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办公室“十二五”规划_中石油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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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志工作
“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地方志在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反映地情、弘扬民族精神、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各级政府一项基础性和连续性的工作。
为明确我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地方志事业在建设“文化名县”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方志工作实际,特制定《***县地方志工作“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承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增强发展动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编纂年鉴和地方史为重点,以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手段,以鉴、志、史和系列地情书与网络媒介为载体,以地情资源研究开发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推动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足点,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深入发展,集中体现地方志工作的重大价值,发挥地方志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县志办完成了续修《***县志》和编纂《***年鉴》工作。《***县志》(1986~2005)已报送市志办终审和县领导审核;《***年鉴》已出版发行3部(2006~2008年卷),2009年卷已完成校对并交付印刷,2011年元旦后即可发行。建国后第一部《***县志》和已发行的《***年鉴》通过“中国龙志”网完成对外发布。在修志过程中,建立起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素质、熟悉地情、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主笔、地方志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和格局;地方志事业的发展纳入了县政府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和积累了新时期发展地方志事业的基本经验。***县志办先后4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两次被市志办评为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3次被评为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1次被国家人事部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授予“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县志办主任于畔海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评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这些成绩,为我县地方志事业今后5年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总体目标
近年来,我县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地方志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真实准确地记录各领域的成败得失。如何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编纂志书、史书,保持目前地方志工作蓬勃发展的势头,是摆在地方志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因此,必须谋划新的工作目标,明确发展思路,制定未来5年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以继续争当全省地方志工作排头兵、保持“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总目标,按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完成第二轮修志收尾工作,重点完成编纂年鉴和新修地方史工作。在开展地情研究、开发地情资源方面取得新成果,对全社会进行地情、地史教育,进一步加强资政作用。建立和完善地方志长效工作机制,培养锻炼修志队伍;通过修志实践,造就一批有着较高理论水平的修志专家。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第二轮县志出版发行工作
《***县志》(1986~2005)编纂工作历时5年,共215万字,已报送市志办终审和县领导审核,计划于2011年上半年按市志办终审和县领导审核意见修改后印刷出版,并通过“中国龙志”网对外发布。终审后的文稿排版、校对工作量还很大,是县志办2011年的中心工作。县志办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确保如期出版高质量的志书。
(二)继续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年鉴》2009卷出版发行工作结束后,县志办将启动2010年卷的编纂工作。年鉴工作历经3年发展,已逐步走上正轨。未来工作中,将在总结前4卷年鉴编纂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吸取各地优秀年鉴之长,在篇目设置、内容选择、图片安排上有所创新。
每年要及时下达收集和编写年鉴资料任务,落实人员,明确职责,限定上报时限,保证资料内容全面完整(文图表和电子资料齐,年鉴稿和总结与照片全,大事记和人物与附录资料要报)。每年12月启动编纂工作后,下年1月份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收集资料;2~3月份年鉴编辑部责任编辑深入基层单位指导编写年鉴稿;4月份开始整理各单位报送的年鉴资料,初审验收文稿;5月份整理修改年鉴稿;6月份文稿按总纂要求修改后送交总编初审;7月份按总编初审要求进行修改;8月份由县志办主任带领年鉴编辑部全体人员集中进行集体修改;9月份将修改完的年鉴稿提交给主管县长审核验收;10月份按县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作最后修改,并申请落实印刷经费;11月份交印刷厂排版,进行3遍唱校;12月份年鉴印刷后举行发行会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每年必保出版1部年鉴。“十二五”期间,共计划出版5部年鉴。
(三)启动《***简史》编纂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建设“文化名县”战略部署,全面推动***县文化建设,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在《***县志》完成出版发行后,将启动编纂《***简史》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安排如下: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编纂队伍。2011年,***县委、县政府成立编纂委员会,设立《***简史》编辑部,选聘主副编和工作人员,成立史料征集组、资料抢救收集组,具体人员由主编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要求确定。
2、开展业务培训。2011年,编辑部成员到省内外进行业务学习,结合外地经验,在主编统一领导下开展篇目设置工作,制定整体框架和详细的编纂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下发启动《***简史》的正式文件,各单位成立编史队伍,并进行业务培训,明确编纂要求,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收集整理资料。2012年,史料征集组全面收集国内有关***地域的相关文史资料和权威专家对***县历史的研究成果,按地方志行文要求进行整理。资料抢救收集组指导各单位重点针对“*”等历史空白点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开展编纂工作。2013年,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编辑部对资料质量严格把关,统一整理编纂。2014年,编辑部全面开展《***简史》总纂工作,并根据需要随进补充考证。
5、审核修改工作。2015年末形成初稿,按规定报送编纂委员会和上级志办初审,并按编纂委员会和上级志办初审意见进行修改。
(四)启动《***百年》编纂工作
为全面系统地展现***县建县(1916年4月15日)以来发展变迁的整个历程,在建县百年(2016年)之前,编纂出版《***百年》一书。具体实施步骤安排如下: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编纂队伍。2011年下半年,***县委、县政府成立编纂委员会,设立《***百年》编辑部,选聘工作人员。
2、开展业务培训。2012年上半年,对编辑部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设置篇目工作,制定编纂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成立相关供稿队伍。
3、收集整理资料。2012年下半年,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开展编纂工作。2013年,对已收集的资料和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全面开展总纂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适当调整工作要求。
5、审核修改工作。2014年下半年初稿形成后,按规定报送编纂委员会和上级志办审核,根据领导意见进行认真修改。
6、校对、发行工作。2015年3月前,文稿交印刷厂排版,进行最后3遍唱校,4月正式出版发行。
(五)《辉煌的“十一五”》编纂工作
1、成立编纂队伍。2011年上半年,县政府成立编纂委员会,设立编辑部,确定编纂人员。编辑部着手制定篇目和编纂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
2、组织收集资料。2011年6~9月,以《***年鉴》2006~2010年卷内容为基础资料,拓展内容范围,补充能够深层次体现***“十一五”发展的其他重要资料,尤其是收集有价值的反映***发展变化的照片。
3、开展编纂工作。2011年10~12月,对收集整理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编纂。
4、送审、修改工作。2012年初,将文稿送县领导审核,根据核审意见进行补充修改。
5、出版、发行工作。2012年上半年,对文字排版进行最后校对,完成最后送审并交付出版印刷。
(六)进一步加强方志馆建设
***县方志馆建设已初具规模,保存了大量有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图片。县志结束后又有大批资料需存档保管,必须扩大方志馆的面积,并为未来发展留下空间。县志办建设方志馆的请示,县领导已批示在 “五馆”建设中一并解决,由县规划局具体负责落实。新方志馆使用面积为600平方米,为进一步开展社会服务奠定物质基础。
(七)重视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和提高新编地方志书质量
全面收集整理各历史时期反映***县人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城建等方面的资料,认真做好每年在编纂年鉴过程中收集的各单位资料的存档工作,尤其是对反映***县发展的重要数据资料要细致地做好比对、核实工作,切实解决极少数单位报送的资料内容浮夸、数据不实的问题。总结等附属资料要收齐,作为审核年鉴稿的参照资料;要发挥方志馆的作用,做好资料的分类、保管、检索工作,并逐步探索电子化管理的新途径,将来作为第一手资料查用。
对上几部年鉴没有接续好的内容要给予补遗,与上轮志书真正衔接;全年的基本情况、年内新发生的达到入鉴标准的事件一定要把资料收集完整,为编写下轮志书打下基础。
(八)提高修志队伍业务素质
伴随我县地方志工作的发展和新形势下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县志办将注重人员培训,强化业务学习。首先,要组织在职和聘用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地方志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重点对30年来收集整理的***县地方志资料进行系统整理,掌握全县历史发展沿革的主线,为完成新的工作任务做好充分准备。其次,要对基层供稿人员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学习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方面的基本业务知识,提高资料报送质量。第三,邀请那些经常为地方志工作提供资料的老领导、老干部参加县志办组织的座谈会和业务讲座,加深这些编外修志人员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组织他们为编写部门志提供帮助。
(九)开展地情调查研究
1、开展基本地情调研。对全县地情进一步开展调研工作,全面考察本地区的自然资源、山川物产、民风民俗、方言、自然村落及姓氏等特有文化现象,并进行细致整理归纳。
2、开展地情专题研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实际,根据省志办统筹规划,拟定研究课题。5年内,组织完成1~2项课题研究。
3、开展“*”史料的整理。2011年要将“*”十年期间的史料进行抢救性整理,填补上轮修志留下的历史空白,为即将开展的地方史编纂工作提供素材。
(十)推动地情资源开发利用
1、提供社会服务。通过开展修志和年鉴工作,县志办积累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内容涵盖全县各行各业的发展和沿革。要积极利用现有的地方志资料服务社会,服务于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查询服务。
2、建立地方志网站。按省市志办“各地修志机构要建立起独立的网站,发挥地方志服务社会的功能”的要求,为进一步宣传***县建设成就,县志办将启动网站建设,使编纂的志书能够更加便捷地在网上发布。新建的网站将在“***县政府信息网”、“中国龙志”网、“北方网”等网站设立链接,提高点击率。
3、开展地情教育工作。利用地情研究成果对全县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开展地情教育,培养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发挥地方志工作的教育作用。
(十一)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与交流
开展方志学理论、方志编纂学理论、区域史学等方面的专题研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地方史志学术研讨会,加强与省内外地方志同行的业务交流,争取每年参加2~3次研讨次交流活动,了解全国、全省地方志工作之理论,更新工作思路。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巩固《***年鉴》编纂委员会,成立《***简史》、《***百年》和《辉煌的“十一五”》3个编纂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任领导任主任,由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把地方志工作真正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二)要选好每部书的主编。除年鉴主编已确定外,其它3部书的主编由县领导选聘熟悉县情、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威望的退休、退养老领导担任。再由主编选定副主编,实行主编“一支笔”审定,统一文风。可集体商讨书目设置,重要问题由主编决策。县志办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上传下达,综合领导,全面介入。
(三)加强内部人员业务和思想工作。县志办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职和聘用的工作人员要逐步树立淡薄名利、专心修志的思想,安心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创建学习型单位,为地方志工作多作贡献。地方志工作人员平时加强地情走访调查,完整地收集整理资料,并注意考评核实。
(四)重视基层修志队伍领导组织建设。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在基层单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地方志队伍。县直各单位和乡镇要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由一名班子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地方志工作制度,配备得力供稿人员。县志办要强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地方志队伍业务素质。
(五)保证编纂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地方志工作经费应随着县域经济发展,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
***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