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专之声校广播站站规_校园广播站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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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专之声校广播站站规
第一章广播站职能
我校广播站是在校团委领导下 , 由校学生会负责日常管理的重要舆论宣传部门,校园广播站是学生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宗旨,负责宣传校园、开拓学生视野等工作,作为学校的宣传部门,应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以便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广播站纪律
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广播站的日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学校对学生组织
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汽专之声”广播站现设有播音部、技术部、新闻部、三大职能部门。
第三条:自觉遵守广播站纪律,严格执行广播站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广播站交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广播站成员的权利。
享有参与广播站内选举、被选举的权利。
享有向广播站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广播站内工作的权利。
享有广播站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它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广播站内组织纪律
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广播站的制度、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工作。广播站的会议,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请假。广播站成员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节目内容及时间。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播音期间实行闭门作业。
广播站站内有人期间不得将门反锁,没人时将门锁好。
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不得随便带非站内成员进入广播站。
不得在站内吃零食、看小说。
上课期间不得播出任何通知。
在播紧急通知前,先要申请,申请同意后方可播出。
第四条:广播站所有节目安排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站长最终审定并上报校团委审批后方
可实施,不得播放未经批准的任何信息,违者作退站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予以处分。
第五条:副站长必须对节目内容及质量负责。各部部长必须抓好本部门的工作纪律,搞好部员的团结协作关系,促进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第六条:播音员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趣味性,对稿件
中不当用词、用句应及时修改,保证播出的内容有较强的连贯性,符合学生需要,不
得与学校校规校纪、国家政策相违背的内容。
第七条: 播音员在播音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并存档和播音器材,保持录音棚的清洁,录音
棚在没人的情况下必须关灯、锁门。
第八条: 广播站内的一切公用物品属学校财产,由校团委负责管理使用,未经批准,其它单位
或个人均不得 随便挪用或占有。
第九条: 除广播站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和操作播音器械。主持人应熟悉基本
操作技能,损坏设备者,要修复赔偿。
第十条: 广播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室内应保持清洁,有序,定期打扫卫生。
第十一条:保证节目质量,稿件要定期交付审稿人核查;在正常播音阶段,主持人不得擅自离开
广播站,以免中断节目或造成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定期对主持人进行考核,实行“能者上”,对工作态度不认真,业务不精良的主持人
要严肃处理,责令退出广播站。
第十三条: 每周例会准时参加并自行签到,无特殊情况禁止请假。
第十四条: 报纸、刊物及音像制品不允许带出广播站,并自觉爱护站内财物。
第十五条: 每日值班人员负责站内清洁卫生,所用物品归位整齐后可离开。
第十六条: 早上放音,值班人员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准时放音并按程度保质播放,播放时音量不
宜过大。
第十七条中午必须准时放音、并将详细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八条下午播音及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到站准备,节目必须事先做好,工作结束认真做好工作
日记并整理好站内站务。
第十九条晚上八点准时关门,值班人员不得在广播站久留。
第二十条广播站日常工作人员待人接物要礼貌热情、遵守原则。
第二十一条播音前必须认真检查广播设备,如果设备出现故障及其他意外情况要及时与团委老
师取得联系并告知站长。
第二十二条播音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早、中、晚三个时段内广播的准时播放,播音前必须认真检查
广播设备,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与站长取得联系并告知老师。设备使用时,应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后,值班人员需整理检查后方可离开。各部值班人员必
须准时到位,不得迟到、旷到、早退。各部必须安排签到,并作为日常工作考核项目。
值班人员的临时调整,必须告知部长并确保换班人员准时到位,否则将追究原定值班
人员责任。因旷到或其他情况造成重大播音事故的,作退站处理。
第二十三条 广播站各部门例会不得迟到、旷到。无特殊情况禁止请假。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
行退站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无时间意识的人员,经提醒教育仍无悔改,广播站有权对其作劝
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 凡广播站正式成员必须在工作期满一年的前提下方可提出退站申请,无特殊情况,不得退站。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期满要求退站的,须填写退站申请表。普通站员向其部
长递交申请,副部及其以上职务者须向站长递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退站。退站申
请书将存档以备日后查询。强行退站并造成恶劣后果者,将上报学校予以相关处分。
第二十六条 广播站钥匙由站长、副站长及各部门部长人手一把,要求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出
或私自配用。
第二十七条 广播站工作人员要爱护站内设备,严格按照机器操作程序使用,如有人为损坏或操
作不当而导致机器损坏,责任自负,同时要做出相应赔偿。
第二十八条 非播音人员不得在没有播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动用播音设备,站外人士无特殊情况
不得在广播站内逗留,广播站电脑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用途,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
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广播站提倡勤俭节约,站内人员应自觉做到人走灯熄,电器关好;保证站内财产安
全,做到人走门锁,严防火灾、失窃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条 广播站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禁止将任何食物以及饮料带入广播站各个房间。第三十一条 广播站每周安排卫生值日,各部值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旷到。
第三十二条 广播站成员待人接物要礼貌热情,必须自觉维护广播站的形象,在工作和学习方面
都要积极努力,互相帮助。
第三十三条 广播站的宣传以及对外活动,全体站员必须积极参与,保证完成所分派的各项任务。第三十四条 广播站成员应该具有创新精神,要敢于提出新的意见以使广播站的宣传工作更加完
善。
第三十六条 广播站各部门例会不得迟到、旷到。无特殊情况禁止请假。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
行退站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无时间意识的人员,经提醒教育仍无悔改,广播站有权对其作劝
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予以处分。
第三十八条 凡广播站正式成员必须在工作期满一年的前提下方可提出退站申请,无特殊情况,不得退站。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期满要求退站的,须填写退站申请表。普通站员向其部
长递交申请,副部及其以上职务者须向站长递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退站。退站申
请书将存档以备日后查询。强行退站并造成恶劣后果者,将上报学校予以相关处分。
第三十九条:每学期末,根据主持人工作情况和例会记录等进行奖惩。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广播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专之声”校广播站规章制度》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站长(1名)。站长由上届站长提名,通过民主选举,由校团委任命产生。统筹、负责广播站全面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规章条例和学期
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审查广播站节目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年度推优工作。召开、主持本站各类会议。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并及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采访及其他工作。
副站长(2名)。协助站长开展各项工作,并且协助各部门搞好各项工作。负责向主管教师积极联系取得审批、日常工作的管理。如:稿件、播音情况、设备管理等等。组织实施广播站工作计划,积极协助配合站长工作。
播音部,部长(1名),节目主持人、播音员(5-6名)。以清晰、标准的普通话向听众播报节目内容。进行自身相关素质培训(例如普通话、播音技巧等)并且认真工作、按时播音。参与节目的采访和编辑过程、写好节目串联词、填好节目登记表和播音记录,并且作好稿件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文件交由宣传组存档。完成站长、部长交办的采访及其他任务。搞好并保持播音室的卫生。
技术部,部长(1名)、技术管理人员(2-4名)。负责每天广播的播报效果,全院各类会议、晚会和活动的音控、光控工作,日常节目需要的音视频素材的准备,广播线路维护,播音器材、设备、资料的保管、保洁和维修。正确使用和维修广播站器材设备,完成广播站节目的导播工作。有关宣传广告、传单的制作、张贴与发放,完成站长和部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闻部,部长(1名)、记者(2名)、编辑人员(2名)。部长负责安排本组的各项工作。校园记者由校团委统一发给采访证(换届后收回),负责采集校园内各类新闻并进行编辑,及时与播音人员进行联系、沟通。
编辑人员负责校园访谈的采访与采访稿的整理与编辑,配合播音完成专辑节目。负责投稿箱稿件的提取、编辑、统计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材料交宣传组存档。负责广播站报纸信件的领取和整理工作。负责广播站与学院内部各机构之间的联系。建立广播站与其他高校之间的学习交流关系。完成站长和部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