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_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6.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6.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011年6月修订)

在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申办条件

1、房屋建筑项目:

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③ 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④ 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⑤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⑥ 属龙岗区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办理了龙岗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

⑦ 项目质监机构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市政公用项目:

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

③ 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④ 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⑤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⑥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⑦ 属龙岗区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办理了龙岗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

⑧ 项目质监机构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办文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备案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并按本指南第五条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

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已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或整改完毕或接受行政处罚后重新提交备案;

第三步:完成备案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

三、办文时限

即到即办,进入绿色通道的工程优先办理。

四、办文地点

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五、提交资料

1、房屋建筑项目:

①《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

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以及燃气工程供气认可备案证明(供气认可备案详见我局燃气业务办事指南。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④ 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⑤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消防备案文件;

⑥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提交);

⑦《龙岗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回执》(属龙岗区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交,竣工结算书备案详见我局造价管理服务指南);

⑧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市政公用项目:

①《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

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以及燃气工程供气认可备案证明(供气认可备案详见我局燃气业务办事指南。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④ 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⑤ 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⑥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消防备案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消防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⑦ 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环保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⑧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⑨《龙岗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回执》(属龙岗区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交,竣工结算书备案详见我局造价管理服务指南);

⑦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特别注明:

1、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的,须有《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2005年7月以前开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发生变更,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须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六、相关表格

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2、《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七、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

5、《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深建字[2003]63号)。

6、《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深建燃[2004]3号)。

7、《关于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科[2006]33号)。

8、《关于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建[2006]19号)。

9、《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9]128号)。

八、违法后果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② 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③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八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建筑物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九、重要提示

1、备案表可在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办事指南”中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

2、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备案资料应提交书面文件,书面文件中除注明提交原件外,其他可提交加盖龙岗区城建档案室核对专用章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备案资料须按清单所列顺序以A4复印纸规格装订成册。

4、竣工验收备案应由所有建设单位共同申请,并共同授权委托专人办理。

5、竣工验收报告文本须采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统一监制的格式(新版),竣工验收报告须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并加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章。竣工验收报告范本请到深圳市档案用品服务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档案大厦B楼__市委斜对面,电话:25944232)购买。

6、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必须接受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程序完成后,方可申请备案,申请备案时除须提供本指南第三条规定的申请资料外,还需提供行政处罚程序完成证明材料。

十、收文回执格式

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2、《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收文回执具体样式详见附件,或在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办事指南”中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

十一、效力

竣工验收备案系告知性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对备案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有虚假或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编号:

:

我局已收到你单位项目(项目编号:)关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下列资料: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年月日

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编号:

:

我局已收到你单位项目(项目编号:)关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下列资料: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年月日

《6.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6.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设 指南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设 指南 工程竣工验收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