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检自查_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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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镇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检自查
报告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罗府明电[2010]18号)关于做好迎接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有关要求和安排,富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检自查领导小组,采取走访调查、单位自查、领导小组督查等办法对2010年以来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富乐镇有初级中学2所,在校学生2941人,共减免学费、书费41万元,寄宿制学生1395人,每学年补助寄宿制学生98万元;有小学44所,在校学生6507人,减免学费、书费29万元,寄宿制学生646人,每学年补助寄宿制学生32万元,全镇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共减免学费、书费70万元,寄宿制学生补助130万元,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全年共减轻农民负担200万元。无其他乱收费现象。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2010年,我镇共申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将补项目24个,其中,村庄道路建设工程
个,项目总投资
万元,涉及农业人口
人,其中村民集资
万元,人均集资
元,投工投劳
个,人均投劳
个,以工折资
万元,均全部由户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县减负办审核批准,没有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等情况。
三、农民建房收费情况
2010年以来,按照上级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我镇对农民建房收费分两种情况:一是占地面积在120㎡以内的居民建房收取测绘费200元;二是占地面积在120㎡以外的居民建房收取测绘费250元,无其他乱收费行为。
四、农村报刊订阅摊派情况
我镇农村报刊订阅有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曲靖日报、党建、求实、支部生活等,全部由镇政府统一订阅发放到镇直各部门及村(居)委会,无摊派订阅行为。
五、农民用水用电等问题的检查情况
(一)农民用水收费
近年来,我镇建有水厂2个,涉及自来水用户2600余户,其中富乐片区生活用水户数1500余户,实行按年缴纳水费,每立方1.5元;桃园片区生活用水户数1100余户,同样按年缴纳水费,每立方1.5元,农业用水全部靠天下雨,在百年不遇的旱灾下,抗旱保苗用水全部由政府筹资承担。无其他收费行为。
(二)农民用电收费
除少部分自然村还未进行电网改造外,全镇电网改造90﹪以上基本完成,已改造完成的村居民电炊用电(不满1kv)0.363元/度,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kv)0.483元/度,未电改的村居民生活用电1元/度左右。无其他收费行为。
六、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2010年全镇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56.8万元,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43.45万元,家电下乡补贴142万元,退耕还林面积3024.9亩,每亩260元,退耕还林补贴78.65万元,农机购置农户160户,农机补贴91万元,总计补贴资金611.9万元。除农机补贴由厂方直接兑付、退耕还林补贴由镇联系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发放到户外,其余补贴资金全部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并及时进行张榜公布。
总之,通过走访调查、单位自查、领导小组检查等措施的落实,我镇2010年无义务教育乱收费、通村通乡公路建设乱摊派集资、农民建房乱收费、报刊订阅乱摊派、农民用水用电等问题的乱收费行为。应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和所需劳务,没有转由农民或村集体承担,未出现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集资等现象发生。
富乐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