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基本要求_居住区规划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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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规原理——
二、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2009-01-16 20:47:31)转载 标签:
教育
第二章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规划设计所要达到的目的。------人的需求。
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文化水平是不同的,因此所要达到目标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在了解了现代居住区规划设计的要求后,对将来的居住环境的发展必须有一定的预测和了解。可以分为物质的要求和精神的要求两个方面。我们着重讨论的将是物质方面的,同时也离不开精神的因素。
基本要求:
.所谓的基本要求,就是本质的要求。
课本上的分类:使用、卫生、安全、经济、施工、美观。
课堂上的讲述:舒适、方便、安全、卫生、美观。
舒适与使用的含义较一致,而经济的问题较为复杂,这里不作讨论。
一.舒适
舒适的含义比较广泛,广义地说,也包含了方便、安全、卫生和美观。
我们这里的舒适是指在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我们的居住条件所能达到的要求。相对而言,是狭义的。
以下从内部和外部居住环境来进行分析。
(一)内部居住环境的要求
1.住宅标准:包含面积标准和质量标准两个方面。
面积标准包含两个方面:即平均每户建筑面积和平均每人居住面积。
质量标准包含两个方面:即设备的完善程度和结构造价。.质量标准在广义上也包含住宅的装修。2.住宅类型:
同样面积和设备的标准下,层数越高,标准越低。高层住宅售价高于多层住宅,则是因为成本和房地产因素造成。并不表明高层住宅一定高于多层或低层。
选择什么类型的住宅,同样与经济,社会和生活标准密切相关。如:对于我国人口众多的情况,城市住宅应该以多层住宅为主,特大城市由于用地紧张,可以适当建造高层住宅,而农村地区也应区别对待,用地紧张的地区,也应该将住宅集中起来。3.居室的隔声、隔热、保暖、光照、日照和通风状况(1)隔声-国际上定为30分贝(A)(白天),和25分贝(A)(晚上)。(2)隔热或保暖-在炎热和严寒地区特别重要。(3)光照-指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
(4)日照-指居室内获得太阳的直接照射。,我国1980年规定的日照标准是:冬至日中午前后的连续日照时间不低于一小时。新的居住区规划规范对日照标准也有新的规定。(5)通风-指自然通风。现代规划应更加重视自然环境的利用。4.室内小气候
根据专家研究,居室理想的小气候条件如下:
气温(度)│ 相对湿度 │ 空气流动速度 冬至│18-22 │40-60% │0.07-0.1米/秒 夏至│25-26 │30-50% │0.1-0.25米/秒 5.室内空气量和二氧化碳含量
空气量以50-60立方米/人为佳,最低为25-30立方米/人。二氧化碳含量不得大于0.05-0.1%。
(二)外部居住环境的要求 1.居住密度
2.公共绿地面积的大小
3.各类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和设施标准 4.住户相互视线的干扰程度
5.室外小气候和场地的日照、通风、防风、防晒、等状况 6.室外环境的噪声级
1.居住密度
居住密度可以有居住人口密度、居住建筑密度来表示。
密度问题同时是与社会、文化也存在相关联的问题。人口的积聚,是城市化和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但密度过高,意味着环境质量可能降低。
密度问题主要与土地问题关系密切,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缺乏,应从多方考虑节约土地。
1980年国家建委对多层住宅的密度的规定:
┃层数│居住建筑面积密度(平米/公顷)│ 居住建筑密度% ┃ ┃ 四 │ 10400 │不低于 26 ┃ ┃ 五 │ 11500 │不低于 23 ┃ ┃ 六 │ 12000 │不低于 20 ┃ 2.公共绿地面积的大小
绿化多多益善,但受用地比例的制约。各国在城市规划中,对绿化的要求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1980年我国规定的居住区公共绿地指标为2-4M2/人。而新的居住区规划规范对绿地的要求与此有所不同。3.各类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和设施标准
指生活杂务场地、儿童游戏场地、青少年活动场地、成年人和老年人休息场地以及体育运动场地的面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善程度。
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定额指标和标准。国外一些国家有具体的要求:如,1969年出版的联合国关于城市绿地规划对居住区绿地定额 ┃ 与住宅的距离(公里)│面积(公顷)│平米/人 ┃ ┃住宅组公园│ 0.3│ 1 │ 4 ┃ ┃ 小区公园 │ 0.8│ 6-10 │ 8 ┃ ┃居住区公园│ 1.6│ 30-60 │ 16 ┃ 4.住户相互视线的干扰程度
指每一家庭住户之间的相互视线干扰,虽可以通过窗帘等解决,但不是良策。良好的视线互不干扰,取决于适当的密度和建筑及组群设计。
5.室外小气候和场地的日照、通风、防风、防晒、等状况 6.室外环境的噪声级
国外一般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城市环境控制标准对城市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控制要求。一般我国对居住区环境噪声标准建议值如下:
白天:(上午7:00-下午9:00)45-50分贝(A)夜晚:(晚上9:00-凌晨7:00)41-45分贝(A)二.方便
(一).内外交通的便利
(二).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
(三).施工及管理的便利
(四).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便利
.方便意味着生活的便利和舒适。方便在一定的程度上是舒适要求的一个重要分支。
.方便的要求,一般而言更注重对人的活动所考虑。
(一)内外交通的便利
.内外交通是相对而言的。对居住区或小区而言,内部交通是区内的交通;外部交通是区外的居住区道路和城市道路上的交通;对住宅而言,则内部交通是住宅内的廊道和楼梯上的交通等,外部交通则一般是指小区和居住区的道路上的交通。这里,我们更多的是指后者。
.交通的便利首先取决于道路系统的完善,包括住宅内部的道路、小区和居住区的道路、和城市道路。
1.内部交通
主要是解决住宅内的交通,由住宅建筑设计完成。包括住宅的水平交通和垂直交通。根据发展的要求,一些城市对六层的多层住宅提出加建电梯,说明多层住宅的垂直交通将会得到改善。
2.外部交通
居住区的外部交通流主要由职工上下班,儿童入托幼,中小学生上学和放学,居民购物,垃圾清扫和运输,邮政和消防,商店的货物运输等组成。
外部交通的关键是职工上下班和居民购物。
外部交通的便捷还取决于城市的交通结构:即私人交通和公共交通的比例。我国的私人交通多为自行车,成为我国的一大特点。对发达国家,私人交通多为小汽车,因此,居住区的道路系统多考虑人车分离的系统。
从我国的情况看,小汽车一定会走进家庭,但其所占比例有限,且各城市差异较大,应仔细研究。
(二)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
便利程度取决于:
1.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齐全程度。
2.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方式。如早晚服务、日夜服务、上门服务、电话预约、开架购物、特殊服务等。尽管服务方式不由规划部门管理,但与居住环境的质量密切相关。
3.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服务半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可以用具体的数量表示,但数量不是绝对的。对某一性质和规模的公共设施而言,它的服务半径一般是确定的。服务半径的大小受较多的因素影响。
(三)施工及管理的便利
1.施工组织的便利是理所应该的,但不应迁就施工而将低环境的质量。施工问题这里不作讨论。仅作了解。
2.管理的便利。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现代的城市小区更加注重物业管理。如:每个居住组团相对封闭,便于安全管理;维修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代理服务的管理等。
(四)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便利
考虑残疾人和老年人的要求,就是考虑无障碍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的要求体现了社会的人与人是平等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更需要社会的关怀。同时,无障碍的要求不会影响正常人的要求。
无障碍的设施水平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体现了老龄化城市的要求。1.无障碍设计最早由建筑设计提出。国际康复协会批准的建筑物最低无障碍标准为:
(1).入口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
(2).门宽在80厘米以上,旋转门需另设残疾人入口。
(3).走廊宽在130。厘米以上。
(4).厕所内设有扶手的座便器,隔断门外开或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便于轮椅出入。
(5).电梯入口宽在80厘米以上。
达到以上标准的建筑物可以挂国际公认的“无障碍标志”。
2.除了专门为残疾人设计的建筑和设施外,(如:唐山地震后的残疾人家庭住宅的设计为专门设计。)一般为公共服务的室内室外场所是否都应该考虑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如:现代化的商场和超级市场都设有自动扶梯,但却不能供轮椅使用,而垂直升降电梯一般不对外公众使用,给残疾人和老年人带来不便。
但现在也有很多城市在建设中考虑了无障碍要求。如:
人行道设盲人专用道。(棒敲击地面的声音不同。)
国外在交叉口设声音提示的色灯转换装置,以供盲人过交叉口使用,同时也提醒人们按次序过交叉口。我国则较难实施。
公交车设轮椅提升装置。
交叉口路肩采用坡道连接,供轮椅使用。在有台阶的地方,尽可能设坡道等。
公用电话亭能够为轮椅上的残疾人使用。三.安全
居住区环境的规划设计,不仅要保证居民正常情况下的使用合理和安全,还要考虑在发生特殊情况时(如火灾、地震等)的安全。
安全就是保证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实际上,从人类社会发展以来,人类一直在寻找安全的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这里,我们对安全问题着重讨论防火、防震、防空和交通安全四个方面。
(一)防火
1.起火的原因一般有自然的原因和人为的原因两种,自然的有:雷击;人为的原因则更多,易燃危险品的放置不当,烟蒂乱扔,电器短路,小孩玩火等等。
了解了火灾发生的原因,我们知道火灾是可以预防的,因此防火的第一问题是思想重视,第二才是防火的技术问题,第三是灭火救生的问题...。
思想重视和灭火救生的知识,可以通过普及教育解决,国外很多城市开展这样的活动。我国现在也开展很多这方面的工作。
实际上,从古至今人们一直都非常重视防火的问题,如:马头墙也称封火墙,可以防止火势蔓延;故宫内大殿前设有琉金大缸,其中盛水,目的就是为了防火等。
2.防火的技术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等级,制定了详细的防火规范,建筑设计时需要特别重视,否则,建筑方案将难以通过审核。
建筑防火涉及的方面很多,主要有空间方面的要求和材料方面的要求,及设施方面的要求等。如民用建筑的最小防火间距:
┏━━━━━━┯━━━━━━┯━━━━━┯━━━━━┓ ┃耐火等级 │一、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一、二级 │ 6米 │ 7米 │ 9米 ┃ ┠──────┼──────┼─────┼─────┨
┃三级 │ 7米 │ 8米 │ 10米 ┃ ┠──────┼──────┼─────┼─────┨ ┃四级 │ 9米 │ 10米 │ 12米 ┃ ┗━━━━━━┷━━━━━━┷━━━━━┷━━━━━┛
一般建筑室内必须设置灭火设施:灭火罐,灭火砂桶等,较高等级的建筑设专用灭火水龙,和自动烟雾报警和自动喷淋灭火等。公共建筑有防火分区设计,避免火势蔓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沿街部分长度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穿建筑消防通道,其净宽高不小于4×4米。
红线宽度大于60米的城市道路,宜双侧设消防栓。消火栓距建筑墙体应大于50米(?)。居住区(包括城市地区的其它地方)的室外,必须按120米的间距设消火栓,以供灭火使用。(一般消防车所带水管为150米长。)
消火栓距建筑物外墙距离不小于50厘米。
消防车的回车场尺寸不小于15×15米。
消防站距人流集中的建筑物保持50米以上。
一级消防站:6~7辆车,占地3000平方米;
二级消防站:4~5辆车,占地2500平方米;
三级消防站:3辆车,占地2000平方米。
高层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边设消防车道。
超过3000座的体育馆、超过2000座的会堂、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博物馆、商场、宜设环形消防通道。
建筑物消防间距:多层与多层不小于6米、多层与高层不小于9米、高层与高层不小于13米。(注意: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没有9米之说。)原文:5.0.2.3 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3.火灾带来的损失一般是很大的。因平时的疏忽而造成火灾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除了以上的两个方面以外,还需要城市居民学会自我救护的知识,如:火灾时关闭房门,阻止火势和有害烟气的扩散,以争取救援的时间;平时准备好救生的绳、梯等。附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部分
第8.3.1条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二、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三、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四、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第8.3.2条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三、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
第8.3.4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场)应按6h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2.6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2.7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1000m³时,应分设成两个;
三、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
四、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五、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若有防止辐射热的保护设施时,可减为40m。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工不超过6m;
六、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七、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二)防震
强烈的地震所带来的灾害是巨大的。由于地震的特殊性,我们现在仅能够预报地震,而不能防止(阻止)地震,且预报不能够精确到日,(仅能够到年、月。)这就给防震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同样,防震包含两个层次,一是防止和尽可能的减少地震带来的直接破坏;二是防止地震带来的次生灾害,(地震为原生灾害。)达到减灾的目的。
1.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震害发生的情况,划分了不同的地震设防地区。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说明,地震震级和地震烈度:
地震震级--一般由震区中心的地震强度确定,通常称谓里氏几级等。(此概念需查证专业说明。)
地震烈度--指地震引起的地面破坏程度。一般随离震区中心的距离加大而递减。某一地区的地震烈度分为两个方面:一为基本烈度、二为设计烈度。
.基本烈度:是以该地区在一百年内可能遭遇的地震最大烈度为准,它是设防的依据。设计烈度:是在该地区宏观基本烈度的基础上,考虑到地区内的地质构造特点,地形、水文、土壤等条件的不一致性,所出现小区域地震烈度的增减,而据此来制定更为切实而经济的小区域烈度标准。
根据国家要求和一般规定,在地震烈度7度以下,工程建设不须特殊设防;而在9度以上地区则不宜选作城市用地。(包括居住区用地。)2.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震要求,主要由结构和构造的特殊设计和处理预以解决,以保证在地震时不倒塌。一般而言,抗震要求高的建筑物,层数低,外形简单,结构多选择框架、柔性等。
工程设施的抗震要求一般要求更高,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城市设施,对城市的影响至关重要。
3.由于地震的不可抗拒性,减少地震后的次生灾害就显得更为重要。地震的次生灾害可以理解为:地震引起的火灾、水灾(水库决堤)、疾病流行、生命财产和物质财产的进一步扩大等等。
因此,规划建设时不宜将建筑连绵成片,应留有适当的防火间隔; 危险品仓库和有危险品及有害物品的工厂不宜设于居住区较近的地方,更不能设于居民密集的地区;
大型水库不宜设于强震区的上游;
主要道路离建筑物保证有足够的距离,以保证建筑物倒塌时不阻挡道路通行;
建筑密度不宜过高,规划设有较多的绿化场地,以供地震时居民疏散使用。
能够考虑第二水源以供地震时使用;等。关于防震疏散: 震时疏散分为:就地疏散、中程疏散和远程疏散。就地疏散指疏散至附近公园、操场和旷地;中程疏散指疏散至1~2公里半径的空旷地;远程疏散指使用交通工具疏散至外地的过程。城市内抗震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5米。
避震场地布局要求:远离火灾爆炸等热源、地热较高、不积水、有或能设临时供水设施、无地质危险、和有或能设临时供电设施。
(三)防空
防空要求是为战争而考虑的。人民热爱和平,决不希望有战争。但战争的发生是不以人民的意志为转移的。战争的破坏一般是巨大的,是难以预防的,防空也仅仅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的安全。但专门的防空设施是昂贵的,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也是一个问题。因此,这里我想强调是平战结合。如:前苏联卫国战争时期,莫斯科的地铁成为人民很好的防空设施。防空一般每一个城市都有要求。上海市曾规定居住区必须有7%的地下室。简易的地下室一般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如何真正发挥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实际上,城市的地下空间已越来越多地被利用。人防工程设施布局:人员掩蔽所距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不宜大于200米。人防工程设施避开军事设施。
居住区人防工程面积按成片居住区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或按地面建筑总投资的6%左右安排。
一般战时留城人口约占城市总人口的30~40%,按人均1.5平方米面积标准,则可计算城市所需的人防工程面积。防空设施的布局要求:
避开易遭袭击的军事目标;避开易燃易爆单位和设施、一般离开50米;避开有毒液、气体;距工作生活地点不大于200米。
指挥通讯、医疗救护设施的合理布置。
规模较大的居住区的防空地下室项目应尽量配套齐全。
(四)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并不是居住区规划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和居住区规划理论的形成有密切的关系:即儿童的交通安全是居住区规划的基本点。儿童的日常活动不应跨越城市干道。(这将在后面详细介绍。)
现代城市的汽车交通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现代城市问题的重要方面。汽车带来污染,汽车带来交通事故,汽车改变城市结构,过量的汽车交通使城市在高峰时拥塞,影响城市效率,等等。
平衡安全的城市交通体系,应该是多层次的,包括人行步行系统和车行系统。
汽车在居住区内大量出现和使用,将较大程度地改变我国以往的居住生活形态和生活方式。四.卫生
居住区的卫生要求主要关系到两个方面。一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卫生要求,如:饮用水的卫生和大气环境的卫生要求。二为公共卫生的管理,包括卫生设施的建立,达到现代化的要求。
(一)空气和水质的要求
对污染物的控制,最有效的方法是控制污染源。城市中有害气体和物质来源于工业生产和汽车尾气,因此,防治的重点是工厂和汽车。另外,城市居民的生活燃煤也有很大的影响,需逐步改变为燃气。2.水质标准
不同水域和用水有不同的标准。饮用水有饮用水的标准,城市水域有水类标准。我国近年的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河湖水值普遍下降,二类水质已很少。多为四类,甚至五、六类水质。
(二)公共环境卫生
1.取决于公共设施建立的齐全程度和完善程度。如:公共侧所,垃圾箱、桶和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街道边的废物箱,等等。
2.取决于公共卫生的管理工作和居民的卫生意识和道德。如:“七不”的宣传和日常清洁工作的开展。五.美观
美观是一个最明显和最复杂的问题。城市规划最早就是美化的代名词,人民最直接的感受是对美观的判定。
美有自己的一般规律。但美更涉及人的审美观念和审美价值,与美学有关。
显然,我们的美观要求是建立在我国城市居民和设计人员的基础上的对美的认识的要求。它也会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也会因人的不同而不同。
对美的研究有很多方面:
.对形式美的研究--“格式塔”心理学,也称完形心理学。从人的认知和心理进行研究,分析形式对人的心理的影响而产生的美的要求。
.美学--纯美学的研究是属于哲学的范畴,是对美的规律和更深的哲学意义的研究。
.建筑美学和城市美学--可以说是美学的分支,是应用美学。但有一些美学专家不承认应用美学,学术上可以争鸣。
就城市规划的实践而言,确实存在着不同的审美观点:
古典的美
现代的美
文化传统和现代文明的交织,也有可能是冲突和协调。如何对待等等。
吴良庸在《城市美学》一书中指出:城市空间美应包括三个方面:即生态健全;人文景观优美和谐;生活方便舒适。
该书对城市美(包括居住环境的美)有以下具体原则:
整体美--真正的艺术,唯有整体才是美的; 生气美--富有生命力;
充实美--功能丰富多样齐全;
地方美--乡土美,风土人情,文化特征;
亲切美--尺度比例合适,有安全感和私密要求;
安定美--平衡的原则。
美的规律没有墨守成规的条律、模式,唯有创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