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务公开管理办法_大唐集团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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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工会与共青团 适用范围 公司全系统 废止说明 无
内容概要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根据上级法规、文件规定,结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办法》共分六章十八条,主要对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内容及公开范围、形式、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和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唐国际系统内各专业、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公司本部应当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
第三条 各基层企业要建立健全厂(公司)级、车间(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厂务公开网络。
第四条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单位厂务公开工作要在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要建立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以行政为主体,党、政、工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会组织协调,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厂务公开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厂务公开工作小组,根据规定和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相关内容,在公开过程中向职工群众解释、解答相关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厂务公开的实施情况,完成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整改工作和其他工作。
(三)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职工代表和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
第六条 各单位要把推行厂务公开作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厂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内容。大唐国际,系统各专业、区域公司要对所属单位厂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列为年度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章 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公开范围
第七条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大唐国际实际,系统各专业、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等问题。
(一)企业重大决策问题。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案等重大事项,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及执行情况;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职工福利费列支情况;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党、工、团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的组织费收缴及使用情况;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提出需要公开的其他问题等。
(四)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车间(部室)、班组厂务公开内容应以本单位重大事项、职工关注的问题为主,如:生产经营、职工奖惩、奖金分配、考勤管理、先进评比、职工培训、人员异动等作为公开内容。
第九条 实行厂务公开要根据不同公开事项确定公开范围。凡是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都要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专业性较强或有一定保密性质的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涉及职工个人利益的事项,要向职工本人公开。
第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的科技、商业机密不在厂务公开范围内。
第十一条 大唐国际系统内各级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上述内容确定具体的公开事项。在此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公开内容,并不断向企业经营管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延伸拓展。
第四章 厂务公开的形式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职代会闭会期间,厂务公开工作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十三条 对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可利用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工作例会以及专业工作分析会等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第十四条 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还应包括厂务公开栏、文件公告、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
第五章 厂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五条 厂务公开的重大事项都应切实履行审查确定、实施公开、情况反馈、落实整改、归档备案等基本程序,确保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
(一)审查确定。由有关责任单位(部门)根据要求和规定提出公开的内容,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也可以指定有关行政部门将企业的改革、发展及生产经营等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内容予以公开。
(二)实施公开。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公开内容采用不同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情况反馈。厂务公开后,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及时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民主评议、举报电话等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将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同时向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四)落实整改。对于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归档备案。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将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承办部门、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或以表格形式记录在案,并妥善保存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国际系统各单位。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三级厂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以及监督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大唐国际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