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在当代,惠及千秋_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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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在当代,惠及千秋

----盘县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总结

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千秋的伟业。是加强基本草原的保护、建设与利用;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促进草地生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生态畜牧业大县”目标的基础。因此,根据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贵州省开展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08]115号)、市畜牧局《关于开展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的通知》(市牧发〔2008〕143号)等文件精神,盘县迅速制定并印发了《盘县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盘党办发〔2010〕46号),为顺利完成我县基本草原权属工作,做出了科学部署。

一、盘县草地畜牧业的基本情况(一)、社会基本概况

全县辖37个乡(镇)、450个行政村、52个社区,总人口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6万人,占总人口的81.23%。200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153.54亿元,财政总收入达27.3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40元。

(二)、畜牧业发展现状1、2010年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0年全县大牲畜存栏21.34万头,同比增长4.51%;牛存栏18.5564万头,同比增长5.95%;生猪存栏60.125万头,同比增长11.9%;羊存栏13.0137万只,同比增长24.53%;家禽存栏222.51361万羽,同比增长7.96%。全县出栏肉猪50.2136万头,同比增长10.7%;出栏牛4.4153万头,同比增长11.31%;出栏羊6.7421万只,同比增27.73%;出栏家禽186.1236万羽,同比增长12.18%;全县肉类总产量达5.8183万吨,同比增长10.23%。

2、畜牧技术力量:全县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271人,其中:高级1人、中级职称71人、初级职称200人,405个行政村和52个社区共有村级畜牧兽医人员502人。

3、机构建设情况:原盘县畜牧事业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其中:事业编制8个,工勤编制1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原畜牧局下属9个站(所、室、场)。畜牧方面现有9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专业技术人员64人(副高级1人,中级28人,初级31人);事业管理人员5人;事业工勤技能人员7人(高级工2人,中级工2人,初级工2人,普通工1人)。

(三)、草地资源基本情况1、1984年以前农业统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1984年农业统计,盘县饲草饲料资源较为丰富。全县耕地面积220万亩,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43.14万亩、林地42万亩。宜牧荒山219万亩,天然草地189.5万亩,其中,万亩以上成片草场27片92.45万亩。可实施林间种草的退耕还林地14.8万亩。

2、2010年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盘县土地资源局二调办提供的资料,全县总面积6060078.7亩。其中:耕地1886311.2亩,园地28429.1亩,林地2538187.2亩,草地538754.6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6199.0亩,交通运输用地69869.2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323.3亩,其他土地703005.1亩。

在538754.6亩草地中,国家所有3824.8亩,集体所有的534929.8亩。2万亩以上的有8个乡镇;1-2万亩以上的有14个乡镇 ;0.5-1万亩以上的有11个乡镇;0.2-0.5万亩以上的有3个乡镇。面积最大的乡镇草原面积分别是红果57997.5亩,坪地36838.7亩,保基33929.4亩,平关25474.8亩,四格25093.1亩,大山23130.3亩,淤泥21080.4亩,保田20533.6亩。

二、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完成情况

(一)、成立专门办事机构,明确工作人员与职责。

1、县级成立了“盘县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盘县草权划定办)在原县畜牧局。成员有原畜牧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统计局等单位。

“盘县草权划定办”分成内业组和外业组,其中:内业组2人,主要负责办公室软件工作;外业组8人,主要负责指导乡镇的草原权属划定工作。外业组按每两个人一队,分成4个工作队,每个工作队分别负责指导9--10个乡镇的草原权属划定工作。

2、全县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草权划定办)在各乡镇畜牧站,负责本辖区内基本草原权属划定的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全县参与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的专门人员共计1665人。实现了全县37个乡镇“办事有机构、做事原人员”。(二)、按照文件精神,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从县到乡(镇),不管有没有基本草原,都全部制定了《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基本草原权属划定范围;工作方法步骤;总结验收的具体标准等基本内容。

(三)、多形式大张旗鼓高宣传,力争干部群众广泛参与。

1、召开县级宣传动员大会。

5月18日,召开全县草原权属划定宣传动员培训大会。全县各直属机关、各乡镇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计148人参加。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副县长张毅同志对推动全县“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2、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力争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乡级和村级“草原权属划定宣传动员培训大会”共计578次,受训人员共计12580人次。参与人员除了乡(镇)领导及畜牧、林业、国土资源、水利、财政、统计站等单位必须参加的主要人员外,还有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包村干部、村民代表。

全县参与动员并接受培训的人员达到12720人次,其中,直接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达到840人次;张贴宣传标语4000余幅,动用车辆80台次,总行程超过3万公里。

(四)、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全县共计落实专门经费45万元,其中县级30万元,乡镇15万元。县草权办配备专用车辆4台、购置了永久性保存资料的专用电脑2台、移动盘41个。GPS定位仪8部、照相机4台等野外工作工具。

(五)、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1、请县国土等部门抽派5名专业人员对县级10名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识图、绘图、测算面积、标示桩安置、GPS定位仪使用等,做到了培训内容丰富、具体实用,使参训人员都能掌握工作的基本方法,为高标准完成我县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县级10名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专门工作人员分为4个工作队到乡镇,对乡镇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接受培训的人员共计2300人次。他们主要是: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畜牧、林业、国土资源、水利、财政、统计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包村干部、村民代表。

(六)、尊重历史与现实的需求,实事求是调查与核定草地资源工作。

1、全县草地基本情况。

依据盘县土地资源局二调办提供的资料,目前,全县国土总面积6060078.7亩中,草地538754.6亩,全部纳入草地实地调查范围。

2、符合基本草原划定范围的基本情况。

经过县、乡、村三级实地调查,全县37个乡(镇),符合基本草原划定范围的乡(镇)有15个,全县有基本草原81179亩,共计46块。涉及15个乡镇39个村民组。其中:1000亩以上有12块62253亩;500-1000亩以下有12块8807亩;100-500亩以下有32块9769亩;100亩以下4块241亩。

3、《基本草原使用权证》审核、颁发情况。(1)、应该颁发使用权证的数量:

根据市草权划定〔2010〕01号文件发证基本面积:“原则上以100亩以上面积发证,不足100亩的若界限清楚,权属明确也可颁发”的要求。按此规定,全县共计应该发证60份。由于存在 “坪地乡与坡上牧场,四格乡与坡上牧场”2宗基本草原纠纷案件,涉及2块地39450亩,因此,可以颁发使用权证的数量是58份。

(2)、与林业局会审情况

根据15个乡镇提供的60件资料中,经过与林业局会审,其中英武乡有14件已经列入林业规划中,因此全县符合颁发使用权证的数量减少到46份,加上2宗基本草原纠纷案件暂缓审批,目前林业部门已经盖章认可的有44件。

(3)、与土地资源管理局会审情况

经过与土地资源管理局会审,44件草原全部符合第二次盘县土地调查总体规划范围。但是,针对盘县土地占补平衡的现实需要,他们提出凡是小于25度坡度的、已经经过林业部门盖章认可的44块草原,纳入盘县土地整理项目规划。

由于该要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必须由县政府决定。经过汇报,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国土、农业两部门对小于25度坡度的、已经经过林业部门盖章认可的44块草原进行现场调查,并写出专门报告,由县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决定。

经过盘县农业局和盘县国土局有关技术人员的实地勘查,坡度在25度以下,适合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草原有12块,共计45106亩。目前已经写出专门报告,正在等待县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决定。

(七)、设立永久性标志牌

1、设置的依据和数量:根据市草权划定〔2010〕01号文件要求,标志碑原则上面积达1000亩的树立标志碑。1000亩以下的典型地段可参照规格尺寸缩小设制标志碑。按照此要求,应当设置15块,其中:1000亩以上有12块,1000亩以下的设置3块。

2、设置的规格:

根据市草权划定〔2010〕01号文件要求,1000亩以上标准的是“座高30厘米,碑高150厘米、宽180厘米,琉璃瓦盖顶,砖混结构,墙体主墙为2·4墙”。1000亩以下的典型地段可参照规格尺寸缩小设制标志碑。

3、目前完成情况:

计划设立的15块永久性标志牌,由于涉及到坡度在25度以下的草原,实际落实了9块,具体已经安排到乡镇并已经完成,其他等待县政府决定后再建。

(八)、妥善化解矛盾,正确处理草原权属纠纷:

1、案件数量:存在的草原纠纷只有“坪地乡与坡上牧场,四格乡与坡上牧场”2宗案件。

2、处理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和《草原法》的基本规定,将有纠纷的草原全部纳入“坡上草原风景区”,由县政府委托县农业部门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以化解2乡1场存在的权属纠纷问题。

(九)、为子孙负责,编制、建立数据库

1、编制《资料汇编指南》

为了指导、规范全县草原权属资料整理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参考相关单位的具体做法,我们编制了《资料汇编指南》。对封面设计、编委会成员的确定、目录的主要内容作了指导性的要求,对规范和加速全县资料整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2、《资料汇编》完成情况

目前,全县已经完成资料汇编的乡镇37个,完成率达到100%。县级整理汇编资料5部。

3、资料库建立情况

根据已经完成的成果,目前,已经完成野外收集数据的录入工作,具体数据达到10万个以上;图片5000张以上 ;其他表格、图像等达到3000份以上。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将进一步整理、完善数据资料,建立完整的、永久的数据库。

三、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中的几点具体做法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在2010年初的盘县经济工作县会议上,把“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列为全县一项中心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为全面开展基本草原权属划定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业务部门密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把握原则,尊重历史事实,恰当处理。

除了把握好《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原则外,在实际工作中还把如下原则:

1、四至清楚,依据充分(政策、事实),个人和组织认可的,确权发证。

2、四至不清楚,依据不充分(政策、事实),个人和组织不认可的,实行共有共管。

3、尊重民间长期形成的约定及行为规则。

4、有问题,坚持“四多一少”。既是:多调查、多分析、多研究、多请示,少表态。

5、建档立卡,为子孙后代负责。做到“开会有记录、记录必存档;争议有协调、协调有协议、协议必签字”。

由于坚持了以上的几点具体做法,使我县基本草原权属划工作能够积极稳妥的全面推进。

(三)、草原摸底、调查、勘察核实的具体做法

1、县级成立四个“草原确权野外工作队”,分赴全县37个乡镇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2、根据摸底调查表,会同林业站、土管所,查看是否属于确权范围。

3、属于确权范围的、带上工作底图到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勾绘,同时采集坐标拐点。

4、根据现场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并计算草原面积,最后将整理出的数据在1:10000地图上标出图斑。

5、将整理出的结果分别进行7天的公示,没有异议的,填制相关表册,报县草权办,进一步整理数据,审批草原使用权。

6、建立完整的、永久的数据库。

7、总结验收、资料汇编等工作。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现存的基本草原面积与建“生态畜牧大县”对草地资源的要求矛盾突出,草原资源面临严峻挑战。

虽然盘县的草地现在还有53万多亩,但是符合基本草原权属划的仅仅8万余亩,与建“生态畜牧大县”的目标对草地资源需求的矛盾突出。主要原因是该项工作严重滞后于林权改革,很多适宜种草养畜的草山草坡已经被划为林地,导致草地面积的大幅度减少,将会影响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社会持续发展与基本草原保护如何协调发展,成为考量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问题之一。

盘县土地占补平衡的现实需要与基本草原的保护、开发、利用面临如何协调发展的现实问题,已经成为考量盘县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挑战《草原法》权威的一个问题之一。

(三)积极探索草地开发新机制。

为推动草地生态畜牧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我们将在进一步巩固成果,弥补不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草地开发新机制,充分发挥草地畜牧业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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