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定)_初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滦平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初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滦平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2014年修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本着从严治校和对学生发展负责的精神。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认识态度等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处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6种。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查看期仍继续违纪的,则勒令其退学或者开除学籍。

二、具体处理内容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从事非法活动。如破坏安定团结;进行迷信活动;散发、书写反动传单,参加反动组织。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籍。

2、触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法令,受到司法部门拘留、管制、教养、收容或判刑者,一律开除学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3、校园内禁止携带手机。凡发现携带手机,第一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发现勒令退学。

4、仪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头发、服饰、妆容),责令整改后给予记大过处分,再次违规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者勒令其退学或者开除学籍。

5、侮辱、辱骂同学者,批评教育还不改正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再发现类似情况或者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勒令退学处分。威吓、造谣、诬陷他人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6、嘲讽、辱骂、顶撞、侮辱、威胁教职员工,或不服从学

校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勒令退学处分;殴打教职员工者,立即开除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不服从管理、影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故意阻止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者扰乱课堂秩序,给予记大过处分。如果再出现类似情况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者开除学籍。

7、寻恤滋事、打架或者携带刀具等凶器:(1)肇事人因不守秩序或纪律,不听劝告,用语言侮辱或以其他方式触及他人利益,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者,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2)因小事发生矛盾动手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轻微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使受害者不能上课者,勒令退学(3)持械打人、勾结校内外聚众打架、参与打群架或为他人提供凶器者,一律开除学籍,并交给公安机关备案。(4)打架致使别人受伤者,负责全部医疗和护理费用,并依据规定向受伤者赔偿经济损失,严重的请司法部门裁决。(5)不准携带凶器、管制刀具及铁棒木棍等打人工具,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学校,违者立即开除学籍。(6)有自残行为者,依据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8、逃宿逃课上网或者看黄色书刊,视情节轻重,给留校察看处分。再次违犯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学校禁止吸烟、喝酒,第一次发现喝酒或者吸烟,交给家长领回家戒酒、戒烟,戒掉后由家长带学生来校和年级组签订协议书,第二次喝酒或者吸烟,勒令其退学。醉酒严重或酒后滋事者,勒令其退学,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窃取他人财物者,除如数归还外,视情节和财物数目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有抢劫、诈骗、敲诈勒索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立即开除学籍。

10、有欺辱女同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查看以上处分。

11、确有早恋行为(拉手、互相送、校园内闲逛),第一次发现给予记大过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发现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有搂抱等亲密行为者一律开除学籍。

12、迟到、早退,每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私自离校按旷课处理,每学期累计5节给予记大过处分,10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达到一周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13、住宿生私自出校门,第一次给予记大过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勒令其退学;住宿生第一次漏宿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开除宿籍,再次漏宿给予勒令退学处理。私自留宿或者替宿他人者,按漏宿情况处理。

14、损坏公物及他人物品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私自接电或私安电器者,除没收器材外,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安全后果者,除赔偿外立即开除学籍。

15、考试作弊或者帮助他人作弊,第一次发现给予记大过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发现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16、在校园内到处乱跑、追逐打闹或者在教室餐厅楼道大声喧哗者,第一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在校园内乱跑或者玩球造成他人伤害的,除负责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17、违背社会公德、公共秩序有严重过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8、以上条款中,如有多项违纪者,逐级累加处理。

1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一级处分:(1)违纪后,认识态度不好,不服从管理者。(2)多次违纪,并受过处分者。(3)

校外违纪,破坏学校声誉者。(4)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者。

2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轻一级处分:(1)主动找到学校承认错,并实事求是说明事件经过者。(2)积极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者。(3)态度端正,认识深刻者。

21、凡是有处分的同学,不准参评任何项目的奖励。所有违纪情况必须纳入班级考评(班主任主动发现情况并及时沟通处理的除外)

22、凡是出现重大事件或学生参与打群架的班级,本学年班主任和所管理的班级不准参与评优评奖。班主任本学期不准参加学校的期末评比。

23、对受处分的学生材料和班级考核材料,由政教处统一管理并保存。

滦平一中政教处

2014年7月

《滦平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滦平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初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办法 滦平 中学生 初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办法 滦平 中学生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