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病有所医_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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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病有所医
田文彪
2008年第5期 ——社会建设
2004年,钟祥市被省确定为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近几年来,我们认真研究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过程中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救”“合”工作无缝衔接机制,保障广大农民特别是特困群体“病有所医”。2008年,全市参合农民达到66.17万人,参合率达到93.6%,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钟祥市先后被国家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先进县(市)”;被国家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确定为全国三个“未来卫生体系示范项目”研究基地县(市)之一。
统筹兼顾 ——制度设计紧密对接
救助对象上注重针对性。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和参与者,保证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是衡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虽然通过医疗救助参加了合作医疗,但由于无力支付起付线费用和自负费用,被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门槛之外,仍存在“小病忍,大病扛,病重才往医院抬”现象。为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我们将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优抚对象、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等四类人员作为救助重点,出台优惠政策,消除他们因缺钱而“医前却步”的障碍,帮助他们越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这道关口,使他们通过医疗救助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
救助政策上注重融合性。我们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两种制度同时设计,先后出台了《钟祥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和完善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和《钟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慢性病门诊医药费限额补助的规定》等救助政策,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在全国率先推行事中救助、事前救助、定额救助等医疗救助,率先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率先取消医疗救助对象合作医疗起付线,并不断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最高限额,以保证农村贫困群众能够就近入院治疗、减少治疗费支出、享受优惠减免政策。近几年来,钟祥市先后拿出资金84.29万元资助贫困农民5万多人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2032名因病住院的贫困农民实施了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18万元,人平救助1566元;补偿医药费用240万元;各定点医疗机构为农村贫困人群减免医药费用82万元,单人次最高减免医药费用达到5000元。
救助形式上注重多样性。在实施医疗救助中,我们采取“三为主三结合”形式,即坚持事中救助为主,实行事中救助与事前救助和事后救助相结合;坚持以比例救助为主,实行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实行住院救助与门诊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上,认真落实事中补助,并在合作医疗基金年终有节余时,开展住院大病二次补助和对癌症、高血压Ⅲ期等15种慢性疾病患者进行门诊慢性病医药费用补助。同时,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用药品按销售价优惠10%。
改革创新 ——体制机制协调统一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市政府组织卫生和民政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征求意见,交流经验,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对两种医疗制度施行及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同时,还多次组织两部门联合到定点医院现场办公,对定点医院规范、高效开展两项工作给予现场指导,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建立信息互动机制。民政部门每月底向市合管办提供一次救助对象资料,为市合管办开展重点对象二次补助、特殊对象零起付补助和重症患者非住院医药补助提供依据。同时,积极开发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和农村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合作医疗补偿、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优惠减免、个人自付等数据在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并实现了数据的无缝传输和信息共享,可随时对救助对象的治疗情况进行掌握和监控。
建立共享管理平台。针对过去医疗救助对象到定点医院住院时入院手续办理复杂、管理服务窗口较多、费用结算繁琐等问题,我们在定点医院统一设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管理“三办”合一的管理服务窗口,便于部门间及时沟通信息,研讨解决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以人为本 ——简化程序优质服务
政策一清二楚。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即“一封告知信”,对参合住院病人统一印发《致住院参合病友的一封信》,告知农民住院就诊程序、权利和定点医疗机构义务,把政策交给农民,引导农民正确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一封回访信”,对每一名出院病人用明信片进行回访,让农民核实住院费用和各种补偿情况,同时采集农民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反馈意见,监督和帮助定点医院提高服务水平;“一份温馨提示”,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科室、缴费窗口、结算窗口醒目位置张贴一份温馨提示,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提供人性化服务;“一张审批表”,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把申报、审批关口和救助基金使用关,确保医疗救助基金用到“刀刃处”;“一张简报”,每季度印发一期《钟祥市新农合政策资讯》,通过基层干部、乡村医生发送到每个农户,把政策送到农民手中;“一张公示表”,每月将新农合费用报销、医疗救助费用情况在定点医院、户口所在地乡镇、村分别张贴一份公示表,统一公示内容、规格、项目,确保惠民政策透明。
结算一步到位。对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采取事中方式进行,并尽量在程序上简化。医疗救助对象需入院治疗的,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农村低保金领取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等证件,到定点医院“三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院诊断后在网上填写《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入院通知书》,通过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传到市低保局审批;市低保局核实救助对象身份和当年救助情况后,实行网上审批,并回复定点医院服务窗口;定点医院按审批意见先垫资治疗;出院结算时,定点医院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依次剔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等费用后与患者结算。剔除的费用由定点医院负责与市合管办、低保局结算,避免了农民到处跑部门办手续的繁琐程序,实现了农村贫困患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民政医疗救助、医院优惠减免在一个窗口一次结清,一步到位。
账单一目了然。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结算系统,开发了医疗救助结算系统,结算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数额、医疗救助数额、医院减免数额、个人自付数额在一张结算单上,一目了然,有利于保障参合农民的利益。■
(作者系钟祥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