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_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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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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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文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来投资,鼓励招商引资,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外资企业是指我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县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内资企业是指国境以内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县投资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项目指建成投产(使用)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包括城区和建制镇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二章 审批注册

第四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项目审批事项时,必须一次性告知投资者所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第五条 对在我县投资兴建的项目,审批事项由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实行“项目代理”制,真正把“投资选择乐亭来,事事处处无障碍”变成投资者的切实感受。

第六条 凡符合审批条件且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机关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不能完成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七条 税收优惠

1、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1亿元--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内资企业,自企业获利年度起 5年内,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的40%逐年奖励给企业,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2、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企业,自企业获利年度起 5年内,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的50%逐年奖励给企业,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第八条 收费优惠

1、乐亭县产业聚集区和城区创业园内建设项目,其城市配套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减半征收;鼓励建设多层生产车间,生产车间超过三层(含三层),免收城市配套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

2、在产业聚集区、城区创业园及建制镇规划的工业小区内投资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旧城改造费按照3000元/亩收取;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旧城改造费按照1500元/亩收取。

3、高科技项目及项目选址土地前期开发投入量特别大的工业项目,旧城改造费的收取标准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确定。

第九条 用地优惠

产业聚集区范围内土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原则实现五通一平。对于在产业聚集区内兴建的项目,依据国土资源部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每亩不低于10万元。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土地前期开发的,可以根据项目的技术含量、投资总额、投资强度、投资综合效益、建设期限以及项目用地的现状和前期整理开发投入量,按项目占地所占区域的差异,县政府以每亩不超过 4万元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补贴。对于高科技项目及特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补贴“一事一议”。

第四章 奖励政策

第十条 鼓励县内外各单位和各界人士为我县引进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县政府对引进者给予一定奖励,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1、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000万美元 —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 1亿元 —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内资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奖励引进者 15万元;

2、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奖励引进者30万元;

3、对投资额大、项目投产后对财政收入和社会劳动力就业等社会贡献突出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增加外来投资企业经营者参政、议政席位。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增加外来投资者代表名额。

第十二条 信用体系向外来投资企业延伸,加大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优惠政策部分同样适用于已有企业扩大投资或再投资新建项目。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乐亭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生效后,按本规定条款执行,以前的相关文件废止。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内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7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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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文章】

一、审批流程:

1、环保局(环评)----

2、工商局(名称核定)----

3、发改局(审批、核准或备案)----

4、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审)----

5、水务局(水资源审批)----

6、电力局(用电审批)----

7、公安局(消防审批)----

8、建设局(选址审批)----

9、工商局(登记注册)----

10、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审批)----

11、税务局(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

12、银行(开立帐户)----

13、国土资源局(开工前用地审批)----

14、人防办(开工前人防工程审批)----

15、建设局(开工前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申报材料:

1、环保局(环评):

(1)建设项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

(4)环评报告书(表)。

2、工商局(名称核定):

(1)《名称核定申请表》;

(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局(审批、核准或备案):

审批权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属县级审批;总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属市级审批;总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属省级审批。根据具体项目类别确定属审批、核准或备案类项目。

审批项目:

(1)审批请示;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3)招投标方案;

(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8)发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核准项目:

(1)核准请示;

(2)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申请报告一式5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案项目:

(1)备案请示;

(2)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4)申请报告一式5份;

(5)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如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意见等)

(6)发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如招投标方案等)。

4、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审):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提供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备案项目提供备案证;

(4)初审意见(内容包括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

(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情形,建设项目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附有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时的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议纪要;

(7)项目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项目总平面图、线性工程平面图、标准横断面图。

5、水务局(水资源审批):

审批权限: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下的,属县级审批;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含100万立方米)以上、500万立方米以下的,属市级审批;年取水量5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以上的,属省级审批。

(1)建设项目概况;

(2)取水水源论证、节水措施及用水合理性论证、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6、电力局(用电审批):

10KV以上用电项目需经审批。

(1)用电申请。

7、公安局(消防审批):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发改局立项审批文件(原件一份);

(3)规划或建设部门的规划定位图(原件一份);

(4)与消防有关的设计图纸、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施工图、灭火器配置图、建筑内部装修施工图、有关设计说明、消防设施计算书和选用消防产品、装修材料的检测鉴定材料);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须报送消防设计专篇;

(5)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当报送设计变更资料。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不得随意变更。

8、建设局(选址审批):

(1)申请;

(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方案(带地形图)、选址要求及依据;

(3)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和房产产权证件(复印件)一份;

(4)必要时提交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

(5)土地权属证明;

(6)其他需要的图纸和文件。

9、工商局(登记注册):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作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章程;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出资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10、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审批):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一份;

(2)申办机构系企业的,根据企业性质不同需分别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单位行政公章。

11、税务局(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国税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地税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进出口经营权批文或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其他许可证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7)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2、银行(设立帐户):

人民币帐户: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明;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明;

(6)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7)企业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章。

以上文件材料要求正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二份。

13、国土资源局(开工前用地审批):

(1)发改局立项批复;(原件三份、复印件二份)

(2)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协议书;

(3)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三份)

(4)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原件三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河北省耕地占用税完税税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7)河北省契税完税证;(原件)

(8)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二份)

(9)土地权属证明;(二份)

(10)唐山市建设用地交纳有关费用登记表;(原件)

(11)唐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出让收费登记表;

(12)土地估价报告;

(1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原件二份)

(14)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四份)

(15)地质灾害报告;(原件三份)

(16)征地协议;(原件三份)

(17)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意见表;(原件)

(18)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供应卡;

(19)分幅现状图;(二份)

(20)定界图;(四份)

(2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二份)

(23)消防意见;

(24)1:1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25)压矿报告;

(26)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27)规划图;

(28)征地听证会:村民代表大会纪要。

14、人防办(开工前人防工程审批):

(1)申请;

(2)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3)土地使用证;

(4)建设项目图纸。

15、建设局(开工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申请;

(2)发改局当年投资计划文件原件;

(3)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环保和消防部门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人防批复原件等;

(5)占地地形及规划红线图;

(6)经审查同意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7)其他需要的图纸和文件。

临港产业聚集区简介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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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地处环渤海经济中心区域的京唐港区腹地黄金地带,西距河北省“一号工程”—曹妃甸工业区仅40公里,距天津150公里,西北距北京230公里,距唐山70公里,东距秦皇岛80公里,交通网络便捷。

随着京津冀都市圈的崛起和唐山湾“四点一带”沿海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乐亭新区的规划建设已成为唐山市沿海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对乐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历史性影响。乐亭新区总面积约1308平方公里,重点开发建设范围的规划包括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海港开发区、京唐港以及三岛旅游区等沿海地区。其中: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始建于2006年9月,2008年12月被省政府批准为首批省级产业聚集区,规划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同时被省政府确定为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成为建设乐亭新区的重要战略平台和加快乐亭发展的首要支撑。

按照基础设施适度先行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20亿元,先后实施了水、电、路、讯等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聚集区发展条件全面优化,项目承载力、对外影响力显著增强。目前,已有35个规模项目投产、在建或准备落户聚集区,涉及总投资1500亿元。

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按照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型能源、临港物流、滨海生态旅游六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定位,立足区位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设亚洲最大的船板生产和钢铁深加工基地,建设国内一流的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全国最大的精细化工基地,建设规模型新型能源基地,建设面向东北亚的区域型物流基地,建设世界级旅游胜地,力争经过3—5年努力,基本建成现代化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区域经济总量达到全县的60%以上,使之成为全县科学发展的核心区、发展竞争的制高点和区域经济的增长极。

河北省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

地址:河北省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塘沽道1号

联系电话:0315-4612150 4870566

电子邮箱:lggyy2008@163.com

临港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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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地处环渤海经济中心区域的京唐港区腹地黄金地带,于2008年被列为河北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规划占地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南北纵贯唐港、迁曹两条铁路,唐港高速、沿海高速、环渤海公路,形成了园区便捷的交通网络。目前已有签约项目32个,涉及总投资达1497.54亿元,已实施项目21个,占地面积33331亩,土方回填面积21000亩,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为提升项目承载能力,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把临港产业聚集区打造成为扩大双向开放、推动项目建设的优质平台。

二、项目建设内容

1、聚集区路网二期工程:

目前,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园内规划道路共18条,总长67.98公里。其中:黄海路、天津道、北海西路、塘沽北道已竣工通车。二期工程拟开发建设老米沟东侧10条道路,总长45.28公里,涉及总投资16.1亿元。其中横向道路分别为:①北海东路全长2140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0684.8万元。②渤海东路全长4185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9339.2万元。③黄海路全长4171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26334.72万元。④东海路全长2343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涉及总投资13249.76万元。⑤南海路全长1591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8009.12万元。

纵向道路分别为:①旅顺道全长1585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8007.2万元。②大连道全长3756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6601.92万元。③锦州道全长3959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22266.88万元。④秦皇岛道全长4004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16281.28万元。⑤北戴河道全长4171米,涉及给排水及其他管线、绿化面积,总投资20134.72万元。

2、造地工程:

该造地工程分A区、B区、C区三个区域,拟首先实施A区和C区造地工程。A区造地工程:本区设计回填造地总面积为410万平方米(约为6150亩),回填设计高程平均为3.2米(1985国家高程系统),该区域主要为精细化工工业园和装备制造工业园用地。项目投资规模:98331.1万元。C区造地工程:本区设计回填造地总面积为436.2万平方米(约为6543亩),回填设计高程平均为3.15米(1985国家高程系统),该区域主要为装备制造工业园用地。项目投资规模:105399.21万元。经过回填后,产业聚集区内土地增值,用出让土地取得的利润作为收回投资方式。

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为8万m3/d,日产中水4万立方米。占地129.6亩,投资估算:18667.73万元。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Adjoining-harbor Industry Accumulation Area

I.Project Background

Covering an area of 120 km2, Laoting Adjoining-harbor Industry Accumulation Area was approved recyclable economy demonstration park by Hebei Provincial Government.Two railways, two highways and a cycling Baohai-road constitute the convenient transportation net.Now there are 32 projects with total investment of RMB 149.754 billion yuan constructed in the park.The projects occupied an area of 33331 mu and the backfilled land reached to 21000 mu.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apacity for constructing projects, the park has perfected the baic facilities actively, made efforts to attract investments and promoted the regional economy.II.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ent

(1)The second phase of the road-network in the accumulation area:

At present, the designs for the road works and pipe network have been completed.There are 18 roads with total length of 67.98 km altogether.Now Huanghai road, Tianjin road, west Beihai road and north Tanggu road have been opened to traffic.In the second stage, 10 roads will be built in the east of Laomi ditch, including 5 transverse roads and 5 logitudinal.The transvers roads are: 2140 meters long of east Beihai road, 4185 meters long of east Bohai road, 4171 meters long of Huanghai road, 2343 meters long of Donghai road and 1591 meters long of Nanhai road.The 5 longitudinal roads are: Lushun road with 1585 meters long, Dalian road with 3756 meters, Jinzhou road with 3959 meters long, Qinhuangdao road with 4004 meters long and Beijaihe road of 4171 meters long.(2)Backfilling works:

The backfilling works will be carried out in three different areas, i.e.A, B and C.In the first stage, A and C areas will be backfilled.In the A area: The total area is 4.1 million m2 and the backfilling height is planned to be 3.2 meters.The refine chemical industry zone and equipment manufacture zone will be set up here.The total investment will be RMB 983.3 million yuan.In the C area: The total area is 4.362 million m2 and the backfilling height is planned to be 3.15 meters.The equipment manufacture zone will be set up here.The total investment will be RMB 1053.99 million yuan.After being backfilled, the land in the industry integration park will be added value.The profits from land acquisition can recover the investment.(3)The sewage treatment plant and supporting pipe networks:

Covering an area of 129.6 mu, the sewage treatment plant will proce 80000 m3 of water every day.The total investment will be RMB 186.68 million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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