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_发展农业推进土地流转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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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对靖州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靖州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2010年7月)

靖州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有农业人口21.47万,耕地面积27.88万亩,人均耕地仅1.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3217元。我们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如何做好土地资源这篇文章,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成为我们一直思索的问题。2010年4月到7月,由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深入土地流转比较典型的乡镇、村组和农业企业采取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参考。调研发现,一方面我县农业发展土地资源相对较好,发展基础和产业潜在优势还是明显的,但另一方面自给自足、小而全的经营模式还没有完全改变,粗放经营、效益低下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我们认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程度,对实现我县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据调查了解,截至2009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28.567万亩,其中林地流转面积23.31万亩,包括用材林19万亩、经济林4.31万亩;耕地流转面积5.2567万亩,占总土地流转面积的18.4%,占耕地总面积的18.85%,全县流转行为涉及16个乡镇165个行政村1517个组9709余农户,占全县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18.6%。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1.从流转形式来看:主要有转包、租赁、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其中转包面积 1.0624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 20.2 %,租赁面积3.9328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74.8 %,合作入股面积0.23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4.37%,形式多样,但传统出租方式仍占主导,其他方式所占比例较小。

2.从流转范围来看:农户间流转4.4707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85%,公司、企业间流转0.576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11 %,其他个人流转0.21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4 %,流转范围大部分仍局限在村组农户之间,且流转比较零散。

3.从流转规模来看:有租赁土地1000亩以上的大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户,流转耕地面积5200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9.9%;200亩至1000亩的大户22户,流转面积9450亩,占流转面积的17.98%;50亩至100亩的大户32户;50亩以下租赁户更是多达数百户,说明全县土地规模集中,经营大户带动增多。

4.从流转管理来看: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的8065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15.34%;签订了合同但未审查的3.5857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8.21 %;口头约定的2065亩,占流转面积的3.94%;无约定的6580亩,占12.51%,说明土地流转行为正逐步规范,流转法律意识增强。

5.从流转分布来看:据各乡镇的情况调查,受地理区位、自然条件等影响较大,交通条件好的易流转,经济发展较快的村土地流转多,劳动力转移多的村土地流转多;从农户的情况看,土地流转与户主的年龄大小、对土地的依赖性强弱、家庭成员接受培训的比例高低、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多少,都有一定的关系,总的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区域发展不平衡。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

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流转呈不断扩大趋势,通过土地流转整合了有限的资源,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全县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分别增收1075万元、1325万元、1625万元、1862万元。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有以下几个特点:

1、政府引导作用显著。我县土地流转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大都是政府做了大量的引导工作,规范程度较高。我县出台了《靖州县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实施意见》,对土地流转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化管理,在乡镇实行了“一员两平台”的初步建设,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加强协调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乡镇都非常主动,成立了专门班子,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帮助农户引进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支持农户成片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种植,县农经部门主动服务指导,出点子、想办法,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各种信息,帮助农户吸引客商,建立销售渠道,为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生产经营初具规模。近几年来,全县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特色农产品的优势产业和土地连片开发,形成了一定规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对农村土地的需求日趋强烈,而广大农民对土地的依附程度逐渐降低,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2006年我县耕地流转面积1.7万亩,2007年流转面积达2.6万亩,2008年已达3.2万亩,2009年底为5.2567万亩,由占耕地面积的6.1%增加至18.85%,2009年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28万多亩,全县租赁耕地的种养大户不断增多,全县涌现出一批种植大户、经营大户以及规模合作区。如田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寨牙绿园

蔬菜协会、坳上葡萄示范基地、铺口杂交水稻制种区、藕团乡、甘棠镇的烟叶生产基地等。

3、流转模式不断创新。我县土地流转已从初期的农户之间流转逐步扩大到与城镇业主之间、与企业之间、与专业大户之间的流转,承接业主由最初的普通个人向集体资本、企业、社会团体等主体投资转变,呈现出多元化模式。一是大户承包,主要是部分农民将土地以转包的形式交由种植大户经营,而种植大户将农民闲散土地积贯过来集中耕种,获取规模效益,如坳上镇种植大户陈亮辉500亩稻田种植;二是合作经营。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成立专业合作社,发挥集体优势,对生产经营中部分环节提供统一服务,采取统一种植技术、供种、供肥、供药、收购、加工,以现金入股的新模式风险共担,探索出了土地流转新路子,全县涌现出木材协会、茯苓协会、蔬菜协会等各种农业合作组织29个,他们依靠自身资金优势,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带动产业发展,提升土地产出价值,如寨牙乡绿园种植专业合作社800亩蔬菜,新厂蔬菜合作社650亩红茄;三是企业带动,以农业企业为主体,企业、农民各尽所长,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建立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规模高效农业和现代生态农业,如田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000亩水稻种植和中烟公司甘藕两镇烟叶基地。四是集体入股。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农户以田土入股的形式集聚土地,集约经营,如江东团结村以林地入股文峰塔景区开发,不仅保护了生态,而且实现了农民增收。

4、流转土地用途增值。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工业原料林、水果、烟草、食药用菌等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蔬菜、畜牧养殖和旅游观光等高附加值农业,耕地流转更多用于优质高产粮食作物种植,用于种植优质稻3.987万亩,占耕地流

转面积75.8 %,烤烟种植面积2009年流转达8400余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15.9 %。甘棠、藕团、新厂、艮山口四个乡镇流转土地以种植烤烟为主,平茶、文溪、寨牙、坳上等乡镇流转的土地基本用于食药用菌、反季节蔬菜和杨梅、葡萄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土地效益增值明显。

二、我县土地流转带来的综合成效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对农业和农村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其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完善了农村经营制度,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激活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农村土地已由“耕者有其田”向“能者用其田”转化,促进了农村经营体制的完善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我县流出土地的农户达9700多户,而流入的只有三百多户,土地进一步集中。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经济收益,我们在调研中,甘棠镇农民邹康民说:“我家有6口人,承包12亩多地,种这点地根本没什么效益,如今机遇好、政策好,我发动群众,又租了农民的近七百亩地,用来种烟、种瓜、种苗木,除去成本,去年我个人年收入就达6万元,我的家庭经济收入已步入小康水平。”

(二)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推动了农业机械化进程。通过规模化经营,一些工商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纷纷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参与农业资源开发,土地承包方纷纷加大对土地的资金投入,为了使规模经营的土地增强旱涝保收能力,建设高产稳产农田,通过平整土地、机耕路建设、完善排灌水渠设施,购进大型农业机械,实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和耕作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改变了过去农户粗耕、粗种,地块零星分散不便耕作和一家一户难以

解决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目前,全县规模经营大户机耕率和机收率分别达到了65%和37%,如靖州田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2200亩现代农业的播种、收割全部实行机械化耕作。

(三)推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农村土地流转使一部分不愿从事农业的农民逐步让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移到二、三产业,为城镇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一般每亩每年可以得到200—500元不等的租金收入,好的甚至高达1000元,远高于种植传统作物收入;也通过土地流转,洗脚上田的农民可以放心外出务工,部分农民还可以在租用土地的企业和业主打工,可以为农民增加50--100元一天的收入。另一方面,进城农民通过经营为农村带回了资金、技术和经验,反哺农村,集约土地,发展农村,2009年我县通过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1862万元。

三、制约我县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势头明显加快,但是,在实际推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出现一些观念上的偏差,有些地方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出现转受双方违约纠纷,不利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稳定发展。我们要推进产业化规模经营,必须明确现时期的土地流转方式,深度剖析其影响土地规模经营的原因,才能科学引导其有序流转、快速流转。

(一)思想观念滞后,规模流转意愿淡薄

农民“四不”和业主“三怕”是影响当前农村土地流出、流入的观念障碍。一是不愿意转出。由于我县地处山区,交通不便,耕地分散,山多地少,长期以来形成传统的小农意识,土地流转意愿

淡薄,部分农民仍然抱着“守地为安”的旧思想,认为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是今后的退路,觉得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种田效益虽然低,但饭碗有保障,总担心万一经商办厂亏本、外出打工找不到钱,将来在外呆不下去,还可以回来种田,再加上由于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所以这些人宁愿土地抛荒也不愿转出土地而外出务工。二是不必要转出。近年来,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还实行了惠农政策,不仅不要交税,还有国家粮食补贴,有些农户认为种田划算或者抛荒了也不要紧,没有必要流转出去。三是不忍心转出。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果木作物后期复垦难度较大,部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如修建的圈舍、仓库、路及房屋等建筑设施更是无法恢复,担心转出后管理不善,肥力丧失,恢复困难,自己想种时难。四是不急于转出。有些农户等待城镇扩建或重点工程建设,自己的土地被征用,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费,担心流转出去有争议,有麻烦。据调查统计,41%的农户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生活来源,33%的农户认为除了务农,没有其他活可干,9%的农户是因为担心土地转出后遇到土地征用,补偿得不到保障,17%的农民表示因税费改革负担减轻自己耕种。业主一怕农村土地政策不稳,不敢大胆投入;二怕农业生产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压力大,不敢大规模搞开发。三怕一些农户不守合同,害“红眼病”,在业主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以后,妒忌心重,就撕毁合同,漫天要价,使业主无法正常经营,影响了土地流转。有51.8%害怕自然灾害,担心成本过高,流转土地收益较少,有29%害怕国家政策不稳定,土地流转经营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收益得不到保证。

(二)市场体系不健全,监管措施力度不足

1、流转市场化机制不健全。一是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缺乏中介服务。目前,土地流转主要依靠自发进行和政府推动, 2009年底,虽然县经管部门在县、乡、村都建立了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和服务中心,但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想转出土地的农户寻找流转对象难度较大,而具有一定实力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却苦于和一家一户的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发展的规模,使土地流转空间狭窄,流转成本增大,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二是流转风险较大,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和评估。土地流转后,又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一跑了之,给流转农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后,又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政府承担。三是农民的流转收益长期不变,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四是流转政策不配套,缺乏激励机制,农户流转积极性不高。从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看,政府缺乏对规模经营大户的有效扶持鼓励、信贷支持、土地流转收益保护、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造成农户自由流转氛围不浓。

2、流转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土地价格机制缺失。目前在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中,相当一部分土地流转是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的,缺乏土地流转价格的合理机制,土地流转费的确定没有可操作的价格标准,容易出现竞相压低流转费,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使得土地价格严重低于土地的价值,偏低的土地流转价格无法维持农民一

家在城市中的最低开支,制约了土地市场配臵资源的有效性,同时也有个别农户漫天要价,阻碍土地流转。所以,在我县传统农业区,尽管部分在外务工的农民和规模经营大户有较强的意愿流转土地,但他们不敢轻易流转土地,至少不敢长期流转土地。二是监管力度不足,职能弱化。虽然中央对农村土地流转作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定,但各地情况不一,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具体操作方面没有实施细则,缺乏规范性和约束力;同时,由于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没有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大部分协议签订后,没有在县经管部门鉴证、存档和备案,在乡村两级也都没有备案,致使经管部门对全县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全县的土地流转协议在乡镇存档备案率极低,一旦发生土地纠纷,由于无依据,无法进行审核,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同时也不利于县经管部门对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三是对土地抛荒浪费处臵不力。目前农经部门对弃耕抛荒的土地没有开展实质性地引导和监管,没有约束和处臵抛荒行为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征收荒芜费和依法收回经营权等工作流于形式,农民对弃耕抛荒、非法用地习以为常,土地流转和利用与否无所谓,擅自弃耕、抛荒、闲臵土地和不愿流转、随意流转、肆意浪费的现象十分普遍。

(三)土地资源分散,缺乏产业项目支撑

靖州是一个山区农业县,目前全县上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不多,在土地流转中形成的龙头企业仅有两家,二、三产业不发达,非农就业门路狭窄,财政投入农业的资金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土地合理流转。究其原因,一是土地资源分散。因为我县不仅地势不平,分布不均,人均耕地多的有3亩左右,少的有1亩左右,缺少集中成片的耕地,我县在土地承包初期是以高、中、低

产田平均分类的,面积不大地块多,这块收了跑那块,近处种完种远处,造成土地、人力等资源的浪费,而且我县的土地平整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启步较晚,农业基础设施较差,尚有一部分乡镇未开展农田整改工程,使得土地分布零散,不利于大型机械化作业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二是因为土地流转效益较低。全县土地流转大多还是农户之间短期互助性的流转,难以形成明显的流转效应,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费低,全县土地流转费用每亩每年约180—300不等,转出户无较大收益,土地流转后的效益也不高,因为没有什么企业工厂作后盾,也没有农业产业项目支撑,当前土地流转后的主要生产经营项目仍然是种植业,并且很担心农产品的销路问题,扣除相应的耕作成本,收益不高,加之转入户发展农业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影响了业主从事规模生产的积极性。

(四)操作不够规范,容易出现矛盾纠纷

1、土地流转相对无序。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过程基本上都是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一是农户之间无序自发流转,全县流转的土地中,农户自发流转的就占流转总面积的 90% 以上,多数土地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随意性很大,流转期限也较短,一般为1-3年,长期性很少。二是行政组织干预土地流转。有些地方政府为图政绩,急于求成、包办代替,一哄而起,分任务、搞摊派,多数都是以行政方式组织流转土地,有违土地流转依法、自愿和市场化原则。三是个别地方有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发生,打“擦边球”,实行耕地“农转非”。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考虑征地成本较高,就以土地流转的名义承租土地,然后将耕地转换成其它用途,已经危及到农村的土地安全。

2、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由于没有规范的制度,在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中,容易引发农村各类矛盾,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加剧农村用地不均矛盾,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阻碍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为:一是无合同。部分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二是合同不规范。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时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条款、标的不明确,权利义务表述不清,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如租用土地的时间超过了二轮承包期规定的时间等。三是无公证。有的合同签订后,双方未经管理机构审查、签证或公证机关公证,当事人双方出现纠纷难以解决。

四、规范土地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对策和建议

从调查情况分析,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发展农业产业,需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宣传引导,从模式上管理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的有序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力度。目前不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土地流转政策处于一知半解状态,必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介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既防止出现一刀切和急躁冒进的行为,又注意引导农民消除惧怕流转的顾虑和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兴趣。二是严格保护耕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执法检查,严厉制止抛荒弃耕的行为,对浪费撂荒土地要停发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等一切政策性的补贴,并按标准收取一定金额的闲臵费。并加强对流转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掠夺式经营,随意改变土地的用途,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流转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宣传引导,确保农业产业有序发展。

2、规范操作,从法律上保障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的合理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大局稳定,因此强化规范管理是确保土地流转稳定有序的重要保障。一是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延长流转期限是保障土地流转稳定的根本。同早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过短的承包期带来的是农民的不稳定感,进而带来的是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和缺乏长效投入,使农业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缺乏保障。现在土地流转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流转期限过短,对转入户来讲,只考虑流转期内的经营、发展、投入,同样没有长效投入的思想。而对转出户而言,对土地的留恋和对土地经济效益持观望态度,使其对流出的土地时刻关注,产生不稳定情绪,造成流出后的农户外出务工或经营也难以安心、放心。这种“三心二意”,不利于农民的二次创业,既影响农业自身发展,也影响农民向城镇发展。因此,要使土地流转双方增强稳定感,保障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必须延长流转期限。二是依法加强管理,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做好登记、备案、合同鉴证、档案管理、信息发布工作,并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统一印制规范的合同格式, 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提高合同签约率,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齐全、法律手续完备。

3、健全市场,从服务上促进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发展“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组织,为供需双方提供流转的平台,提供合同、法律、竞价、纠纷仲裁、风险保障等服务。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以乡、村、组为单位,全面统计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劳动力、土地流转供需情况等信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形成土地流转的市场竞价机制。三是

积极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有商业保险公司资源,优先在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中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政府可给予保费补助,并及时提供气候信息、市场信息重大病虫害预防信息,尽可能规避或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4、优化环境,从政策上激励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实施“一县一业”或一业率先发展是推动土地流转、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现行土地经营规模过小源于户户类同的“小而全” 家庭经营模式,流转过慢则源于传统的县县类同的“农林工商副牧渔”多业并举、自给自足的经营模式,则龙头、品牌、市场、大户都发育不出来,县域经济不应是千篇1律的,而应是“一业率先发展”的格局。所以,一要调整扶持农业的各种政策,在扶持农业发展的过程中,突出重点,打破“撒胡椒面”模式,依据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和市场运行规律,集中人财物,捆绑项目资金,集中扶持主导产业,加快形成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县域特色经济。二是大力引进产业项目和农业企业,培育经营主体,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为主。目前我县部分靠木材生意起家的企业和个人亟待转型,具备产业发展的资金基础,所以扶强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是推动土地流转的关键,鉴于目前农业比较效益仍然偏低,需要在政策导向上加大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的力度,特别是对专业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要积极扶持,培育壮大,优先安排流转土地、支持新建优质高效产业基地、开发新特产品、开拓营销市场,提高经营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三是政府要出台鼓励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优惠政策,实行税费减免,金融部门应降低贷款门槛,增加信贷规模,根据土地流转面积和产业经营规模大小,制定不同档次的财政、信贷、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土地向大户流转,向龙头流转,促进规模经营;财政要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对流转双方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大户承租土地,对流转时间较长、经营规模较大的可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四是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实行农业项目和基础设施优先投入政策,农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用机械补助、新技术引进等涉农项目,要尽可能与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优先安排项目资金。

5、落实保障,从基础上巩固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的稳步发展。一是扶助“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让他们学有一技之长,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拓宽就业门路,加快农民转业转岗,方便他们就业,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二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乡镇城市化进程,开拓新的途径,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务工经商,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离开土地的农民有业可就,有钱可挣。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民以食为天,土地承担着农民就业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险功能,虽然近几年农民就业范围越来越广,但大多数农民仍把土地看成“活命田”,近两年在农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大病救治补贴,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但就业保障和养老问题是个大问题,仍须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五保供养、就业引导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济扶助力度。只有解决这些问题,农民才不会有后顾之忧,才不会总想在农村“留后路”,否则,农村的闲臵土地无法盘活,土地规模经营难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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