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的课题_课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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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在新的形势下,怎样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通过几天的党课学习,是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不论时代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都必须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燥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对于我们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毛泽东同志“两个务必”的告诫,旨在强化全党的忧患意识,自觉认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旨在强化全党的使命意识,坚定勇于胜利的信心和坚忍不拔的意志,激发奋斗不息、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做好思想准备。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两个务必”也时时警示着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新的胜利。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搞四个现代化,要老老实实地艰苦创业。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全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两个务必”,是凝聚党心民心、激励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而共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有人可能会说,在战争年代和困难时期提倡艰苦奋斗是对的,现在生活改善了,条件好了,还提艰苦奋斗合时宜吗?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认识到,我们提倡艰苦奋斗精神,并不是要大家再回到嚼草根、吃树皮那种生活中去,而是要保持那么一种奋斗精神、那么一种勤俭作风。必须看到,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但我们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形势和任务都告诉我们,切不可骄傲自满,铺张浪费,而是要继续用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精神来凝聚和激励全党全国人民励精图治、奋发创业。时代在变化,实践在发展。在新的形势下,“两个务必”也必然具有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特征。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必须在弘扬优良传统的同时,体现其时代要求和时代精神,这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精神,就是要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保持旺盛的意志和坚韧的品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牢记“两个务必”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呈现多样性的趋势,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进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免疫力。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深入地落到实处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做: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成绩面前不自满,困难面前不退缩,戒骄戒躁、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伟大理想和严明纪律的政党。我们党历来将党的纪律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如何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锻炼,如何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党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必须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定政治信念
共产党员的政治信念就是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共产主义是人们向往的人类社会高度发达时期的社会制度,它的低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东欧剧变,国际共产主义处于低潮,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这并不能证明一个理想的社会制度的终结。资本主义制度具有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来看,社会主义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人类社会最终将实现共产主义。
当前,由于一些党员、干部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认识模糊,对社会主义发展的长期性和曲折性认识不足,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进而导致精神空虚,无所作为,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堕落之路。所以,对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的教育绝不能放松。只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才能促进他们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地做到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加强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关键要抓好马列主义理论教育,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马列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尤其要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三个代表”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新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新发展,是新形势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只有促进每一位共产党员自觉学习与落实好“三个代表”的要求,党的事业才能取得成功。
二、永葆党的先进性
首先,共产党员必须脚踏实地,艰苦创业,争做改革发展的领头雁。要刻苦学习科技知识,不断提高发展本领。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在学习科技知识上下苦功;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争当改革开放的促进派。带头落实党的改革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即使有的改革措施暂时影响了自身利益,也应胸怀大局,放眼长远,始终把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从而确保改革取得新突破,开放取得新局面。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敢于抢抓机遇,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带头致富。与此同时,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共产党员必须明志守节,清正廉洁,争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要明志守节,锤炼党性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大是大非面前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始终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要崇尚
科学,积极进取。带头学习与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带头弘扬积极进取、艰苦创业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反对与抵制各种反科学思潮。要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召和凝聚广大群众,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再次,共产党员必须践行宗旨,乐于奉献,争做人民群众的服务员。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真正在与广大群众的交心交友中增进对群众的理解和与群众的血肉感情。努力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方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要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从而把党的宗旨和“三个代表”要求落到最实处。
三、严守党的纪律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保证。我们的革命和建设能够取得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党正肩负着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重任,党面临着执政的考验,广大党员也面临着时代的严峻的考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随时可能侵蚀我们。在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程中,全体党员要提高遵守党的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党的纪律约束,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加强道德修养
《党章》要求共产党员“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指社会主义新风尚。它要求人们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它与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道德是截然不同的。然而,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加上部分党员放松了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各种非社会主义的道德行为还在一些党员身上存在。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共产党员不断加强道德修养,积极倡导与践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
首先,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帮助他们争当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共产党员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自觉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倡导科学思想、科学观念、科学方法,倡导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其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健全组织生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每一位
共产党员要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真正做到言行谨慎、清正廉明。
要求共产党员必须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并不是否认共产党员的切身利益。党员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和保障,但共产党员是人民群众的先进分子,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应该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精神境界。当自己的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冲突时,要自觉做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社会主义道德的其它要求也就不难做到
3.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如何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