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公司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审管理办法_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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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矿有限公司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编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以下简称作业规程)的编制和实施,加强矿井采掘工程的技术基础工作,促进矿井安全高效生产,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特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与生产相关的各采掘区队和单位。编制范围为:所有采煤工作面的安装、撤除、生产和井下施工的开拓、准备、回采及其它巷道、煤仓、溜煤眼、硐室等单位工程。
一、作业规程编制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
作业规程编制原则:
(一)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1、《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采煤、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制定的安全措施,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凡属《煤矿安全规程》中已明文规定,作业规程中只写明该规程条款号的,必须在作业规程后附上涉及该条款的具体内容,在传达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该条款内容。
(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矿井管理水平。
(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生产。
第四条
作业规程由生产区队的主管技术员负责编制。并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采用规范图例,间采用“-”连接。编号示例:采煤-2014-01。
(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号
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技术补充措施编号按本工作面内顺序编号,内容包括:专业、年号、作业规程序号、措施序号。其他要求与作业规程编号规定一致。编号示例:采煤-2014-01-01。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号管理
采煤类编号由采煤区队负责,开拓、掘进类编号由掘进区队负责,各区队主管技术员要建立专用登记薄对编号进行管理。所有编号以一个年度为周期。
(四)作业规程页面格式及字体
1、采煤作业规程内容编制格式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第125~135页的样式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内容编制格式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第86~98页的样式编制,对开拓或掘进巷道有煤巷的工程在原第六章后面增加一章煤质管理。采煤作业规程每项编制具体内容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第219~328页的样式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每项编制具体内容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第22~211页的样式编制。
2、页面设置:纸张大小为A4,上、下、左、右页边距为2cm,装订线为0.5cm,页眉为1.5cm,页脚为1.75cm。
3、作业规程封皮名称采用小初号宋体,下面部分为小二号宋体。其中涉及到的人名、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必须为手写。
4、作业规程会审意见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居中、字间空一格,下面部分采用四号宋体。
5、作业规程“目录”两字为二号宋体加粗、居中、两字间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目录中章为四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5。
6、作业规程内容中章的字体采用三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加粗,节内的“一、二、三……”等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
修改和补充:
(一)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
(二)现场需要采用与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同工艺;
(三)采煤工作面以及运输巷、回风巷加强支护的支护方式、支护强度需要进行变更;
(四)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
(五)《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其他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制进作业规程:
(一)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二)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三)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四)改变了原采煤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五)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
第十二条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第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查工作面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安全专项措施编制必须同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
第十四条
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改变支护方式或支护参数时;
(二)改变巷道断面形状、尺寸时;
(三)处理冒顶时;
(四)受立交影响的立交巷道掘进时;
(五)巷道贯通、透老巷、老空区时;
(六)岩性变化较大,当前支护无法满足安全要求时;
(七)过破碎带或地质构造区时;
(八)可能遇含水钻孔或接近含水层时;
编制,在开工前20天下达编制通知单,进行设计及施工交底。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3天提供1份书面作业规程交牵头组织科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会审科室及单位、矿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等人员,并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前进行审阅,并在3天内组织会审,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重新修改完善,并将原稿件交牵头组织科室进行存档。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各矿井要进行统一编号,必须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报送档案室备案存档,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九条
区队技术员应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及时向有关职能科室申请相关资料,以备编制作业规程使用。
第二十条
地测科、通巷工区、机运工区、调度室等职能科室在接到区队要求提供资料的申请后,5天内应及时提供资料。(设计室设计前向地测科下达地质说明书编写委托书,地测科必须在接到委托书5天内完成地质说明书编写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综采办、生产科主任工程师通知施工区队编制,在开工前7天下达编制通知单,相关科室及单位在开工前7天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在开工前4天提供1份安全技术措施交牵头组织科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会审科室及单位、矿副总工程师等人员,并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前进行审阅,并在2天内审批完毕,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重新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毕后的措施复印件在2日内(以审批日期为准)报送相关科室和区队,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二十二条
矿临时安排的措施工程或突遇未预测到的地质构造需要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必须按照上述程序及流程进行运作。
第二十三条
作业规程编制时,区队技术员要广泛征求区队长、班组长等人员的意见,密切结合现场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照“符合实际、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效益显著、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编写。规程的编写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二)掘进专业:第一章 概况;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第四章 施工工艺;第五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内的: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节
顶板管理,第七节 综掘机使用管理,第九节 其他管理规定。
(三)机电专业:第四章 施工工艺内的:第六节
设备及工具配备;第六章 生产系统内的:第六节
供电系统,第七节
排水系统,第八节
运输系统;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内的:第五节
机电管理,第六节
运输管理,第七节 综掘机使用管理。
(四)通防专业:第六章 生产系统内的:第一节 通风系统,第二节 压风系统,第三节
防尘系统,第四节
防灭火,第五节 安全监测系统;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内的:第二节 “一通三防”管理,第八节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十章 应急预案。
(五)地质防治水专业:第二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水文情况;第六章 生产系统内的:第七节
排水系统;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内的:第四节
防治水管理;第十章 应急预案。
(六)调度专业:第六章 生产系统内的:第九节
人员定位及通信联络系统;第十章 应急预案。
(七)防冲专业:第一章 概况;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第四章 施工工艺;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内的: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节
顶板管理;第九章 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措施;第十章 应急预案。
(八)煤质管理专业: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内的:第十节
煤质管理。
(九)安全专业:所有章节。
(十)副总工程师:所有章节。
第三十条
作业规程会审由公司副总工程师主持,会审意见必须打印,统一编号,严禁出现手写稿,参加会审人员要统一签字,签字日期要统一,严禁在会审意见下标注会审单位及人员姓名,并将会审意
六、作业规程复查
第三十六条
工程开工后,每1~2个月由综采办、生产科通知,公司副总工程师组织原作业规程审批人员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对因地质条件变化、生产系统变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或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时,施工单位要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
第三十七条
作业规程复查必须形成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表》上,并由参加复查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由综采办、生产科负责送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查意见进行贯彻,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贯彻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
七、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生产施工结束后,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由生产区队上交生产科、综考办一并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保存5年以上。
第三十九条
每月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签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内业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区队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四十条
公司安监处应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相关专业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要的情况,应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规程,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八、奖罚办法
第四十一条 作业规程编制过程中的处罚规定:
1、井下所有掘进巷道开工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严禁无作业规程施工。无作业规程施工的,区队长、技术员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300~500元。
1不细,漏洞百出,造成后果的,哪个专业出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哪个专业的审查责任。
7、编制的作业规程对工作现场没有针对性的,每次给予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责令重新编制,如因此耽误工期的,由主管技术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作业规程编制不认真,拼凑作业规程,编制的作业规程前后不通,比如“炮掘”措施写成“综掘”的,对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
9、作业规程编制缺项漏项的,每少一项罚主管技术员20元。
10、作业规程传达不及时,工程已开始施工尚未按规定传达的,每次罚主管技术员100元。
11、作业规程编写要做到语言简明、准确、规范,不得出现错别字、词不达意等语法上的错误,每发现一处错别字或语法错误罚款20元;每发现一处标点符号运用不当罚款10元。
12、作业规程内部附图必须与设计图纸相一致,附图标准、规范,比例正确,标注清晰。
(1)掘进巷道平、剖面图要求比例1:2000或1:1000;回采工作面平面图要求比例为1:1000或1:500,图面要清晰,能正确反映巷道位置,否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2)地层综合柱状图严格按地质提供资料绘制,比例正确,文字表述准确,禁止随意绘制,否则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罚款10元。
(3)巷道断面图要求比例为1:50,锚(网)喷巷道标注锚杆间、排距,架棚巷道标注枇子、撑棍、拉条的位置尺,否则每发现一处标注不清或缺项罚款10元。
(4)巷道断面图要标注有关前探支护、风水管路、风袋、电缆、轨道、皮带或刮板输送机、水沟等的位置、尺寸,否则每发现一处标注不清或缺项罚款10元。
(5)临时支护平、剖面图要标注吊环位置、间隔尺寸和最大、最小空顶距,否则每发现一处标注不清或缺项罚款10元。
(6)炮眼布置图(正面、平面、剖面)以及装药结构示意图,要
32、为了提高作业规程审批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作业规程审批质量,使作业规程更好地指导生产,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公司每季度提取4万元用于奖励各专业作业规程审批及其他相关人员。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