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部章程_文艺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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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部门名称
(二)部门简介
(三)部门性质
(四)部门宗质
(五)部门口号
(六)部门标志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三章部门及责任分配 第五章部门制度
(一)纳新制度
(二)换届制度
(三)财务制度
(四)例会制度
(五)岗位责任制度
(六)问责制度
(七)计划总结制度
(八)其他制度 第五章工作守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西安理工大学学生会文艺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体性组织,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了帮助下工作,接受校学生会的直接领导,监督,管理。校学生会文艺部只要以组织文艺活动为主,以积极配合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具有领导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生活,倡导及传播先进思想的职能。
为进一步加强校文艺部内部管理,规定文艺部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的安排部门工作,制定西安理工大学学生会文艺部部门章程。文艺部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和开展的各项活动:文艺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
一:部门名称:西安理工大学校学生会文艺部
二:部门简介:西安理工大学学生会文艺部,是校园大型文艺晚会,大赛的成功成功举办者,曾成功举办过多届新年晚会,校园歌手大赛,女子才艺大赛,红歌大赛等。现文艺部下属部门四个组别,组织组,秘书组,后勤组,才艺组。
三:部门性质:倡导和组织学生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四:部门宗旨:围绕校园文化建设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以文艺形式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五:部门口号:团结,勤奋,求实,创新。六:部门标志:
第二章 部门职责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文艺活动,注意培养文艺骨干,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沟通文艺部和校同学的联系,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独立举办文艺活动,和各种部门团结共同完成下团委发的文艺活动,传承并发扬校学生会文艺部门的精神,在新星杯歌手大赛,支持人大赛,女子才艺大赛,红歌大赛等大赛中续创辉煌,再续篇章。
(四)协助校学生会其他部门举办各项活动。
第三章部门结构及责任分配
责任分配:文艺部部内设一名部长,四名副部长,部门干事若干名,其中部长对部内工作完全责任,协调与学生会,团委和其他部门的工作;大型文艺活动的策划,节目的排练;文艺部内部活动的策划;各学期工作计划的安排;协助学院的活动;对本部的奖惩制度进行实施。
第四章部门制度
(一)纳新制度: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学生会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组织纳新大会,于此会发放申请表,文艺部会将选出来的表进行整理,筛选,将电子稿交至组织部。由副部长进行统计和通知面试时间,并短信通知到本人。面试时由本人进行自我介绍,部长和副部长进行提问并进行打分,之后会将选出来的部员统计和通知第一次开例会时间,之后将正式成为校学生会文艺部部员。
(二)换届制度
部员和各干事享有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一年期满后,学生会对优秀部员进行面试,部员可竞选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评分进行任命。
(三)财务制度
文艺部组织活动时,会在策划书中详细的对活动的经费进行预算,之后凭发票报给院内,本部门的经费只允许业务范围和活动的需要,任何人不得挪用,占有。在各部员在外进行采购和租用服装时,自己垫的费用依票据向部长报销。
(四)例会制度
本部门会进行例会,对近期的活动安排提前做个规划,并非配给部员详细工作,时间和教室部长和副部长会进行通知。
1.本部会议主要是各级部文艺部长会议,各班文艺委员会议和本部工作会议,文艺部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周或两周一次,总结上阶段的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每次开会,应对会议精神和内容做好记录; 2.会议没有考勤制度,无故缺勤两次者,停职查看;无故缺勤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本部;若部内成员临时有事,需及时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必须说明原因;
3.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部门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4.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尊重他人的发言。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时间若无特殊情况以30分钟为准。
(五)岗位责任制度
文艺部采用部长负责制。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部长责任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文艺部所有成员应对校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工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各成员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文艺部开展活动时,如需帮助,应与校学生会其它部门通力合作,所有文艺部成员应积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协调配合其工作; 文艺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在继承以往优点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具体如下:
部长职责负责本部的整体工作
1.负责文艺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对上学期工作的总结。2.负责文艺部各项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
3.负责对副部长工作的考察以及文艺部各成员的分工。4.负责召开文艺部的有关会议。副部长职责协助部长开展本部工作
1.负责文艺部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安排好干事的分工,及时完成任务。
2.负责对文艺部干事的考察工作以及提出候选干事的名单及做好考察。
3.积极筹划一些活动,提高文艺部的工作效率。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部文艺部长会议,文艺部工作会议 干事职责
1.在部长和副部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2.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3.及时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和意见。4.及时反映同学们的要求。
(六)问责制度
部门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负责人责制。在各项工作中,负责人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是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归咎于责任人。
(七)计划总结制度
(一)每学期开始,由部长应出新学期书面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由部长做出这学期的工作总结;
(二)文艺部举办活动前,负责人应写出本次活动的策划、流程和总结资料,并及时向主席团上报该资料;
(三)每次活动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力求以后的工作有所进步。
(八)其他制度 附学生会会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是自己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不断追求新知识,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
(四)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化娱乐和公益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勇于担任社会工作,锻炼和提高自己组织工作能力。
(六)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七)遵守国家法令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积极参加本会的组织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义务。学生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本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批评、监督本会领导及工作人员的权利,有对本会的工作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三)对学生会作出的决议如有不同的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学生会的各级组织或学生会上级部门提出。
(四)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及各种福利活动的权利。
第五章工作守则
(一)文艺部成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及本部门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三)文艺部成员应与学生会和全校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校同学基础上。
(四)文艺部全体成员应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力求将做到工作出色学习优秀,两者相互促进。
(五)文艺部干部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塑造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作出有损学生会和学校形象的事。
(六)文艺部干部要积极配合校学生会的工作,在自律和他律的过程中起带头作用。第六章附则
奖惩制度
(一)使得文艺部的工作质量受损而影响学生会荣誉的成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思想偏激,无集体观念,将取消其文艺干事资格。
(三)对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成员,将在例会上进行表扬,并优先推荐“优秀学生会干事”、“优秀三好学生”等评优评先资格。
(四)若节目受到学校好评,会对参与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理工大学学生会文艺部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西安理工大学学生会文艺部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