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开展_政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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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法系统开展“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8月15日全省政法机关“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泮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紧急动员大会要求及地委《关于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紧急通知》(铜地政法[2011]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法委系统的思想作风教育,大力整改政法委系统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县政法委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整顿目标
㈠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紧紧围绕“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主题,以推动政法工作发展为目标,以干部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深入整治全县政法系统在思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庸、懒、散”等突出问题。㈡通过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我县政法委系统干
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整顿内容
㈠治“庸”。重点整顿对上级业务部门作出的决策和部署不贯彻落实,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对工作职能和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难以胜任领导职务和本职岗位,工作多年无起色等行为。具体整顿内容:
1、思想觉悟不高,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不利于单位团结的言论,造成一定影响;
2、缺乏发展意识、开拓精神和进取意识,软环境建设滞后,不能按时完成上级分配各项工作任务。
3、工作创新不够,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因个人因素或能力、知识结构不适应从事岗位工作要求,需要重新调整安排。
4、由于工作不重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发生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而造成严重影响。
㈡治“懒”。重点整顿没有工作责任心,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臵明文规定、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于不顾,敷衍塞责等行为。具体整顿内容:
1、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完不成工作任务。
2、对本职工作心中无数,对群众反映的执点、难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解决措施;
3、对上级指示、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对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4、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㈢治“散”。重点整顿主观能动性不强,作风自由散漫,对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或乱作为以及违纪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具体整顿内容:
1、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素养不适应所从事的政法综治工作,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
2、主观能动性不强,自由散漫,对上级分配的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或乱作为以及违纪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
3、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现象严重,参与赌博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网上电影、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整顿办法
1、谈话告诫。对存在“庸、懒、散”行为的干部,首先由县委政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本人做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对受到谈话告诫后仍无改进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改 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
3、岗位调整。受到告诫、通报批评后仍无明显改进,继续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进行岗位调整;乡外埠党委政法委(综治办)人员由县政法委向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建议调整岗位。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㈠学习教育阶段(8月24日—31日)
1、组织召开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议,动员部署该项工作,制定并及时上报工作方案。
2、抓好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认真组织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近期就政法工作和政法与会代表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粟战书、赵克志同志在8月14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讲话,全国、全省政法机关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典型案例事件,包括中央政法委关于江西抚州爆炸案的情况通报,我省安顺“7〃26”、黔西“8〃11”事件情况通报、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情况通报等。
㈡查摆剖析阶段:(9月1日—15日)
结合实际检查政法委系统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分类进行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突出问题。本阶段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1、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自查。按照战书同志提出的“四查四整治”的要求(查党员干部 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整治对待群众冷漠生硬、麻木不仁的问题;查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治干部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查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方法,整治执行能力不强、执行水平不高的问题,查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罗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上门走访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征求社会各界对政法委系统的意见建议。要结合“四帮四促”、“三个建设年”活动,普遍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活动。真正深入到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处理一些多年未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变上访为下访,真正人对人,面对面、心连心、手拉手地做好群众工作,并处理存在的问题,诚恳听取意见。
3、深刻剖析,找准原因,打准差距。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收集、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分类梳理,认真进行剖析,找准原因,找准差距。
㈢整改落实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整改阶段是整体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关键,主要是对查找出的问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限期整改,务求实效。本阶段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文字:针对征求到的意见 建议和查找出的突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间、方式、责任人等。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根据整改落实方案中列出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有条件方案解决或近期内可以创造条件解决的,要及时加以解决。
㈣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 —11月30日)。
1、乡镇党委政法委认真总结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并于11月25日前写出书面总结上交县委政法委。
2、由县委政法委联合县效能办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对整顿效果不理想的进行批评,同时,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一并考核奖惩,切实把整顿措施落到实处。
3、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重新制定方案,直到合格为止。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推进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确保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全县政法委系统成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委政工科,黄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姚红霞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顺利进行。
各乡镇党委政法委每周四下午5:30分以前向县委政法委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联系人:姚红霞,联系电话(传真):322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