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_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南宫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南宫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政字【2008】)6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省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文件精神,根据邢台市《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邢政[2007]3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二、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一)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2008年起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到“十一五”期末逐步将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并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是:

1、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以下;

年度初将保障资金划转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专用帐户。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项目预算管理,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专款专用。该项资金专项用于保障对象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保障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市财政每年在作预算安排时,应将筹集的前两项资金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如果不足,还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再从一般预算财力中安排一定资金加以弥补。

(四)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建立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退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对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发放《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并逐个家庭建立档案。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年审制,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取得《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家庭的有关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及时收回并注销其《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停发租赁住房补贴。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内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市统计部门负责提供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市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保障资金,并监督保障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最低收入家庭名单;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审核,并会同街道办事处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办事处负责受理住房保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多层楼房应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中高层、高层楼房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2、改革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转让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必须交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代理销售。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可以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转让,但必须交由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代理,以市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会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转让给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四、完善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落实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我市已于2007年10月底按照邢台市的要求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

(二)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加大执法力度,调查、掌握所有单位和其职工人数情况,对能缴而不缴、断缴、欠缴单位上门催缴,对拒不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基数。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适当低于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部分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

对符合治理条件的旧小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通过督促和协调,完成治理任务,使旧住宅小区的居住条件和管理水平得到改观。要对旧住宅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对房屋、道路和各种管线年久失修、服务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但尚能居住的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资金可通过“居民出一点、原开发建设单位拿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解决,政府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道路和各种管线的更新和维修。

(二)积极推进老城区拆迁改造。对不具有综合整治和保护、利用价值的老城区特别是危旧住房,进行彻底拆迁改造。要抓紧编制城市房屋拆迁改造规划,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改造步伐。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在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居民按照国家和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臵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价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六、发展和规范住房市场

(一)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激活住房二级市场的交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二)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国家连年出台的一系列关于

部门抓紧研究起草《南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南宫市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南宫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南宫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推进和规范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依据。

八、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

(一)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体系。按照邢台市文件要求将南宫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南宫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此项工作要在2008年1月31日前完成。

市房产管理局要整合和完善房产管理部门现有事业机构编制资源,成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作为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具体负责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管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前期准备、销售代理和上市内循环等事宜。此项工作要在2008年3月1日前完成。市政府应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市建设、规划、财政、民政、价格、税务、国土资源和住房公积金等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强化服务,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编制并认真实施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根据有关要求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合理确定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和结构,并将具体项目落实到各个地块,按年度提出建设时序,明确提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落实计划和有关工作安-

《南宫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南宫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保障 实施细则 南宫市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保障 实施细则 南宫市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