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党风廉政建设_党风廉政建设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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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船山区党风廉政建设
社会评价民意调查预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委办〔2012〕21号)要求,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度各县(区)、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遂委廉办〔2015〕2号)安排,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区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28)12340”。
希望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接受电话访问,客观准确地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5年度船山区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予以公示。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5日
2015年度船山区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5年,船山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敢抓真管的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推进,为推动船山“一核五区、六大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船山区综合指数得分86.82,名列全省183个县(市、区)的第40名,位居全市第一。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筹谋划推动。
(一)强化统筹谋划。制定《船山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细化工作项目6大类38项,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督促逐级细化分解任务,逐项“签字背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区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全年区委常委会14次、区政府常务会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区
委、区政府及“两办”名义下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7份,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带头履职尽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亲自”,今年以来已20余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6次对重要案件查办等工作做出批示,10余次组织反腐倡廉工作专题研究,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50余人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区委、区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季度督促指导,半年分析研判,年未总结考核,重大问题不定期研究”的工作机制,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抓实抓落地。
(三)严格考责问责。实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考双报告”,加大考核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年初,区委组织8个检查组,对77个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4个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年度考核被“一票否决”,排名后两位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领导被约谈诫勉。选择10名“一把手”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57名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对39个政府部门党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在船山电台开设每周一期的“阳光政务”栏目,广泛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今年对因履责不到位导致重大违纪
违法案件发生的4名责任领导进行问责追究,处分4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严格落实规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区开展了以“五重五确保”为内容的“守规矩、讲执行、促发展、惠民生”主题活动,集中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推动干部政治定力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速。强化财务制度管理,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公务接待费196.05万元、同比下降24.7 %,公务用车费674.6万元、同比下降17.3%,无一例因公出国出(境)。区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织密制度“铁笼”,下发《关于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廉政承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的通知》等规定,督促各单位健全完善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从堵塞漏洞、探索长效机制入手,用制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二)持续正风肃纪。我区紧盯“四风”新特点、新动向,始
终聚焦聚焦再聚焦,加大明察暗访,逗硬问责处理,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参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做法,全面启动纪检监察机关巡查工作,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严防“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和新的作风问题滋生。全面清查2014年10月市纪委规定出台以来全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情况,查处某正科职干部违规操办儿子喜宴,某乡党委书记借过年、生日之机收受红包礼金等4件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截止10月底,全区先后组织“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10次,日常监督检查
3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查处“四风”案件34件,党政纪处分33人。同时,坚持点名道姓曝光制度,公开通报区畜牧局四名职工上班时间打麻将、永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驾驶员公车私用等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推动纠“四风”长效常态。
(三)深化专项治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我区县级领导班子共查找“不严不实”问题77条,39名县级领导干部查找个人问题394条;目前,领导班子已整改问题68条,个人已整改问题326条。同时,抓住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船山开展集中巡视的良好契机,聚焦全区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小金库”问题、超标配置公务用车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征地拆迁安置等遗留问题、民间投融资问题、“三超两乱”及选人用人问题、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滥发工资
奖金津补贴问题、党员干部“黄赌毒”问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11个专项整治。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毒”案件4件,纪律处分7人;排查并规范处理2012年以后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53辆,公开拍卖6辆;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礼金196600元,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查处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31个,组织处理4人,通报曝光2人;认真整改退居二线干部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对清理出来的3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制定《船山区退居二线干部管理办法》,严肃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大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的初核力度,坚决查深查透查实各类问题线索。目前,移交和转交我区的涉及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类信访件43件,已办结39件,另外4件因转立案正在抓紧处理中,目前已立案10件25人,立案率达23.3%,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处理6人。
三、注重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按照《船山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具有船山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科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监督制度,确保科
学民主决策。坚持扎紧制度的“笼子”,全区先后出台《不良行为公告制度》、《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船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船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等多项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今年全区清理出的行政权力6192项,已经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运行3645项,推动了政务服务提速增效。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对拟提拔表彰的67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5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672人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二)常态推进廉政教育。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廉政工作,充分发挥船山廉政网、《廉洁船山》季刊、廉洁船山手机报等的教育平台的主阵地作用,努力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区扎实开展会前学纪学法活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已开展学习16次,区委中心组开展廉政专题学习6次,区级领导讲授廉政党课60余次,1500余名参加各类培训的党员干部接受了廉洁从政专题培训,7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全市廉洁知识网上竞赛,30名青年干部参加全市“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主题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营造学廉、思廉、崇廉、守廉的良好氛围。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
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重大节假日向全区党员干部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剖析区内典型案例编发通报10期,组织观看《国资之蠹》、《越轨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组织区委中心组130余名成员专程前往金堂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亲身感受“高墙外”与“铁窗内”的人生落差,用反面教材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好干部”标准为选人尺度,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任机制,出台《船山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建立拟提任干部“三色预警”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在推荐、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实行干部选任全程监督。规范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出台了《遂宁市船山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和《船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全面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留任和新任人员均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实现政企分开。强化干部监督考核,出台《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绩效评判”和“末位管理”,切实加强日常考察,着力解决“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等问题。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撤销5个事业单位、7个临时设立的机构;免去6名交叉任职领导干
部兼任职务,停止执行85个超规格配备的领导职位。
(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市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试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岗位防控,强化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重点防控,围绕近年来区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召开案发地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继续推行“制度+科技”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对基层权力运行规范监督。加大重点部门审计监督力度,今年对4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实现积极预防、系统治理。
四、坚持民生为本,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船山实际开展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明确了七项整治重点和四项具体举措,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从细筛查问题线索。我区以涉及民生的关键环节为重点,认真做好线索搜集和排查工作,对基层腐败问题进行“大起底”。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12345”政府热线、“12580”接访平台、来访来信受理、下访座谈、网络受访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信访诉求,对问题线索实行月分析、季排查,构建“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工作小组、一套化解措施、一套调查方案、一个限期办结时间”的信访办理机制,加大信访初核力度,不放过一个疑点,避免线索积压和流失。今年1-10月,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控申类信访件111件,已办结99件,另外12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信访回复群众满意率、成案率大幅提升。
(二)从快开展纪律审查。区纪委对来信来访、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案件移送等实行一条龙管理,由分管案件副书记全面负责,主管常委分口把关,便于前后衔接、快速运转。实行案件线索台账管理制度,对于发现的线索分类办理,快转快办,由区纪委案管室负责跟踪督办,坚决杜绝压案积案现象。特别是对实名举报、联名举报、媒体披露的问题坚决及时介入、快处快结。全面执行案件线索“双报告”、目标管理考核、质量评查等制度,推行提级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办案人才库建设,切实改进办案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三)从重处理典型案件。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对涉及民生的基层干部违纪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今年以来,全区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34件,党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典型案例包括保升乡宝凤村三名原村干部共同贪污民生专项资金,复桥镇白鹤桥村党支部书记、村文书和原村主任共同贪污集体资产,桂花镇石包村村主任和原支部书
记在为群众办事中收取“好处费”等。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今年已点名通报7名基层违纪人员,中央、省、市纪委先后对我区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报道,切实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五、强化组织领导,全方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 区委、区政府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高效履职、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一)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纪委在组织协调、纪律监督、作风督查、纪律审查、警示教育5方面的监督职责,确保党委、纪委各司其责、有效履职。推动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把区纪委招投标监督室和执法效能监察室改建为纪检二室、三室,对7名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工和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年轻后备干部全部纳入办案人才库进行统一管理。继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支持纪委退出区委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区纪委已经不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业性监督检查等不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坚决厘清职责、聚焦主业。
(二)坚决支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区委强化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出台《船山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建立执法执纪机关定期沟通、整体联动的协作机制,集中力量迅速突破大案要案。目前
区纪委作为牵头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案件线索每月汇总,办案资源按需可随时调配。区委、区政府始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工作,主要领导6次听取重要案情汇报,4次组织重要案件专题研究,同时充分保障办案经费,坚决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撑腰壮胆”。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截止10月底,全区共立案59件,同比上升47.5%;结案49件,同比上升39.3%;党政纪处分人数49人,同比上升39.3%,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其中,对科级领导干部立案23人,占总数的39%,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追缴违纪款736余万元。
(三)全面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从6个方面细化22条具体措施;开展会前学纪、“清风讲堂”、跟案培训、上派锻炼、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队伍。实行区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述责述廉、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强化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双重领导”;从严管理纪检干部,对违规办酒宴的某乡纪委副书记和执纪不严的某局纪检组长进行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一年来,区委、区政府在党风廉政建
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与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反腐倡廉任务还十分艰巨。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刹风反腐不动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零容忍”惩治腐败,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以实实在在的反腐倡廉成效取信于民,为构建和谐廉洁船山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