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_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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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全市党风建设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现提出2011年全市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对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2、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3、进一步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
三、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执行纪律,注意把握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7、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8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成效。9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
10、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车管理。
五、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11、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2、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3、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对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14、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坚持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检查清理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做到清查彻底、登记全面、数据准确,健全完善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认真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公款私存、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问题,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问题,代理服务机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以及村级组织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督等问题。
15、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探索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
516、扎实推进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七、推进制度创新和落实,着力提升党风建设工作实效
17、继续推进反腐倡廉重点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安康市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民主选举,落实基础建设,完善监督流程,抓好监委会成员的报酬落实和培训提高,确保依法规范运作。深入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继续推行廉情公示、廉政质询、群众评议等做法,进一步强化述廉效果。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审查复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报告内容全面、真实。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接待标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接待行为。
18、推进岗位廉政承诺评议试点工作。围绕加强机关部门党员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在各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试点推行岗位廉政承诺评议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监督的新途径。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党风建设工作的合力
19、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把握《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刻领会《规定》的新内容、新措施和新要求,切实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突出抓好对照检查、完善相关机制、考核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化为自觉行动。
20、创新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书两册”制度。要结合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用好用活“五书两册”载体,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责任制规定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