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民基础养老金_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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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基础养老金方案设计
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全覆盖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整合现行各类由政府支付的公共部门退休金、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补贴等,按照上年度各地居民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40%~60%,向全体年满60岁(或者65岁)的中国城乡居民(含职工)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非纳税人的支付率为40%(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主要指不缴纳任何所得税的城乡居民),低税率人的支付率为50%(主要指个人综合所得税率在20%以下的各类职工),高税率人的支付率为60%(主要指个人综合所得税率在20%以上的各类经济活动人口)。2.个人储蓄养老金方案设计
整合现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商业保险个人账户、消费积分转换养老金,进入国民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含机关事业单位),制定税收政策,委托受托人管理。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每月按照地方居民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50%支取养老年金。用人单位按照个人工资的4%缴费,个人费率≥4%,保底贴现率2%,多存多取、利高多收。以2012年40岁职工为例,60岁开始领取个人账户养老年金,预期寿命85岁,个人费率为4.66%。在贴现率3%的条件下,个人费率仅为3.98%(表1)。在缴费高、缴费期限长、贴现率高的条件下,养老年金则高于居民平均消费支出的50%。
鼓励和规范用人单位建立合格的职业养老金计划,限制过度差别待遇、委托专业机构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总和养老金替代率为个人退休前工资总额的60%~80%,实现退休金政策的平稳退出。企业缴费和个人储蓄,在一定额度之内的在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之前列支。
商家积分转换养老金。鼓励商家积分转换养老金,进入规范管理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在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达到一定额度之前,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养老金税。
地方养老补贴。建议省本级和市县政府,在中央统筹国民基础养老金之上,建立地方养老金补贴制度,酌情对居住在当地的居民(含低收入的职工)提供养老补贴,包括养老金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以提高老龄人口的购买能力。一旦居民迁徙外省长期居住时,停止支付地方补贴。
3.不同人群进入新制度的步骤安排
(1)机关事业单位采取“退休金渐退、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渐进”的策略,总和养老金目标替代率为退休前工资的80%(等同英美国家公务员养老金的水平)。从2016年开始建立个人储蓄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为个人工资的≥8%(4%为国民基础养老金税,4%为个人养老储蓄),单位缴费为个人工资的8%(4%为个人养老储蓄,4%为职业养老金)。个人储蓄和职业养老金实账投资运营,最低贴现率为5%。因此,2017年退休的养老金为退休前工资的79%,2018年为78%,2019年为77%,2020年为76%,直至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退休金彻底退出(大约需要20年)。2017年领取个人养老金为退休前工资的1%,2018年为2%,2019年为3%,逐年提高。以保障过渡期基本养老金待遇不降低。
(2)企业职工实行“老人老制度、中人对接新制度、新人参加新制度”的策略。1)已领取养老金的(即老人),原计发额高于国民基础养老金的,承认原计发额;低于的计发国民基础养老金。2)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在职职工(即中人),一律参加新制度;核定的工龄视同缴费,用国有企业红利建立补偿基金,按照以往缴费工资的8%计算,计入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实账投资运营,2015年以前完成;退休时分别领取国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年金。3)201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一律参加二元结构养老金制度。
(3)城乡居民实行“政府养老补贴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个人储蓄投资运营”的策略。从政府养老补贴农村居民每月55元、城市居民200元,逐步提高到国民基础养老金200元~400元的水平,低税率者提高到300元~500元的水平,高税率者的基础养老金达到600元~1000元。4.资金筹集和补足空账的措施
建立国民基础养老金税(或者社会保障税、普通税)。税率约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2.92%,企业税率为9%、职工个人税率为4%(居民参照),取代现行养老保险费率28%。建立个人养老储蓄制度,企业法定费率为个人工资总额的4%,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养老金计划,费率约为2%~4%(自愿);个人法定费率为4%,鼓励个人储蓄≥4%;确定税前列支的年度限额和终生限额,超额部分没有税优待遇。
补足空账的制度安排。首先,市级统筹基金用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资金补足本市职工个人账户的空账资金,剩余资金留用地方政府在2016年后支付地方养老补贴。其次,省级政府和中央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协商解决剩余的空账资金,在2015年底以前完成。5.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根据精算原理,在平均寿命75岁的条件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为60岁,约在2030年中国人均寿命可能达到8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将为65岁。目前我国男性职工60岁退休,女性职工50岁退休,艰苦岗位45岁退休,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势在必行,由此引领国民推迟退休。
具体计划和实施步骤如下: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艰苦岗位的男女职工可以提前10年领取养老金。总之,从2015年开始,到2030年之前完成这项工作。6.养老金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国民基础养老金属于公共品,强调政府责任,亟待理顺体制机制(图2)。
(1)管理体制。建议国务院成立由财政部、人社部、发改委、税务总局、统计局、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和机构组成的“养老金改革与发展”联席会议制,负责审议如下文件:
《年度国民基础养老金计发水平和资金需求报告》(下称《需求报告》)。建议国家人社部的“养老保险司”更名为“养老金司”,设立“基础养老金管理处”,负责管理县、市、省三级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组织编制和提出《需求报告》;人社部基金监督司负责监督资金运营。
《年度国民基础养老金预算报告》(下称《预算报告》)。国家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设立国民基础养老金处,负责审核人社部报送的资金需求报告,并提供《预算报告》。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两个报告后,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
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各省市政府人社厅局负责本地区的国民基础养老金的数据统计、待遇调整和资金需求的报告工作。原“养老保险处”更名为“养老金处”,负责日常工作。
(2)运行机制。建议将“国家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改为“国家社会保障总局”,设立“国民基础养老金局”和“养老基金投资策略专家委员会”。强化社会保障登记、记录和居民信息管理,借鉴美国社会保障总署和澳大利亚中联机构的经验,打造网格化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平台。管理基础养老金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库建设、经办机构组织建设,打造信息向上报送和服务向下派送的运行机制。由专家委员会制定养老基金投资策略和养老基金投资机构业绩基准。
市县政府设立居民信息管理办公室,以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为核心(活档案),建立居民档案和数据管理中心,定期与卫生计生、民政、住房、公安、统计等部门交换信息,定期和逐级向上报送数据。受益人异地迁徙的,应当向迁出地报告,迁出地向上级直至中央财政预算部门报告,由迁出地通知迁入地并计入迁入地支付预算。
(3)建立全国支付系统。由省级以上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3~4家具有资产托管资格的银行,作为国民基础养老金定点银行,负责为受益人开户,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根据人社部门的指令代发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托管个人养老储蓄账户资金,用银行托管资金的利差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受益人可以在定点银行中选择自己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开户行,并可以在异地之间更换开户行。定点银行与省市县政府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信息共享的通道。
个人储蓄养老金是国家养老金制度的一部分,属于准公共品,非普通个人储蓄,亟待建立政府市场结合的运行机制。
(1)管理体制:国家人社部的养老金司和省级人社厅设立“个人养老储蓄账户管理处”,负责制定政策、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国家和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作为个人养老金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待条件成熟后转为个人受托),负责选择定点银行和投资机构。定点银行作为资产托管人,与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建立“个人养老储蓄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为此,定点银行应当设立养老金部。
(2)开户:16岁以上居民自愿,经济活动人口(含职工、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强制在个人养老储蓄定点银行开设账户,包括储蓄账户和支付账户。记录个人缴费、企业缴费、职业养老金、商家积分转换养老金,以及政府补贴等;记录领取国民基础养老金的情况。
(3)领取:账户持有人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过核审后,定点银行按照指令代发国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年金。自愿储蓄部分由自己决定领取方式。7.以社会保险活档案为核心建设居民信息库
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是政府和居民共同管理的居民档案,具有及时更新的优势。在过去20多年里欧美国家均以其为中心(如1985年美国建立国家社会保障总署,直接隶属总统办公室),建立多部门居民信息共享制度和市政府居民档案库,定期交流和更新居民信息,这是实行国民基础养老金的前提条件,以便做到人口统计准确、预算科学、防止冒领欺诈和“搭便车”。基于社会保障金保工程,统一设计国民基础养老金的操作流程、个人储蓄养老金的操作流程,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联合建设,具备条件的省市开始实行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由此整合政府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8.制定《养老金条例》
综上所述,诸多问题需要达成社会共识,从而走出“水草缠身”的困境,这是养老金顶层设计的外部条件。例如,国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如何界定,职工按照个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属于“税”、“费”还是“储蓄”,如何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等。
法律的本质在于人们的认知、妥协和共识。中国亟待根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制定《养老金条例》,分别规范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和个人养老储蓄制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缴费与税收政策、养老金支付以及养老金纠纷处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