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纪律手册_公司员工纪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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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腾飞电子有限公司
员
工
记
律
宣
传
册
行政部宣
寄 首 语
敬爱的员工们,当您翻开这本手册时,欢迎您加入腾飞这个大家庭,共同庆贺您已成为腾飞的一员。同时也标志着我们相互了解、密切合作、共同奋斗历程的开始。此时此刻,您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我们也为您的选择而自豪。
腾飞电子公司的规章制度适合我们每一名员工,是公司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您的加入起步阶段,可能对这些规章制度不适应,您不用着急,通过您的了解和实践,您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腾飞人,在仔细阅读完此册后,您会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希望您在这里的工作能成为您人生和事业的一个新的起点,希望我们能够成为事业上的伙伴,生活中的朋友,共同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美好明天!
腾飞电子员工代表大会通过
安吉腾飞电子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规范自我行为。养成文明习惯
提升自我素质,争做合格员工
员工纪律宣导
一、门禁管制:
1-1.证件违规:
1-1-1.将厂证转借同事、偷拿同事厂证使用或捡到他人厂证冒名使用,被查获者一律除
名处分;
1-1-2.使用伪造假证造成重大影响予以记大过、除名处分。
1-1-3.管理人员(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办公室人员、主管)在上班时间出厂区时,填写出
门证,必须由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门卫凭出门证予以放行并记录出入时间。否则门卫不予放行(副总出差时,则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批准)
1-2.着装违规:未按规定着装,第一次责令立即改正并记录,经纠正不改者,将限制
其进入厂区,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第三次起记小过处理;
1-3.单物不符:物品放行单上数量与实际放行单数量不符,第一次记大过,第二次除
名。
1-4.公司员工上、下班,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1-5.职工必须在公司所规定的出入口进出,应按要求出示职工工作牌。
1-6. 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或销售部(公司产品)出具的出门证及发票才予放
行。
1-7.人员因病、事假离开,须将有部门主管签字的出门证给门卫交验。
二、请假制度
2-1.员工请假必须先由组长批准后,再由相关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核准方可生效.办公室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一律不准批准员工的请假。
2-2.请假时必须提前一天将书面请假单呈交上级主管审批,由上级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擅自不上班一律按旷工论处.2-3.办公室人员请假必须由严副总批准方可生效.2-44.请假时必须是本人亲自请假,不可代请假或打电话请假.否则罚款10元/次.2-5.月薪人员享有4天/月假期、婚假和丧假。
2-5-1.婚假:可请5天假期,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超出则视同请事假,无工资.2-5-2.丧假:直系亲属因故过世,可请三天假,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超出则视同请事假,无
工资.2-6.月薪人员请假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8小
时计算
2-7.公司所有人员一次性请事假超过5天,公司有权予以解雇.2-8.公司所有人员一次性请病假超过7天,公司有权予以解雇.三、盗窃:
2-1.盗窃公司财务或偷窃员工财务将移送公安机关法办或除名处分;
2-2.夹带财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处分或移送公安机关法办)
2-2-1.将货物私藏、企图逃避门卫检查;
2-2-2.运输物品时“单物不符”累计二次以上者。
2-3.其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造成重大损失,予以除名处分,并依盗窃或伪造文书罪论处)
2-3-1.伪造部门主管签名或其他单据等;
2-3-2.私自开具空物品出门证。
四.员工安全:
4-1.消防安全:
4-1-1.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热水杯/电暖气等),予以除名处分;
4-1-2.吸烟:凡进入厂区,一律禁止吸烟,违规第一次记大过,第二次予以除名处分且永不录用。
4-2.涉外安全:
4-2-1.违法犯罪: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之情不报者,予以除名处分或移送公安机关法办。4-3.生产安全:
4-3-1.未经允许擅自操作或违章操作机器设备或消防开关,情节较轻者,予以记小过处分;4-3-2.严重违反机器设备操作及安全规定,违章操作,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者,予以记大过处分;
4-3-3.严重违反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规定,导致生产工作重大异常发生者,予以除名处分。
五、生活自律:
5-1打架斗殴:在厂区内做出有伤风化行为者、涉及金钱赌博者予以除名处分;
5-2.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第一次违规记大过处分,第二次除名处分;践踏草坪需照价赔偿;
5-3袒护外人留宿:袒护他人进入宿舍区、留宿,予以除名处分;
5-4.私带食品:食品不得带入工作区域;
5-5.破坏公物:故意破坏公司物品,需照价赔偿或予以记大过、除名处分;
5-6.冒名顶替他人体检等公司明令禁止之行为,予以除名处分;
5-7.蓄意滥用公司原材料、浪费公司资源,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予以记大过处分;5-8.知情不报:明知对方系外来人员而不向管理部门举报者,予以记过处分。
六、考勤规定:
6-1.钻电子考勤漏洞,上班脱岗,仅上下班回厂刷卡,第一次予以大过处分,第二次除名;6-2.替人或托人刷卡,第一次记小过,第二次双方予以除名。
6-3.计件制员工的考勤由各车间手工考勤,实施办法参考公司考勤制度。
七、工作纪律:
7-1.迟到、早退、旷工
7-1-1.迟到、早退半小时之内,罚款5元/次
(7-1-2.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论处罚款50元./次
7-1-3.旷工罚款50元/天
7-1-4.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且不发放工资.7-1-5.公司生产旺季时,员工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公司工作上的安排(例如:晚上加班等).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请假申请.请假程序依照请假制度.7-2.上班时间睡觉或看小说者,第一次小过,第二次大过;
7-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7-3-1.浪费公司资源(水电、办公用品、生产物料等)情节轻微者;
7-3-2.未依公司规定参加义工、训练、集会、会议等公共活动或不遵守纪律规定,情节轻微者;
7-3-3.主管交办工作推动不力,或拒不听从主管指派者;违反工作场所纪律或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者;
7-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7-4-1.工作推动不力、敷衍塞责或拒不接受主管工作指派,影响工作者;
7-4-2.违反工作场所纪律规定,态度恶劣,经教导仍不听从者;
7-4-3.浪费公物或制造不良品,造成一定损失者。
7-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
7-5-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与生产运作规定,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者;
7-5-2.滥用职权、蓄意包庇、隐瞒真相、拉帮结派、造谣中伤,破坏团队组织气氛者;7-5-3.虚报差旅、加班及其他结报等费用资料,为个人谋取非分利益者。
7-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处分:
7-6-1.员工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或不能胜任工作时,公司有权解雇员工.且组长也有权解雇员工.7-6-2.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如有不服从,公司有权解雇.7-6-3.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未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时,公司将永不录用.7-6-4.严重违反公司厂规或违反国家法律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雇及永不录用.7-6-5.不服从工作调动、分配及正常分工,或不尽职责在同仁中造成消极恶劣影响,经劝告仍不能改正者;
7-6-6.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未经允许从事第二职业者或假借请假名义擅就他职责。
八、工作失职、疏忽:
8-1.接待不周:将客户以洽公或其他形式带入、不及时通报客户来访信息造成客户滞留门岗无人接待、由于被访人或指定带入人疏忽,造成来访人员在厂区乱窜或其他违规,予以记大过处分,直属主管记小过处分;
8-2.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工作失职、消极怠工造成重大疏失者,予以记大过处分。备注:
九、员工招录
9-1.招收员工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公司需要的文件,一律参加面试,特殊岗位还需经过笔试,择优录取。根据国家法律,未满16周岁不能录用。有毒有害工种、重体力岗位及重要岗位的工作未满18周岁的不能录用。
9-2 被录用者应提交的文件
9-2-1.一旦被录取,在录取日起30日以内必须提交公司需要的并经确认的有关文件。9-2-2.提交文件中的记载事项如需变更,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员工离职
10-1.月薪人员:员工在试用期内,需要离职的必须提前三天告知部门主管,并上交离职单至行政人事部。试用期过后需要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逐级审批(一线员工由部门主管审批)方可离职。在辞职报告批准前擅自未上班者,按旷工论处,罚款50元/天,旷工三天后视为自动离职.10-2.计件制员工:试用期三天,三天无工资,试用期过后需要离职的,需提前十五天书面辞职报告给部门主管,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离职,违反此规定,罚款人民币500元。
1、警告不予经济处罚,小过处罚人民币100元,大过处罚人民币200元,以上处罚都在全
公司张榜公布。
2、以上粗体字标注部分为重大违纪事项和员工易犯事项处罚标准。重大违纪事项由公司行政部直接执行,谢绝说情,其他条款如需从轻处罚,以总经理、副总经理签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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