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隐患大排查方案_57隐患大排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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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优能财神镇青松煤矿
关于落实5.7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的专项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编制:青松煤矿技术科 编制时间:2018年5月7日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预警信息(事故预警)》(2018年第12期 总第95期)(5月1日21:55分六盘水市盘州市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公司松河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5月5日11:00六盘水市钟山区贵州水城矿业有限公司大河边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5日18:50毕节市纳雍县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寨煤矿发生顶板事故,2人死亡1人受伤)及5月6日织金县文家坝一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1人死亡4人受伤5起事故,毕节市人民政府在5月7日15:00组织召开毕节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根据会议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开展煤矿瓦斯及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及雨季期间的专项大检查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宝玉(矿长)
副组长:徐庆生(总工程师)
成 员:王宝林(安全矿长)、夏主平(生产矿长)、刘诗文(机电矿长)、陈靓(地测副总)、郭选坤(采掘副总)、吉学武(通风科科长)、薄文成(通防队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瓦斯管理
(一)落实瓦斯防治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停电撤人、分析整改和追究责任;是否建立通风瓦斯分析制度,对通风和瓦斯异常变化的,是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是否建立和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等制度,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和资金落实情况。
(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分站、传感器、执行器、电源等安设是否符合规定,甲烷等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控制断电范围的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失真等弄虚作假现象;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机房值班、传感器校验、监测报表、超限及故障处理等工作是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三)瓦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定期开展瓦斯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治理是否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建立专业化瓦斯防治队伍。
(五)采空区密闭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对采空区及时密闭;密闭墙构筑前是否根据现场情况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密闭墙的构筑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是否按规定检查密闭墙内外的气体参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瓦斯防治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是否按规定对采掘工作面回风的T2探头进行上锁并视频监控管理;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管路是否敷设至工作面;采空区是否按规定进行埋管抽放;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瓦斯监控探头、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是否按期检测;采面上隅角的隔离墙是否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打设;瓦斯检查地点是否齐全;各密闭瓦斯是否按时检测。
(七)落实瓦斯等级鉴定办法情况 低瓦斯矿井是否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突出矿井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釆半径等参数;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完成前、资源整合矿井完成前是否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开拓新水平、新采区、采深增加超过50m、进入新的地质单元以及其他应当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是否进行鉴定;有瓦斯动力现象,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接近0.74Mpa,或者开采同一煤层的相邻矿井为突出矿井的,是否严格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按规定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是否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八)落实矿井防灭火措施情况
是否建立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开采煤层是否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并向监管部门备案;开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建立健全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建立自燃发火监测系统;是否编制预防采空区、巷道高冒区和煤柱破坏区自燃发火措施;井上下消防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九)落实煤尘防治措施情况
是否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粉尘检测情况;检测仪器是否正常使用、维护;作业场所是否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性是否进行鉴定、备案;具有煤尘爆炸性的矿井安设隔爆设施情况;隔爆设施检查记录情况。
2、顶板管理
(一)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情况。
1)煤矿是否每季开展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顶板管理工作;
2)每月是否进行一次顶板专项检查,队组班班进行质量验收。
(二)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情况。
是否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资金及制定岗位责任制。
(三)加强采掘作业规程、顶板专项措施管理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编制采掘作业规程。
2)巷道维修和通风设施施工是否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支护形式,坚持从外向里,先支后撤的原则。
3)是否严格执行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专项措施的编写审批制度,有无无规程、无措施作业情况。
4)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有无空顶作业现象。
(四)严格执行掘进巷道贯通时的顶板管理规定情况。1)掘进巷道贯通时,是否制定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2)掘进巷道与采空区旧巷道贯通时,是否查清采空区和旧巷内支护、水、火、瓦斯等情况,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五)严格执行掘进巷道过断层、破碎带、陷落柱时的顶板管理规定情况。
1)是否依据地质构造、围岩产状性质等情况,决定是否强行通过。
2)强行通过时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掘进工艺和支护方式,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六)严格执行巷道维修时的顶板支护管理规定情况。巷道维修是否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可靠的支护形式。
(七)严格执行矿压观测管理规定情况。
1)煤矿是否根据矿压观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矿压观测队伍,按规程规定进行矿压观测。
2)是否制定巷道顶板离层仪监测管理办法,对顶板离层仪安设范围、位置、数量、维护、管理、使用等明确规定,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掌握井下顶板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八)加强掘进工作面顶板支护质量情况。
1)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构件是否都符合设计要求。2)在工作面遇断层、陷落柱、顶板破碎带时是否加强支护。
3)掘进巷道是否执行顶板巡查制度、加强巷道支护质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九)加强现场管理情况。
1)当班班(队)长接班后,是否先行进入工作面对顶板及煤(岩)帮进行全面检查,然后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安排当班工作。
2)采掘工作面在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制度,对顶板进行诊断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支护作业。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施工作业中是否坚持上尺上线,保证工程质量。
十)采掘队变换工种、变更施工地点,矿是否提前进行安排,做到规程措施编审到位、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到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生产组织安排到位。
3、雨季三防
(一)是否按要求编制符合矿井的实际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否建立专门的“雨季三防”物资材料库。
(三)是否按照“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否按要求进行“雨季三防”专项演练。
(五)是否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
(六)是否按设计施工探放水钻孔,绘制探放水成果图,是否在批掘的探放水允许掘进范围内作业。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科级以上管理人员于5月8日早上9:00对矿井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及防治水工作进行专项大检查,升井后及时汇总并按五落实的要求编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要全面深入排查隐患,要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否则罚款200元/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向组长进行请假。检查中途不得随意离队,否则罚款100元/人。
(五)对查出的问题由安全矿长制定整改方案并负责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