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政策解读50问.._设施农业政策解读5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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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政策解读50问
福建省农业厅
2013年10月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精神,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我们组织编写了设施农业政策解读,以期让基层农业干部、广大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及其他有关人员更全面、更深入理解掌握政策、组织实施项目。由于时间仓促,本政策解读与文件指南如有与文件指南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为准,敬请见谅。
省农业厅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厅3号楼13层 联系电话:0591-83573817 电子邮箱:ny@fjagri.gov.cn
目 录
1.现代农业总要求是什么?┄┄┄┄┄┄┄┄┄┄1 2.设施农业政策背景? ┄┄┄┄┄┄┄┄┄┄1 3.设施农业省级专项资金规模有多少? ┄┄┄┄1 4.设施农业专项实施年限多长?┄┄┄┄┄┄┄┄2 5.设施农业省级资金扶持方向、发展目标?┄┄┄2 6.设施农业大棚项目实行什么原则?┄┄┄┄┄┄3 7.哪些设施农业大棚类型可享受补贴?┄┄┄┄┄3 8.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大棚有哪些优惠政策?3 9.设施农业大棚补贴申报对象是谁?┄┄┄┄┄┄4 10.如何申报设施农业大棚?┄┄┄┄┄┄┄┄┄┄4 11.省级设施农业大棚补贴标准有几种?标准多少?多少面积以上可以申请?┄┄┄┄┄┄┄┄┄┄┄5 12.设施农业大棚建设标准有什么基本要求?┄┄┄6 13.农业企业申报大棚补贴须具备何条件?┄┄┄6 3 14.由谁建造大棚?┄┄┄┄┄┄┄┄┄┄┄┄┄6 15.大棚建设后如何验收?┄┄┄┄┄┄┄┄┄┄7 16.不同形状大棚如何验收面积?┄┄┄┄┄┄┄7 17.大棚初次验收没有通过怎么办?┄┄┄┄┄┄7 18.大棚验收合格是不是都能拿到补贴?┄┄┄┄8 19.现在大棚补贴与以前购机补贴的大棚补贴相比验收有何不同?┄┄┄┄┄┄┄┄┄┄┄┄┄┄┄┄8 20.以前购机补贴渠道的大棚补贴还有实行吗?┄9 21.低于省定建设标准可以享受补贴吗?┄┄┄┄9 22.大棚用于种植中药材、花卉苗木可以申请补贴吗?┄┄┄┄┄┄┄┄┄┄┄┄┄┄┄┄┄┄┄┄┄┄9 23.大棚验收合格后要报什么材料?┄┄┄┄┄┄10 24.设施农业补贴项目如何公示?┄┄┄┄┄┄┄10 25.设施农业补贴资金如何拨付? ┄┄┄┄┄┄10 26.建设时间与验收时间跨年度如何申请? ┄┄┄11 27.违反验收办法如何处理?┄┄┄┄┄┄┄┄┄11 28.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需具备什么条件?┄┄┄┄┄┄┄┄┄┄┄┄┄┄┄┄┄┄┄┄11 29.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单位申请补贴设备配置有何要求?┄┄┄┄┄┄┄┄┄┄┄┄┄┄┄┄12 30.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补贴标准多少?┄┄┄┄┄12 31.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验收如何申请?┄┄┄┄┄13 32.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如何验收?┄┄┄13 33.蛋鸡设施养殖项目补助内容是什么?┄┄┄┄14 34.蛋鸡设施养殖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14 35.蛋鸡设施养殖项目申请需要什么条件?┄┄┄15 36.蛋鸡设施养殖项目如何申请?┄┄┄┄┄┄┄15 37.蛋鸡设施养殖项目如何验收?┄┄┄┄┄┄┄16 38.已享受市县补贴的设施农业还能申请省级补贴吗?┄┄┄┄┄┄┄┄┄┄┄┄┄┄┄┄┄┄┄16 39.以前拿过中央或省级类似财政补贴补助,同样项目内容今年还能再申请吗?┄┄┄┄┄┄┄┄┄┄┄17 41.设施蔬菜保险有何政策性补助?┄┄┄┄┄┄17 42.“创业园”设施农业用电有何优惠政策?┄┄┄18 43.“农民创业园”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什么?┄18 44.设施农业用地办理依据什么文件?┄┄┄┄┄18 45.生产设施用地范围有哪些?┄┄┄┄┄┄┄┄ 19 46.附属设施用地范围有哪些?┄┄┄┄┄┄┄┄ 19 47.设施用地要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吗?┄┄┄┄┄19 48.设施农用地如何报批?┄┄┄┄┄┄┄┄┄┄20 49.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如何补充耕地?┄┄┄20 50.设施农业信贷融资有何政策?┄┄┄┄┄┄ 211.现代农业总要求是什么?
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指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总要求是:要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着力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2.设施农业政策背景?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列入省委九届九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提升为全委会决策,政策含金量很高,针对性很强,决策层面很高。《意见》把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作为八条重要措施之一,要求切实把设施农业当做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抓手。苏树林省长提出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以设施农业为抓手,提高产量,增加效益。
3.设施农业省级专项资金规模有多少? 从2013年起至2015年,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 1 政专项资金3.5亿元扶持设施农业建设。其中1.8亿元用于补贴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和设施蔬果温室大棚建设,1000万元用于补贴设施食用菌菇棚(房)建设,500万元用于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500万元用于蛋鸡养殖设施补助项目,1000万元用于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试点示范。
4.设施农业专项实施年限多长?
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实施省级财政补贴。5.设施农业省级资金扶持方向、发展目标? 设施农业大棚省级补贴重点用于科技含量高、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引导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优先安排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福建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基地等“一区两园”的大棚建设。每年省级扶持新建集中连片的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设施蔬菜与设施水果温室大棚1.4万亩以上,带动全省新建各类蔬菜、水果大棚10万亩;设施食用菌500亩以上;病死猪机 2 械无害化处理50台套;一批蛋鸡设施规模养殖场,试点示范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
6.设施大棚补贴项目实行什么原则? 项目实行“农民受益、园区优先、先建后补”的原则。把让农民受益和向“一区两园”倾斜做为重要因素考虑。
7.哪些设施农业大棚类型可享受补贴? 省级补贴包括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设施蔬菜温室大棚(标准
一、标准二)、设施水果温室大棚、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类型
1、类型2)等六种类型大棚。要求所建大棚用于种植蔬菜、水果和栽培食用菌。
8.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大棚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
主要有两项:一是设施蔬菜温室大棚
(二)仅限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可以申报,且起补贴面积由连片面积100亩下调到50亩。二是23个省级 3 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起补面积由连片新建50亩下降到30亩以上。
9.设施大棚补贴申报对象是谁?
福建省内的农户、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实施主体均可申报。
10.如何申报设施农业大棚?
具体申报程序是:①实施主体可从福建农业信息网设施农业专栏下载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向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申报;②申报项目经县级农业部门受理核实后汇总,报市级汇总排序后报省厅;③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由省农财两厅下达;④实施主体接到通知后,业主自行建造或请专业队伍企业建造;⑤建造完成后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所在地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同时逐级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⑥省农业厅、财政厅适时组织抽查。11.省级设施农业大棚补贴标准有几种?标准多少?起补面积多少?
(1)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符合省定建设标准,连片新建50亩以上,或用于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同片配套育苗的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5万元。
(2)设施蔬菜温室大棚
(一):符合省定建设标准,连片新建10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1万元。
(3)设施蔬菜温室大棚
(二):符合省定建设标准,连片新建5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0.75万元。此类型温室大棚仅限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
(4)设施水果温室大棚:符合省定建设标准,连片新建10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0.5万元。(5)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符合省定建设标准,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连片新建30亩以 5 上,其他地区连片新建5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2万元。
12.设施农业大棚建设标准有什么基本要求? 已建造或拟申请建造申报指南规定类型大棚的主体规格、主要材质、主要配套设施设备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具体标准内容可从福建农业信息网设施农业专栏查阅下载),需达到标准基本要求及以上的,方可申请补贴验收。
13.农业企业申报大棚补贴须具备何条件? 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企业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因素入股企业,按股分红。鼓励农民合作连片建设大棚返租给企业种植;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或企业共同建设大棚种植;鼓励企业出资建设大棚由农民承包种植等让农民受益多种形式。
14.由谁建造大棚?
经营实施主体根据省厅下达的项目批复,按照 6 省定建设标准,选择自主建设或请施工企业建造。其中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应由专业施工队伍建造。
15.大棚建设后如何验收?
实施主体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由县级农业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组成验收组实地验收,邀请县级监察部门参与验收。按照省定验收办法,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同时建有不同大棚类型的,可一起申请一并验收。
16.不同形状大棚如何验收面积?
各种形状大棚均以大棚投影面积为实际面积,其中长方形大棚以棚长×棚宽计算实际面积,由此得出的实际面积为大棚补贴面积。圆形、三角形等其它形状大棚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公式得出实际的面积。
17.大棚初次验收没有通过怎么办?
对初次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组向实施主体提出 7 书面整改意见,整改后可提出第二次验收申请。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不再组织验收,取消补贴资格。
18.大棚验收合格是不是都取消能拿到补贴? 验收合格,经过所在地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在省下达资金规模控制范围内,直接拨付给实施主体。
19.现在大棚补贴与以前购机补贴的大棚补贴相比有何不同?
一是按项目化管理;二是不需要由农机部门列入购机补贴目录内的建造安装企业建造,业主可自行建造,也可以请专业企业或队伍建造;三是不需要凭发票报补贴;四是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实施主体,不再是与建造企业结算;五是只有符合指南规定的类型和标准的大棚才能申请补贴,而且限制于种植设施蔬菜、设施水果、栽培设施食用菌,补贴面积也有一定的起补要求。20.以前实行购机补贴的大棚补贴还有实行吗?
自2010年我省将设施大棚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以来,已实施了三年。但2013年农业部明确规定中央购机补贴资金不得用于补贴设施大棚,所以2013年我省停止购机补贴资金用于补贴设施大棚。与此同时,我省从2013年起省级财政拨出专款,以项目管理、先建后补的形式,对建造设施蔬菜、设施水果、设施食用菌大棚进行补贴,建造大棚类型、建设标准、补贴标准、验收办法、拨付方式等均与以前不同,以每年省里印发申报指南为准。
21.低于省定建设标准可以享受补贴吗? 不行。所有申请、享受省级补贴的大棚项目建设标准应不低于省定标准。低于省定建设标准的,判定验收不合格,不能补贴。
22.大棚用于种植中药材、花卉苗木可以申请补贴吗?不行。省级补贴的设施农业大棚补贴仅用于种植蔬菜、水果和栽培食用菌等三大类作物。
23.大棚验收合格后要报什么材料?
对验收合格的,将现场测量、查对的结果,填入相应的验收报告表,出具相应验收报告,并附上附件(包括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安装材料清单,安装合同(自建的免附),施工图纸,现场平面图与经纬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固定位置拍摄的安装前实地、建设过程、验收组人员与经营实施主体在大棚前合照照片、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证明材料和经营实施主体卡号或银行账号等)。
24.设施农业补贴项目如何公示?
分两次公示:省级在评审后批复前,将入选项目情况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公示7天;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在验收合格后将补贴项目具体情况,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示7天。
25.设施农业补贴资金如何拨付?符合条件,验收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部门商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的银行帐户或卡号。
26.建设时间与验收时间跨年度如何申请? 项目批复以建设、申请时间年度为准,资金拨付以验收合格公示通过后为准。
27.违反验收办法如何处理?
对擅自降低验收标准、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究验收人员、组织验收单位责任,并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资金,暂停该县下一年度补贴项目。
28.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需具备什么条件?
2013年配置畜禽养殖场有机废弃物处理机和冷藏设备,对病死猪实行机械无害化处理的下列场点均可申请: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或年出栏5万头以上生猪的乡镇集中无害化处理点。已享受 11 过农业机械购机补贴中省级累加补贴的畜禽养殖场有机废弃物处理机,不得再申报本次省级财政资金补贴。
29.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单位申请补贴设备配置有何要求?
必须配置畜禽养殖场有机废弃物处理机和冷藏设备(冷藏柜或冷库),且所配置设备要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一是废弃物处理机应具有分切、绞碎、发酵、杀菌、干燥等五种功能,冷藏柜应方便清洗;
二是废弃物处理机的处理量规格即生产率≥600kg/24h,冷藏柜的容量规格为3m3以上,集中无害化处理点冷库容量规格20 m以上;
三是废弃物处理机应取得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台湾原装进口的产品(具有检测报告,配备尾气处理装置)。
30.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补贴标准多 12
3少?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点每台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10万元(每台套含废弃物处理机和冷藏柜各1台,集中无害化处理点配备20 m3以上的冷库,以废弃物处理机计台套),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2013年全省拟补助50台套。
31.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验收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填写《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验收申请表》,并附建设场景照片(应含设备在内)、建设单位证照复印件、购机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向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32.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项目如何验收? 县级农机部门收到申请后,查对申请者身份及建设地点等相关信息,确认该项目为未享受过购机补贴省级累加的,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 13 件”中的相关建设要求进行实地验收(具体见验收办法),并形成验收报告表。
33.蛋鸡设施养殖项目补助内容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内容: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机械化刮粪机、干燥机和存储鸡粪的阳光棚或机械设备,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设备等;防疫设施:车辆高压冲洗设备,人员、鸡舍消毒设施;自动化饲喂系统:蛋鸡饲养笼具包括自动化喂料和喂水设备;自动化集蛋系统:自动化集蛋、自动清洗、喷码和包装设备;温控设备系统:水帘降温、抽风机、隔热和保温设施等。其中重点补助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和防疫设施。
34.蛋鸡设施养殖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内,新建、扩建规模达10万只以上可投产的蛋鸡场,每场补助100万元;新建、扩建规模达5万只以上可投产的蛋鸡场(总存栏需达10万只以上),每场补助50万元。35.蛋鸡设施养殖项目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在可养区内,生态环境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好,管理与防疫制度规范,养殖设施设备先进的标准化现代蛋鸡场,项目实施后必须达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重点向“一区两园”示范乡镇倾斜。
36.蛋鸡设施养殖项目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自愿申报,制定项目建设内容,向所在县级农业(畜牧)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并制作PPT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养殖场全景、设施设备情况和粪污处理模式、设施照片、文字说明以及主要建设内容。县级农业(畜牧)部门组织审核推荐,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该场指导专家,并提出各场推荐理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在可养区等),与县财政局联文报设区市汇总)。设区市农业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厅。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成立专家组,依照建设 15 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并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37.蛋鸡设施养殖项目如何验收?
各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建设年限建设,建成后,及时向县级农业(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畜牧)部门接到实施主体验收申请后,根据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并邀请县级监察部门参与,组成验收组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组及时向实施主体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实施主体按时按质按量整改完成后,提出第二次验收申请。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不再组织验收,取消补贴资格。
38.已享受市县补贴的设施农业还能申请省级补贴吗?
可以。省里不反对设施农业项目同时申请省级财政补贴和市县补贴,具体看市县政府或农业 财政 16 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39.以前拿过中央或省级类似财政补贴补助,同样项目内容今年还能再申请吗?
同一项目申请主体,在同一地点建设同样项目、同样建设规模与内容,不能重复申请此次省级财政设施农业补贴。同一实施主体,不同建设项目,不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请。
40.省里有安排设施农业工作经费吗? 设施农业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省级财政安排省级设施农业工作经费,市县工作经费由市县级财政安排。
41.设施蔬菜保险有何政策性补助?
对参保的设施蔬菜大棚及其种植蔬菜,省级财政给予20%、县(市、区)级财政给予10%的保费补贴。支持有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参与开展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工作。指导方案具体可参见省农业 17 厅、财政厅、保监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具体由各县级农业、财政及相关保险机构共同确定。
42.“创业园”设施农业用电有何优惠政策? 对在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中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种植养殖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标准下调30%收取。
43.“农民创业园”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什么?
重点扶持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福建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内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良种繁育基地、农业“五新”推广、产业化项目建设等,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按当年新增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对建设主体进行奖补。
44.设施农业用地办理依据什么文件? 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 18 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规范设施农用地服务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269号)规定具体办理。
45.生产设施用地范围有哪些?
凡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经营性的畜禽养殖、农作物设施生产、智能温室、食用菌工厂化栽培或水产养殖生产的用地均可认定为生产设施用地。
46.附属设施用地范围有哪些?
直接辅助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的仓库、农产品分拣包装场所、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烤烟房、田间道路等用地均可认定为附属设施用地。
47.设施用地要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吗? 生产设施用地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附属设施用地在各类附属设施农用地配置的规模或面积以内的,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超过规模或面积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48.设施农用地如何报批?
设施农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设施农用地审核表》,报所在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全程代办具体报批手续。县级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政府在设施农用地审核表中作出批复。
49.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如何补充耕地? 附属设施占用耕地,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时,应附补充耕地方案(《附属设施农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经批准后,经营者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在一年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负责补充耕地的监督实施和验收。经营者无法补充耕地的(含一年后仍无法完成任务的),应 20 按耕地开垦费标准缴纳费用,并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在一年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50.设施农业信贷融资有何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79号),提出八条措施;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也提出七条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意见。福建省农信联社出台支持设施农业措施等。省市县政府及相关金融单位还将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和规定,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