状况,并及时公示汇报。对演出场地,演出服装的租赁等问题的协商。
宣传部:负责对社团活动的宣传,以及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海报。同时负责在社团演出表演的摄影和照片工作。并及时汇总,进行上传或展示。
策划部:负责对社团活动开展的策划,以及提出社团发展的一些意见。
表演部:负责社团活动的演出,对舞台角色的定义,主要负责表演工作。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是本社团的最高领导机构,理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确定本社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执行社团会员大会决议;
三、领导会员开展活动,处理日常事务;
四、推选下任社团社长、副社长以及各部门部长的候选人;
五、批准理事会成员、社长、副社长的变更或增补;
六、决定和终止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贯彻执行社团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社团的所有工作。
第十六条 社团根据需要,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担任本社团的指导老师或顾问。
第十七条 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学校团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 社团活动
第十八条 社团活动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公告,公告的署名为“烟台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话剧社”,社团举办活动须报经学校团委及学生团体联合会批准后进行。
第十九条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如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需在活动前向学校团委及学生团体联合会提出申请;
二、学校团委审核同意后,社团负责人持证明到学校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三、任何个人或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第二十条 社团举办群众性集会和活动,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社团举行群众性活动,需在活动前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二、申请时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址、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三、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社团面向全校招收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的在校学生均可经过注册成为正式社团会员。第二十二条 社团会员必须遵守条例:
一、严格遵守学生社团规章条例;
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三、爱护活动场所及设施;
四、履行会员义务。
第二十三条 社团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 会员如需退会,须交退会申请书到社团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出决定予以注销。
第五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会员权利:
一、享有决定是否参与社团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获得有关社团活动方面的资料,以及社团各阶段工作计划;
三、在社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对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五、有自由退会权,但必须报请办公室批准。
六、同等质量的剧本,会员拥有优先发表权。第二十六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并自觉维护社团的声誉;
二、加强团结,维护社团的权益;
三、会员有宣传,支持社团各项活动的义务;
四、会员有违反本章程者,由办公室劝其退会并做好备案工作。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社团在成立之后,由专门财务人员负责管理社团的经费收支账目,以备学校团委审查。
第二十八条 凡是为社团活动所开支的费用,超过50元须经理事会(社长)的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低于50元可直接向专门财务人员报销,并做好财务记录。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应认真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定期向理事会呈交清晰明了的财务报表,并接受社团各成员的监督。第三十条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均不得随意处理或占有。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社团会员大会通过,解释权归委员会。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如须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在修改后及时上报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