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推荐)_竣工验收备案预审须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竣工验收备案预审须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质量监督站备案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工程施工许可证。
6、工程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7、符合建筑节能条例的证明文件。
8、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其它文件。
12、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四、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验收备案的,视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推荐).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