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环境保护局_遂溪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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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及“十一五”工作总结和2011年及“十二五”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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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0年及“十一五”工作总结和2011年及
“十二五”工作计划
县委、县政府:
“十一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全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局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提升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切实推进灾后重建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环保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现将2010年及“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1年及“十二五”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0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及工作情况
(一)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民生工程推进工作
1、今年,我县化学需氧量(COD)削减目标为400吨、氨氮(NH3-N)削减目标为3吨。通过强化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等措施,预计工程削减COD 30吨;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有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可削减COD 35吨,NH3-N5吨。全年预计可削减COD 65吨,NH3-N5吨。
2、按期完成省政府挂牌整治企业。督促被省政府挂牌整治的青川县双龙石英砂厂、青川县顺安石英砂厂和青川金辉石材有限公司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00余万元,对废水进行了综合整治,实现生产废水全闭路循环。青川县双龙石英砂厂、青川县顺安石英砂厂于9月完成了整治任务;青川金辉石材有限公司于11月底全面完成了整治任务。
3、协调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8公里管网建设工作,进入试运行;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占总工程量得85%,预计12月底可全面建成;马鹿等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竣工投入使用。
(二)多措并举,确保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1、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完成了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任务,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2、通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为中高考护航行动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河流进出境端面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噪声质量达到相应划定功能区标准。
(三)农村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1、26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全面完成。投入2200万元对2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了乡镇水饮用水源地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了水环境安全应急预警机制,确保了群众饮水健康。
2、加强农村污染整治。开展了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推行家禽家畜集中圈养,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引导群众禁止秸秆焚烧 防治大气污染。
3、深入开展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活动。开展了桥楼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凉水镇凉华村、大院乡青华村、瓦砾乡柴王村、三锅石乡东阳村创建市级生态村;关庄镇砂坝村、木鱼镇文武村、孔溪乡青峰村创建生态小区。指导马鹿乡中心小学、大院乡中心小学校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绿色学校”,竹园镇竹园社区创建市级“绿色社区”活动。
4、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青川县环境保护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展新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责办法》,报送专报20期,指导青溪镇阴平村开展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活动;协助县旅游局完成全县农家乐整治和星级评定任务。
5、生态县建设稳步推进,青川县国家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通过2年多的努力,我县逐步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新机制,达到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预期目标。2010年5月,顺利通过了省环境保护厅受国家环境保护部委托的检查验收。
(四)强化执法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1、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防患于未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对20余家重点污染源、主要流域和饮用水源地进行了隐患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件,通过排查整治,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全年无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2、加大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力度。全年共受理15起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其中,水污染3件、大气6件、噪声6件,做到了“有投必查,有查必纠”,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3、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助推企业环境监管。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不断拓展排污收费渠道,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增强了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圆满完成了预定征收目标任务。
4、以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我局加强了与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执法,在日常监管中,针对广甘高速Ⅱ标段黄果坪料场、青溪镇落衣沟兆博矿业(四川)有限公司、建峰乡葛底村建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生产废水扰民,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业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整改。
5、加大中高考执法禁噪力度,为考生护考。联合县公安局向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等产生和可能产生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发放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公布 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了考生不受外界噪音干扰。
(五)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力促灾后重建项目快速推进
1、积极搞好灾后重建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做到了高效快捷热情服务,未出现1个因环评审批而延误的项目。全年,共进行新、改、扩建项目现场踏勘选址196次,受理并审批144个新、改、扩建项目。其中:审批登记表39个,报告表101个,报告书4个;参与对180余个重建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审查会。
2、严格按总量和产业政策审批项目,做到了不违规、不越权、不降格;严格项目验收程序,全年,共验收(参与验收)建设项目70余个。
3、积极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目前,投资961万元的县环境监测中心已完成主体验收,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和水电安装,预计3月底可全面竣工;投资2200万元的26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项目扫尾和竣工验收前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政务中心完成政务服务大厦建设任务;做好了全局干部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全局干部职工除一人因联建进度较慢外,其余人员均能在2011年春节前入住永久性住房。
(六)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先后完成了动态更新调查的前期准备、普查宣传、清查摸底、普查表格填报、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等工作。完成51个普查对象数据的动态更新工作,张宗蜀同志获得国家普查办等部门联合表彰。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2010年,我局紧紧围绕上级有关环保会议精神和“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进板房、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活动。全年,共悬挂环保横幅10余幅,发放环保宣传单5000份、宣传画1000余份,群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市、县培训40余人(次),2次在竹园镇召开有关企业负责人环保座谈会。
(八)低碳创建及其他工作成效显著
1、围绕县政府办公室2010年低碳经济目标任务分解责任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启动低碳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协助该企业争取国家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资金1306万元。
2、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全年,共上报50余篇环保政务信息。其中,被《中国环境报》采用2篇、省环保厅采用7篇、《广元日报》采用1篇、市县采用40余篇。
3、各种公文处理规范无差错,上报材料及时准确。
4、及时办理各项督办及信访案件,未出现通报及上访事件。
5、按时报送信访季报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表、环境统计季报表等工作报表,无差错和缺报情况。
6、积极开展了对口挂联帮扶工作;按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要求,及时制定了对黄坪乡新生村的三年帮扶规划,领导干部定期带队深入群众中,切实开展了扶贫解困工作。
7、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宣传思想、依法行政、维稳、综治、安全生产、信访等保证目标稳步推进。
8、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交办工作。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局着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源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
2006年底,县环保局改革为行政机构(挂靠县政府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环境监测站于2007年建立,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层层落实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保障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环保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了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强化认识,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显著提高
建立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保障机制。“十一五”时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限期治理和停产(搬迁)治理的通知》、《关于下达青川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青川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成立青川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20多个文件专门安排环保工作。
(三)突出重点领域,执法行动成效显著
连续5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了我县的乡镇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加强石英砂企业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强化执法和严格监管,关闭(搬迁)了5家选矿企业、9家采矿企业,4家冶炼企业。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深入开展了畜禽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乡镇垃圾处理(中转)设施的全覆盖。
(四)严把“环评”审批关,提高服务效率
将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的“总闸门”,从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同时”制度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严格环评审批、验收,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尤其是在“5.12”汶川大地震后,为有效应对当前形势,推动项目又好又快建设,我局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审批行为,转变环评审批工作理念,从被动制约向超前进入角色、超前服务转变,提前介入,做好灾后重建项目环保前期调研,提高审批效率,将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法定规定的60、30、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5、3个工作日。5年来,共否决突破环境容量、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建项目10多个。审批报告书6个、报告表230个、登记表177个。
(五)深挖细掘,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
我县“十一五”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目标分别控制在1120吨、125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335吨、45吨,削减比例分别为23%、26.5%; SO2排放总量控制在750吨以内,比2005年削减136吨,削减率15.3%。通过积极规划,充分运用关停落后产能、工程治理、严格监管等手段,对污染物进行有效减排,依法关停取缔了12家企业,对15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否决3个污染项目。截至2009年底,经国家核查认可,我县累计减排COD 101吨,占应削减量的30.5%(扣除按GDP增长核算的COD增长量,静态消减量为30吨,占应削减量的9%);减排氨氮4.5吨,占应削减量的10%;减排SO2 149吨,占应削减量的106%(已完成了消减任务,排放总量控制在750吨以内)。
(六)强化执法监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手段,完善了执法程序。按照国家要求,先后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业园区整治、新建项目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五年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200辆(次),排查各类企业600余家(次),取缔“十五小”企业7家,取缔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粘土砖瓦厂15家、石灰窑2家,挂牌督办企业7家,立案查处案件11件,处罚20余万元。通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县整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进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持续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优良。
(七)加大执法力度,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在抓好日常监察的基础上,坚持综合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把违法新建项目、“三同时”落实、违法排污等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开展了工业集中区、重点流域专项监察、城区夜间噪声专项监察,取得了较好成效。2009年,针对全县石英砂行业违法生产猖獗、水污染严重的问题,对14家石英砂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治,督促企业投入污染治理资金达1000余万元,做到治理达标一家验收一家。
(八)生态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十一五”期间,我县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德援项目、退耕还草、封山育林等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逐渐形成了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8.7%。围绕“一茶二畜三橄榄四山珍”四大主导产业。按照“引进一个业主,流转一片荒山,培植一个产业,换回一片绿地,带动一线群众”的思路,推进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打造出七佛、黄坪、炭河等绿色食品(茶叶)基地,组织开展绿色、有机食品申报认证工作。2009年,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青川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启动了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0年,国家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十一五”期间,生态细胞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共发展农村沼气池1万多口,创建了3个省级文明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小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1所省级绿色学校、11个市级文明生态村、2所市级绿色学校和6所县级绿色学校。今年,我县桥楼乡有望建成省级生态乡。
在“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生态修复规划中,突出了农村集镇生态环境保护,将各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纳入规划,并组织实施,极大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
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突破。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即将投入运行;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顺利推进。
(九)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建立了环境信访举报制度,开通了“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拓宽了举报渠道。建立了24小时接访制度、协调办案制度、案件督查制度、举报回访制度,规范了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访、查处、结案等程序。2006以来,每年接待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20起左右,及时办结率、满意率都在98%以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按时完成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工作,代表和委员满意率达100%。
(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公众积极性的重要手段。5年来,共举办政府、环保系统、企业等各层面环保知识培训班20余期,培训人员1500人(次),提高了全社会整体的环境意识。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新闻舆论作用,对环境治理先进企业和违法企业予以表扬和曝光,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组织环保征文、书法、绘画、摄影有奖竞赛,举办环保文艺晚会,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举办环保宣传一条街活动,提高了公众环保参与意识。把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作为根本。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四项基本功教育活动,采取聘请专家授课、干部轮流讲课的方法,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把搞好硬件建设作为强化环保执法的基础。为每位职工配备了电脑,先后争取上级支持,配备环境监察执法车辆8台,环境监察仪器设备39台(套),大大提高了环境监察应急能力。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县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春节前可基本建成,将于明年3月底前投入使用。
回顾“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距“十一五”规划及目标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差距很大。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定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到今年底,化学需氧量(COD)要控制在1120吨以内,需在2005年的基础上消减335吨(绝对数),加上按年度GDP增长计算的自然增长量,今年须完成564.5吨的消减量任务;污染治理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09年建成投运(因“5.12”地震延至2010年建成投运,并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考核);二氧化硫控制在750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消减125吨,我县2009年实际排放量528吨,实现了控制目标。当前我们一是要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二是要确保垃圾填埋场在年底前建成投运(市政府广府办函【2010】267号文要求于2010年12月20日前建成投运)。
三、“十二五”规划展望
(一)规划总体目标
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明显,解决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重点领域整治工程逐步开展;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基本达标;工业和农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重复率,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二)规划具体目标
1、环境质量目标
水环境质量:嘉陵江流域青川段清江河出境断面的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境内主要河流省控和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流域规划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
大气环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00天/年,达到90%,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维持在2010年的水平。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声环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A);城区各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大于90%,夜间达标率大于85%;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A)。
2、总量控制目标
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0%,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200吨、氨氮控制在10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00吨以内。氮氧化物执行下达的控制指标,随着经济的增长,排放总量力争控制在“十一五”末期水平。
3、工业污染防治目标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0%,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0%,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2%。
4、城市污染防治目标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县城8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达到100%。
5、农村污染和防治目标
到2015年,我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率达到80%,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为10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60 %;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建制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80%;
6、生态建设和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护区面积比例达到32%;生态乡镇数量达到50 %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0%。
7、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指标
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达到《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标准。积极开展电磁波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8、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三级站标准,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境信息、统计、宣教、核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市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达80%以上。完成姚渡省级水质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县城空气自动检测系统。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开展竹园黄沙工业园区、竹园锰矿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二是加强工业园区内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三是对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青川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青川平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川县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搬迁、扩能迁建于竹园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同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降低污染;四是对青川县鑫发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进行深度治理;五是加强所有新建项目环保把关,提高企业环境准入水平,确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六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七是以循环利用为导向,实现生产——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及产品转化率,提高环境效益,减少环境污染;八是加强粉煤灰、煤矸石、金属冶炼固体废物、化工固体废物等的综合利用,强化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电子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对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重点企业必须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强化城市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全面推进我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步伐,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加大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转力度。二是推进城镇污水资源化工程。建立支持污水综合利用的水资源价格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治理和污染控制水平。三是实施乔庄河、清江河流域的生态修复工程。排放的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排污管道。严格控制上游新建有污染和耗水量较大的项目,现有的排污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四是调整燃料结构,扩大清洁能源,提高城市气化率。五是开展重点饮食业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的油烟污染治理。六是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发展高效、节能、低排放、低噪声的新能源交通工具。七是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努力减轻扬尘污染。八是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绿化水平,把景观绿化功能融入防噪降噪功能之中。
3、强化农村环境保护。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建立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示范区。二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三是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四是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加大生态城镇体系建设力度。
4、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一是强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二是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切实保护好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
5、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一是实施乔庄河(乔庄段)、清江河(唐家河自然保护区至凉水)的生态修复工程。二是加强对小流域水环境保护。
6、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水源地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监测、监察,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7、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项目审批监管,继续挖掘工程治理、监管、结构减排项目,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8、强化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按照到“十二五”基本构建“数字环保”体系的要求,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国家标准化三级站建设标准,完成环境监测站资质认证等相关工作;县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全县环境监管执法水平。环境信息、统计、宣教、核辐射能力建设得到大大提升,为环境保护提供保障。完成全县市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完成省级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工作。
四、2010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我县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县建设为主线,以工农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切实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和环境监察执法,努力提升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水平,为加快推进青川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
(1)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拟创建申报4个以上乡镇为省级生态乡镇、打造省级生态村3个以上、市级生态村5个以上、省级生态家园60个、市级以上绿色学校1所、绿色社区1个、省级生态小区2个。
(2)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城乡污染防治,美化县域城乡环境。
(3)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排污企业监管。加强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着力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企业污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巡查制度,摸清重点河流断面的水质状况,为农村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污染总量减排工作
(1)围绕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层层细化分解减排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2)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污,以证限污。
(3)着重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工作,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进一步加大国家、省级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力度,努力推进污染治理工作。
3、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用好控制闸,为“不欠新帐”把好关口。建立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审批项目管理中,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2)抓好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督查检查,对无环保审批或审批不完善的,依法依规责令其整改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强化监察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1)全面排查涉化企业和重金属企业,认真巡查工业集中区等重点片区和饮用水水源地、城市垃圾处理场、核辐射等重点领域,做到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全年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境扰民问题诱发的上访事件。
(2)按要求做好各类监测的协调服务工作,为项目审批提供环评现状支持;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的依据,预警潜在环境危险。
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1)做好环境新闻和信息宣传,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政务信息任务。
(2)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6、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1)按县政府要求,力争3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环境监测中心竣工投入使用。
(2)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积极做好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3)按照《四川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积极做好监测设备和人员配置工作,以利于县环境监测站早日正常投入运行,形成监测能力。
7、加强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创一流队伍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打造政治、业务、纪律、作风一流的队伍。
附件:青川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表
2010年12月13日
附:
青川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建设时限
实施主体 青川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县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化建设,建设应急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500
2011-2014年
县环保局 青川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监察执法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00
2011-2015年
县环保局 青川县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配备摄像设备、照相机、投影仪,新闻编辑系统办公设备及宣传用车
2011-2015年
县环保局 姚渡镇省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购置设备、仪器、搭建网络传输系统
300
2011-2015年
县环保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建设时限
实施主体 青川县核与辐射监管环境能力建设
建设实验室及管理用房、配备辐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600
2011-2015年
县环保局 青川县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办公自动化系统环保内网、外网建设、设备、软件购置等
120
2011-2015年
县环保局 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应用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2011-2015年
县环保局 竹园镇三号桥市级水质断面自动监测站
购置设备、仪器、搭建网络传输系统
300
2011-2015年
县环保局 县城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
基建、自动监测成套设备,县城老城区和新城区各建一处
160 2011-2015 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