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文件_兴文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文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兴文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富地税发„2007‟68号
关于加强采石场石灰石资源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分局、稽查局、局内各股室:
根据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为使我县资源税管理得到不断强化,达到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的目的,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我县采石场石灰石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八、九条的规定,对我县采石场的石灰石资源税采用“炸药定税法”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税款的征收可委托爆炸物品管理部门代征。
二、征收时间 在纳税人到爆炸物品管理部门领用炸药时,缴纳上一次领用炸药应纳的资源税税款。
三、计税标准
根据对我县大、中、小型采石场的抽样调查及运用加权平均法测算,每公斤炸药可开采石灰石3.5吨。按照“炸药定税法”,每公斤炸药开采的石灰石应征收7元资源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炸药领用数量×单位税额(7元/公斤)。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纳税人在发文之日前领用炸药未申报缴纳资源税的(2007年领用),应当补充申报纳税。
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
《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文件.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