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国土资发32号_国土资发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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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土资发„2010‟32号
关于增补2009年度卫片未提取新增
建设用地图斑的紧急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分局,局各处室、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我市2009年度卫片监测时段内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37号)有关要求,决定增补未提取的2009年度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增补范围
允许增补的图斑,必须是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时段的起始时点前已经办理农用地转(征)用手续,在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占用,在2009年12月的遥感影像图上-1-
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且在已下发的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中未能提取的变化图斑。
增补图斑所涉及的占地建设行为必须发生在本县、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时段内,监测时段的具体时间为国土部已下发的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中相应县、区的监测时段。
二、增补工作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增补工作步骤
1、内业初判。
由各县、区国土分局通过内业对照土地审批、土地变更调查、二次调查、批后监管等有关材料,初步确定监测时段前批准、监测时段内实际占用的地块。
2、外业核查。
对通过内业判定拟作为增补图斑的地块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内业判定的用地时间是否准确,核定占用的地类及面积。
3、审核确认。
各县局、各分局确定拟增补的图斑后,填写《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及《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自查表》,连同有关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及证明用地时间的相关材料,一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确认。
4、填表上报。
各县局、各分局将经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增补图斑,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和相关文件要求,填写相关报表,并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增补图斑的“地块编号”和“图斑编号”在下发图斑的最大图斑编号后顺延,并勾选“是否为增补图斑”,以区别于原已下发的监测图斑。增补图斑须上传坐标文件(上传坐标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二)时间进度安排。
1、5月17日前,各县局、各分局完成内业初判和外业核查,初步确定增补图斑,并报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
2、5月19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
3、5月30日前,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将增补图斑数据与其他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图斑数据一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并在报省国土资源厅的自查工作情况报告中专门就增补工作作出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增补工作。
增补未提取图斑工作涉及能否全面准确反映一个行政区域内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及能否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各县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增补工作。
(二)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增补图斑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国土部将把核查增补图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为下一步实地督查工作的重点,并将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对增补图斑进行校核。各县局、各分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增补工作,确保增补图斑数据真实、准确。市局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多报的,将坚决予以纠正。
附件:《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自查表》
(联系人:黄金伟,电话:3859735,传真:3859728,邮箱:hfgtjczd2009@163.com)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监察土地卫片△图斑通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10年5月14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